◎陳麗玉_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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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麗玉-188 ■阿文漫畫:理所當然、禍害遺千年
▼給阿文‥188.1
阿文‥
如果阿文不介意,麗玉真的想跟阿文說‥
「這些日子,總也是念著阿文——未曾忘記!」
老實說‥一提筆,我就在想‥〔不知道‥阿文收到這封信——尚未拆閱,只是‥收到的時候,會有著什麼樣的感覺? 阿文!你會回信嗎?〕
如果麗玉說‥「麗玉真的很想知道。」 那麼‥阿文願不願意告訴麗玉呢?
好些天以前的一個夜裡,麗玉從「m」(麥當勞)離開,騎車要回家時,因為‥碰上紅燈,所以‥就停了下來。
不久,一位我覺得‥真的長得很好看的外國人,也停下他騎腳踏車的動作;也許阿文猜到了——
他對麗玉說‥「妳有空嗎?我可不可以,跟你傳教?」
當時是下雨的,而且,雨並不小。一來,因為下雨;二來,則是因為‥紅燈轉為綠燈了——麗玉老實對他說‥「抱歉!我要回家了!」我的手,指向紅綠燈。
他聽完之後,態度還是一樣,很誠墾、親切——甚至,我以為‥「很迷人」。
到了下一個十字路口,又遇上紅燈了,我又見到——
那兩個傳教士,一路上,和人們打招呼,更不時的,提醒開車的人‥「慢慢開喔!」
阿文!你能想像‥那時的麗玉,心裡有多麼開心嗎?
我在想‥〔究竟是什麼樣的力量,可以使他們,即使在雨裡,也能夠做得‥這麼快樂?〕
當我在下一個紅燈,又看見他們時,我本能的,從心裡笑了開來,我覺得‥ 他們多麼像是朋友似的——而這感覺,在我和鄰居之間,卻是沒有的。
看著他們淋雨,不巧,我的便利雨衣,只有一件,不能分給兩個人,而且‥就算有,也怕他們太高了,根本不合穿,所以‥根本也沒遺憾‥自己只有一件雨衣,在機車裡。
那一天,給我的印象很深刻。
後來,又有一回,是白天、飄著細雨(近日的雨,時大時小,一會兒來、一會兒又去的),我同樣看見——一如我平常常看見的‥他們仍繼續騎著腳踏車,到處傳教。
我常常都會聽見‥他們跟路人說‥「哈囉!」
天曉得‥麗玉其實很喜歡‥外國(西方人)這一點。
扯遠了!
話說‥那一天,夜裡,他們給我的感覺,印象很深刻,所以‥這些天,我經常也會想起‥那樣的事、那樣的人。甚至於‥有一刻,麗玉還真想刻意走近一點,然後,有機會,乾脆一點,就開口問他們‥「是什麼理由,支持他們」之類的,哪怕他們回答的,會是耶蘇、上帝,也都無妨!因為‥我想‥〔和他們談話,就已經是件很值得、很快樂的事了。〕
因為‥他們的出現嗎? 麗玉突然覺得‥自己好像並沒有,真的那麼有「愛」心,並沒有像自己一直以為的,那麼的「好」。
阿文!我承認(我也不想說謊)‥最近,我是打算‥不再提筆了!
我承認‥因為覺得‥阿文「好像對於我的情緒,很不以為然」,這令我有一點點生氣(但又不是,不知道該如何寫),而且,我也很難過‥
「阿文竟然不懂‥麗玉只是需要一個說話的對象,就可以使我很快的,又恢復了,
而不是真的,要依靠誰,幫我解決問題。」
看了阿文寫的信,我害怕‥如果我繼續再寫下去,也許‥有一天,阿文真的就只剩下‥「討厭」麗玉而已了。
阿文!很抱歉!我的話,也許直接得,教人感到不舒服吧!?
可是‥我真的很感激‥阿文花那麼多的時間、心思,坐在電腦前,用腦、用眼睛、用手,那麼辛苦的,為麗玉而努力著! 阿文!謝謝你!
本來,我以為‥這信很難寫,而且,會寫很長,所以‥紙沒了,特地去找了筆記本來,但現在發現‥信到這裡就夠了!
晚安了!阿文!
打從心裡謝謝阿文的‥麗玉
(89)2000.09.01.五 01:35:18
阿文‥
書名為《愛的療傷法——我們就是愛》,如果是在書局,也許,麗玉根本不會拿在手上來看,但是,它被擺在市場裡,一本書「二十元」的攤子上時,麗玉翻了翻,反而願意以「二十元」,來交換一個好奇——這是麗玉,想要特別先說明的地方。
原著作者,名為〈傑若.詹普斯基〉醫師,並且,「態度療傷法中心」的陸續增建的開設人,亦是他。
所附上的兩頁文字,是自書中,第九十一頁,至九十九頁,擅自斷離而出的摘錄;想寫的,麗玉寫完了,至於阿文呢? 想不想、願不願意去看看‥為什麼麗玉會寫的,是那些文字呢? 是我喜歡的段落,而非覺得適合誰而抄的。
麗玉
(89)2000.09.01.五 16:00:00
※阿文註‥麗玉之此信晚寄,阿文於‥「九月二十日」收到。
■附錄:陳麗玉的讀書摘錄 ⊕《愛的療傷法——我們就是愛》
▼給阿文‥188.2
阿文‥
連續三天,是亮著日光燈,一覺到醒來的,不知道‥這是不好,或者是件不錯的事? 我想‥很難,也無須去區分吧!?
這幾天,很高興,因為‥姵圻不在的緣故,我得以看了更多的書,幾晚都是看書,看得很累了,於是‥累得就此躺下來,心裡想‥〔休息一兩分鐘,精神就會恢復了。〕(該睡、可以睡,但心裡並不希望如此,反而很願意再看點書。)
可是‥也就在這一分鐘的時間之內吧!? 我想‥我便睡得很熟了。
最近,看了幾本有關「九份」旅遊、火車,以及「人際」方面的書,例如‥
早上剛剛讀的是本「親子教育」的書,讀得很愉快——
寫下來,同阿文分享我的好心情。
(不論自己,有如何的看法、想法;也不論是男女、夫妻、親子,或是婆媳,
如果書在我手上了,我總是很樂於打開——不管作者是誰——
然後,靜心的,仔細去讀它,這於我,是件很棒的事。)
彬仔在這裡上學了,他仍在睡,而我,不寫了,看我的書去啦!
在〈哈維爾.漢瑞克〉,與〈海倫.杭特〉夫婦,所著的《滋潤的愛》,這本親子關係方面的書中,我特別留意起這一段‥
誠如某位父親所言‥
「我打從一開始,就十分明白‥身為父母的主要任務,便是‥
協助子女,離開我們……
一雙兒女,已近三十歲,但我們之間的關係,卻仍如膠似漆——
我們各自獨立,但也彼此深深的相繫。」
一般的父母,可能是朝夕想著‥〔我要如何讓兒女們,緊緊的守在我身旁,不願離我而去……〕
有多少人,是同這位父親的想法呢? 有此想法,一定不容易! 能夠依循這想法而去做,恐怕‥又是更難的吧!?
無意推薦什麼的,但也許‥我該寫一下,關於作者的一點點什麼。
〈哈維爾〉博士,和〈海倫〉碩士,這對夫婦,在「美國」或者國際間,是相當被周知的,不論是電視訪談,或是廣播,也常常有他們的出現。
其建立的‥「潛存意象關係治療協會」,使得她們夫婦倆,由其中的研究成果,而促使執筆,一度成為暢銷書籍;而據說‥麗玉手中這本書,更是‥「未出版,已排隊預訂了。」 這是書上說的啦! 而且,這也不是我「買它」的理由,不過‥我想‥〔我一定很喜歡它,會喜歡它很久吧!?〕
很多時候,看書是很值得去做的一件事——有書給我看,真是幸運!
麗玉
(89)2000.09.03.一 08:10:25
▼給阿文‥188.3
阿文‥
如果麗玉說‥「我現在,最想說的是『謝謝』兩個字,阿文會作何感想呢? 麗玉會令你覺得‥虛偽、作假、表面,或者客套嗎?」
我想‥〔不論阿文是何看法,麗玉最想說的那句話,卻始終不變!〕
突然覺得‥自己像個「大孩子」吧!? 阿文竟然要麗玉幫你忙,而內容只是‥好好的,先照料好我自己——這感覺,好像父親在跟女兒半商量、半請求似的,有一點好笑,可是‥很溫馨!
如果是以一個「女兒」的立場,來看的話,我想‥〔我一定能體會‥為人父的心思!〕 只是‥我能做到如何的一種程度,卻是我萬萬無法預估與期許的,所以‥我只能說‥「我懂!」 卻不能告訴你‥「我能!」 或者說‥「我願意!」
好像也很難。
至於‥阿文提及一書,很年輕的時候,我的確已經看過了,但是‥今日能重讀阿文所寫的「目錄」,我相信‥總是於我會有所益處的! (這是真心話,而且,我也只能這麼說而已! 要告訴你‥我有多麼的興奮,得以見到此書的摘要,這反而是「實實在在的謊言」,我無法,也不願如此胡說! 我相信‥阿文一定能夠接受、見諒於我的無禮與坦白,不是嗎?)
像那樣的書,總是一段時間之後,就很容易被人忘記‥裡頭的細目,唯一能真正留住它的,只是那些‥業已被落實在日常生活、舉止、行為、思想中的,那一切與之相符合的‥行事原則與觀念了。
如果沒記錯,《人性的弱點》,這本黑色表皮的書,麗玉應該也還有,但要重讀它的機會,或許難又難。
麗玉
(89)2000.09.19.二 15:15:36
▼給阿文‥188.4
阿文‥
早上去市場,看到一位‥賣魚的年輕婦人,因為趕不走,站在她前方不遠處的一位‥賣菜的阿婆,於是‥氣得走了出來,將阿婆的菜籃子,一腳踢得遠遠的……
這種場面,麗玉見過,而且,不只是一、二回。
麗玉心裡,總是會莫名的想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這句話。
我始終不懂‥一樣身為人類,為生活而苦、而累著,為何不能互相扶持呢? 就因為‥阿婆跨入了年輕婦人,私人的界限嗎? 我就是無法體諒‥她為什麼容不下,所賣的,完全與之不同東西的阿婆呢?
我之所以不懂、不能接受,她的行為,實在也是因為‥我以為,阿婆並沒有擋住她的地方啊!(阿婆算是在「路中間」。)反而,我認為‥如果阿婆願意,她也許還會順便問問,買菜的人,需不需要魚貨。
那阿婆給我的感覺,並沒有不好(雖然,我並不認識她),當我看見那婦人踢時,我覺得很難過,多想開口說話,但我沒有,只是看了幾次那婦人。
回來時,因為車子就在那裡,所以‥我又很自然的,看見那婦人,而且,也硬是把她看了看。
她不知道是認得了,先前所見的我嗎? 我的直覺告訴我‥她好像不太敢正視我,而找旁邊的人說話,但偶爾又回頭來,看我一下。
而我帽子戴好,也就要回家了。
我看不見,剛剛換到太陽底下的阿婆,不知道,她去了哪? 又,下一回,得受到誰欺負了呢?
在市場裡,見到那種情形,我除了難過,也很失望,它使我對這社會,失去了很多的信心與期待,我不懂‥人與人之間,何以要如此?
手邊有首歌,這麼寫著‥
「山地人也好、平地人也好,我們都是這裡的人民!
先住民也好,後住民也好,我們都是這裡的住民!
我們不是敵人,所以‥請你要尊重我,讓我來欣賞你!
因為‥你曾在佛前,跪求千年的緣;我更在主前,應許萬年的諾!
我們是同胞。 吼嗨呀!吼嗨呀!」
(阿文註‥《我們是同胞》。詞‥林志興。曲‥陳建年。唱‥陳建年)
麗玉
(89)2000.09.20.三 10:55:22
寫完上一頁,那些心情之後,突然間,想將它投稿。
我不知道‥何以自己會「想」、會有那念頭產生?
但也許是‥那年輕婦人的一踢,太叫麗玉心寒吧!?
還有‥隱隱約約之中,阿文的信上,才剛提及「投稿」一事。
也許‥一切就是如此,總之——我會投稿!
事實上,我只差信封沒寫而已——上午,給阿文寫完上頁信件之後,我便去找了稿紙。
太久沒寫,還一時忘了‥放在何處,還好,終究不是那種習慣亂塞沙發旁,或亂丟於床底的人(反在在房裡,也無沙發,也無有腳的床,沒有所謂的「床底」,就只是木板而已),所以‥不算太久,也就找著了。
找著信紙,便去洗米、作菜,將稿紙、書、筆,以及彬仔的便當,收拾好,及時的趕去學校接彬仔,然後,就直接去「麥當勞」了。
先提一下‥今天,圻圻不在這,而平常,有時候,我也會把飯菜弄好,除了當天,想買便當了事,否則‥我會為彬仔,包個便當,順便帶套便服和拖鞋給他,而將悶熱的制服換下,直接就去「麥當勞」。
一來,中午若母親回來,則不會吵到她;二則是‥孩子們,喜歡去那裡溜滑梯。 老實說‥我並不反對,小朋友,去那種地方,相反的,那裡有冷氣,理境也算安全。
彬仔也總是習慣吃完飯,一定先將作業完成,然後,只要他們不過分,他們去發洩體力、快樂,而我又能一個人在一旁,並不見得,比在家裡不好。
另外,小孩在那裡,也能學習,和其他小朋友的相處方式。
而彬仔自己,也交到朋友‥一個同樣是新生、不同班的小男孩,因為‥母親好像天天會去旁邊的角落學編織,所以‥我去「麥當勞」,都會看見他(下課就過去的,因為‥常在那吃午餐);現在,他也都叫我「阿姨」,不知情者,還以為‥我帶三個小朋友去呢!
至於「消費」,因為‥那裡是百貨公司地下樓,所以‥人有時也很多,旁邊又有「超市」,所以‥即使你不買東西,而坐很久,也沒人會看你,會令你覺得不好意思,在那坐太久——至少,麗玉這種人就不會了。
等孩子玩得夠久了,我就帶他們回家睡午覺,而一向要折騰許久的彬仔(一、二小時也可能喔!我不誇張,這是目前,在和他各自努力的,雖然‥改善些,但我還不是很滿意),一定玩累了,總是比較容易就入睡,不像夜裡,明明很累、很睏了,他就是想撐,他就是不想要睡。
話說回來‥今天,圻圻不在這(昨晚回去的),於是‥我帶彬仔去「麥當勞」,收穫便是‥名為《我們不是敵人》的投稿文件。
寫到這,麗玉想說‥「阿文其實不應該,把麗玉投稿被採用的事,和阿文投稿,這兩件事,放在一起;而我,也沒有什麼『才情』,我會的,只是‥老老實實的,寫一些『心情』,如果要我同阿文一樣‥『寫論文』,那麼,我許,我真要說‥『給我一杯苦茶,而原諒我、允許我放棄,行不行?』」
對於‥阿文投稿的事,麗玉想說的,只有這一段話而已。
所謂‥「千里馬與伯樂。」 我之所以有幸,文章被採用,最大的因素,豈不是因為‥看過我文章的那個人,並不排斥我寫的方式,或者‥喜歡的,只是我這種味道而已,所以‥阿文還是要信心仍在。 但,無論如何‥知道,並且相信‥屬於自己的〈伯樂〉,並非垂手可得、時時可遇;有時,是種必需,也是一種保留‥基本快樂的原則吧!?
我常說我「口拙」,又時常用筆,也寫不出滿意的、符合我心思的東西,所以‥我常害怕‥在言語之間,不自覺的,犯下很大的錯誤,卻不能自我察覺,因此‥身為友人的你,或者是慧姿,你們之所以能與我,長久保持友誼,首先‥你們都有顆細膩、可以用心去看對方的心——而這,也是我之所以,不會放棄你們的緣故!
不換頁了,停筆了!
麗玉
(89)2000.09.20.三 17:20:13
本來很想‥今天睡一下午覺好了,結果‥字寫得很草(因為想寫,不願沒寫就睡嘛),還是到了,下午五點半才寫好,難怪‥大家都喜歡打電話,而我卻是「怪胎」了。
▼給阿文‥188.5
阿文‥
早安!因為頭疼之故,所以‥昨晚九點多,便在床上躺著,不知覺中,睡了;待醒來,已是清晨將近三點三十分,頭疼退去,精神一振,便不願再睡,於是起身,沖了壺茶,取代早些時候,用來開始一天的咖啡。
茶泡好、人坐好,一天也就開始了。
前兩天,找稿紙時,看見了‥一本薄薄的「讀書筆記」,一直想抽空拿去影印給阿文,也給〈自嚴〉媽媽,但總是沒記得帶出去,於是‥早上,我想到‥那些文字,也已淡了顏色,而且,重讀的最好方法,莫過於「重寫一次」了,畢竟‥那些是自己最想留、想看的部分,所以‥不必多考慮,我就提筆,一路寫得極為快活。
筆記將近有二十張紙,我的速度有限,所以‥完成的,也只是其中一部分;抄過的,我就撕下,先寄給阿文。
阿文不必以為‥麗玉是特地為了要給你看那些文字,才重抄的——
重抄,只是我想,而且,我覺得‥它需要,如此而已!
既已重抄留下了,那麼‥筆記就是你的了——隨你處理。
只但願‥你不介意,我又把一堆東西,強塞給你才好!
說是「凌晨三點半」醒來,一晃眼,竟過了‥「四分之一」天,如果不是有留意時間,還真是不敢相信‥六個小時,這麼快,就不見了。
寄去的筆記,你先看! 越後面的,我越喜歡喔!你呢?
希望你會期待‥看看會是哪些書、會是什麼樣的文字?
麗玉
(89)2000.09.24.日 09:36:06
阿文!看信時間到囉!
筆記抄到了第十六頁,發現‥自己其實很喜歡,去讀這樣的文字。
偶爾也會買下喜歡的詩集,但是,我想‥〔我也許真的是記性能力極弱的人吧!?
我知道的、喜歡的句子、美麗的句子,其實‥好多好多,但真正寫信、寫文章時,我一句也用不上;所用的,全是最簡單的字詞——那是我用來表達時,最自然,也最令我舒服的方式。 在現在,坊間的書堆中,可以寫出美麗文字的很多,或許‥這也是我一直不願意,努力去嘗試寫作的原因之一吧!?〕
談到「記性」,想到「背多分」——以前,讀書上學,我背得好的時候,就一定背得好辛苦、背得好久,忘得卻可以很快,唯獨最愛的是「數學」;始終忘不了‥每一次,高中的數學老師,發月考考卷給我時,他臉上的‥驚訝、驕傲、高興,同時也是我的。
一開始,成為他的學生,月考就滿分、破百(因為‥老師出題時,計分有誤),老實說‥不覺得自己,是個很了不起的人,卻在當時,多少會覺得‥有種「驕傲」的東西存在,所以‥一回考試,只差了一題,而且是不該錯的錯法,老師發卷子時,問我‥「怎麼會這樣?」 那是我最氣自己的一次,我寧願多錯幾題,也不希望‥犯下那種錯誤;老師的關心,是為我可惜,並非責罵,我懂,但是‥我就是難過。
十幾年了,教師節又到了,今天沒談起,還真的可能要破例‥「忘了寄卡片」給他了。
記得‥告訴過阿文的,班上同學,只有少數幾個,不討厭他,其他,大多覺得‥他怪、脾氣不好,可是,我覺得‥他很好! 有一天,我沒上課(去實習),他隔天還特別叮嚀我去問誰,再不懂,就去問他……
有時,在街上,會忽然看見,多年未見的人,而當對方年紀越大時,再見時的感觸,也總是越深‥〔十多年了,老師一定也老了。〕這是我通常有的感覺。
半個月前,「看見」一位以前的同事,昔日的壯漢,今朝一見,卻似‥需要人,在一旁保護的老人……歲月,真的會改變一切。
麗玉
(89)2000.09.24.日 11:00:03
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午十一點二十七分。
因聽見一首‥不斷有「阿彌陀佛」名號出現的歌曲(曲子不曾聽過,我很喜歡),在巷子裡,沒有很快的「消失」,於是‥那舒服的曲子,令我好奇,想看看‥是賣什麼之類的車子(街上見過賣素粽、素粿的),結果‥我看見——
小貨車上,有尊盤腿而坐、在寺裡才方便見到的大佛像。
麗玉向其合十,雖然‥距離遙遠,但我以能看見它,而覺得喜歡;才放下手,隨即發現‥緊跟在後面的車子裡,是具棺木,此時,我才知道‥事實的真相——
棺木後,有輛大巴士,和小汽車。
如果將那音樂停止,我想‥〔剛才經過這裡的一切,於我、於眾人,一定都沒有特別值得去注意的——也只是一輛小貨車,或是一輛巴士而已!誰會知道‥那裡有佛像? 誰會知道‥車子裡坐的人,剛失去了親人,或者正在傷心、不捨呢?〕 (也許‥「五子哭墓」,為的就是要告知眾人,這裡有喪事。)
阿文!這是我第一次,看人家有喪事,卻不會想到‥「死」這個東西。
最近,經過的路線,好幾家,是在喪事之中,面對它,我始終只有一句「阿彌陀佛」,再也沒有別的了;但剛才出現的畫面,卻給我不一樣的感受!
真正願意把後事,處理得這麼平靜、安詳的,有幾人?
到處見到的,都是哭聲、喇叭聲,拚命的加強的。
突然想到‥有一回,家裡反正也亂,於是‥小真一句「回雲林」,我也就立刻答應。
那天,半夜到達她家之後,我整個人,是從未有過的安靜——
那天,真的是一點也不想睡,好像預知‥自己將有「一億元」,意外入帳似的,只覺得‥心裡完全的輕鬆快活。
這是我唯一一次的經驗,很棒!
我想‥〔我很難忘記它。〕
麗玉
(89)2000.09.24.日 11:52:38
下午六點,今天陸續都在抄筆記,很快樂,雖然手痛、眼睛更累,但喜歡。
前面的書,像〈證嚴〉法師的書,都是早些年,在文化中心借的,因不能留,所以‥很老實的,書看完,筆記隨後也作完。
▼給阿文‥188.6
阿文‥
因為抄筆記的關係,麗玉的眼睛很累了,所以‥晚上十一點,我剛把它收了~躺了下休息;但突然就決定‥趴在床上,寫這封信給你——
慢慢看吧!我也尚且要到終了,才知道‥自己寫了什麼。
筆記剛抄到‥《尋找星星小鎮》結束,剩下不多了!
阿文!有時,麗玉真的會想‥〔當我把信,或者是別人的文章,寄給你的時候,你不知道‥會有什麼想法? 尤其是‥有關話題與文字,是談到『愛情』,或者『婚姻』,甚至是‥那一次,所謂的『玩笑』……〕
也許是‥重抄那些筆記,又加上自己,到底還是‥喜歡把話說出來的緣故,麗玉突然想寫這封信。
阿文!你曾說‥你是喜歡麗玉的——現在呢?
那種喜歡,還是一樣嗎? 說真的!我覺得‥你可以,而且,你也應該‥和從前一樣的喜歡麗玉——在那次‥其實影響我們很深的玩笑之後。
抄了那些筆記之後,發現‥阿文應該正可以從那些‥原是我留給我自己的文字當中,去了解麗玉,對「感情、婚姻、人生」,甚至是「性」,這個仍被視為敏感的話題,等等的看法——
我得強調‥這發現,決不是當初,想把筆記,寄給你的原因與目的,你會不會相信呢? 會嗎?
我總是承認,此刻也是,承認‥「我喜歡阿文!」
我甚至不否認,我曾經認真的,把「感情」這等事,放在你我之間,來仔細思量,因為‥我常說‥「沒有人,會比你更清楚‥我的過去了!」而這,對我,卻是很重要的。
我不否認‥我也希望‥能有一個了解我的「男人」(因為‥至今,我並沒有‥「真的決定不結婚」,這樣的決定,所以‥有那想法,隱約存在,才是正常吧!? 所以,我想‥我理該這麼寫的)——
而一個了解我的人、能懂我的人,若是不知道‥我過去的生活,我想很難很難;
畢竟‥至今未婚——等的,不也就是一份‥自己期待中的愛情嗎?
唯獨愛情,我是有所堅持的了——寧缺勿爛。
在我心裡,我一直以為‥一個人,可以體諒、包容另一個人,那麼‥他必須先了解這個人的一切,尤其是‥影響一個人之深的過去,或重大事件,否則‥不能體諒、不能包容、沒有了解的相處,是互相殘殺。
阿文!你不說,你也不問什麼,那麼‥現在就讓麗玉,想想好了……
有啦!阿文!現在,你和麗玉通信,快樂嗎?自在嗎?
想寫的很多,但我選擇簡短的說‥
「阿文!讓我們簡單點,好嗎?
不論過去的你我,各自有過怎樣的心態,但現在,我是從未有過的輕鬆!
我想‥前一陣子,阿文一定是怕麗玉受傷,
所以‥心急的你,才把許多話,告訴麗玉,是吧!?
阿文!謝謝你!那些話,在當時,我曾覺得難過,但現在,我要感謝你——
因你‥我得以成長!
但同時,我也要罵你喔! 為什麼‥不早一點告訴我呢?」
我常跟慧姿說‥我不喜歡,玩愛情遊戲,尤其是‥年紀越大,越不適合、越不能接受。 所以‥這一回,就算是把心裡的話,全吐出來了——希望阿文了解。
如果‥阿文把麗玉看成是‥只想住在「愛情」屋簷下的女子的話,那請恕我無禮的說句‥「……」(真的不知道‥該寫什麼,算了吧!就改成「搖搖頭了」。)
如果‥阿文仍像以前‥一樣的喜歡麗玉,那麼‥我們的通信,應該是快樂得可以唱歌的吧!? 會不會呢?
阿文!你說‥我們是好朋友,而且‥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對吧!?
那麼,我要提醒阿文‥其實,我很喜歡西方人,朋友與朋友之間,通信或問候,在東方人看來,卻像是情人的感覺,所以‥我總會在文字之中(談話則不會,很奇怪的),不自覺的‥把我心裡想的,寫了出來,例如‥「我很想你、喜歡你」,甚至‥「愛我的朋友」之類的話——下次,阿文再見到這種文字,可要學會適應喔!
這信,寫得好嗎? 妥嗎? 又寫得如何? 我不去想,也不去看——
小夜燈,不在眼前,我用手電筒寫的,電池剛好沒電了,燈光將滅,無法再續了,停筆吧!
希望‥你真的看懂我的信,否則‥一定問我——不要猜,好不好呢?
麗玉
(89)2000.09.25.一 00:20:22
也許有些時候,阿文可以把麗玉,當「男」的來看,因為‥我很多時候,就覺得‥自己不像女的。
△給麗玉-188
麗玉‥
九月二十二日.星期五——
阿文一早起床,便到「基隆.暖暖」去,和〈楊永寶〉,一同到「九份」,爬了「基隆山」;也去「舊街」,吃了碗‥「遠近馳名」的「魚丸湯」,和所謂‥「一口酥」的「糕餅」。
這是阿文,第一次到「九份」。
儘管在電視上、雜誌上,經常見到,有關於「九份」的介紹,令人心裡有分嚮往‥想去看看;但是‥阿文初臨九份,卻也沒什麼興奮、雀躍的感覺——
到哪裡去,看到的,還不都是山、都是水、都是人……都是商家在賣吃的、穿的、看的、用的、玩的東西。(阿文覺得‥自家山上,風光還比較好呢!)
阿寶(楊永寶),拿著相機,這兒照、那兒照的,一個景點,往往‥「不計成本」的,拍了好幾張——再從中挑選一張最好的。
阿文可就省啦!雖然,用的是別人的相機、別人的底片,但總是「先挑」自己覺得‥「好的、值得拍的」,才會去拍它——透過鏡頭,往往還得注意一下「佈局」,把那些不必要的「電線桿、鐵塔、人物、車子」等等,給避了開來;拍人、拍動物,也儘量拍「完整」的人或動物,除非是為了「特寫鏡頭」,否則‥決不拍「半身、部分」的,或是拍出‥「頭頂切了一半、缺了手、缺了腳」的照片。
阿寶就會很「搶時間、搶鏡頭」——咔喳!咔喳!咔喳的,一連給他照好幾張,洗出照片來,同一個主題,會有好幾張——但往往也只有一、二張,「差強人意」。
〈老夫子〉(漫畫),有一次,在樹林裡,發現一隻「鳳凰」,非常高興,拿著相機,要照鳳凰,想要拍得「漂亮」一點,等取好鏡頭,鳳凰就飛到,別棵樹去了。結果‥一而再、再而三的,就是拍不到鳳凰 。 老夫子氣得‥拿起獵槍,把鳳凰給打死了~製成標本,再放到樹上去,好好的拍牠一番。
照相嘛!就是‥「化剎那為永恆」,想要有好照片,往往就要‥「搶時機、搶鏡頭」。 以阿文這種「省」的個性,或是「謹慎」的心態,要拍出好照片,那還真是‥「可遇不可求」呢! 想是也只適合拍「靜的」,而拍不了「動的」—— 等選好了影點、佈局、氣氛——鳥都飛了、狗都跑了,也就‥「錯過好時機、錯過好鏡頭」啦!
扯遠了!
那天,阿寶還帶了他三歲的兒子〈楊智翔〉。
爬「基隆山」時,他兒子,起初還很興奮的,往上直爬呢!
阿寶後來,跟他說‥「翔翔!累了要說啊!」 (意思是‥累了的話,爸爸再背你。)
結果‥翔翔就開始叫累啦!於是‥便騎在阿寶的肩上「爬山」——
而阿寶那個不下五公斤重的背包(裡頭有幾台照相機),就落到阿文背上啦!
教阿文爬得‥還真是有些吃力呢!
阿寶還可真「厲害」,肩著他那十幾公斤的兒子,一路爬上山去呢! 阿寶說他「不會背小孩」,於是‥不是用抱的,就是讓他騎在肩上,一路上,只在途中的三個涼亭,休息了許久,還有讓翔翔自己走一小段路而已。
阿文一直「鼓勵、訓練」翔翔自己爬,但阿寶,卻很「疼惜」兒子,而不忍讓兒子,多走一些路;翔翔在那裡「撒嬌」的叫著「走不動了」,阿寶就抱他——
當自己是「無敵鐵金剛」一樣。
連「下山」的時候,阿寶也是一直抱著、肩著翔翔下山的——
阿文還替翔翔,照了張‥「騎在爸爸肩上爬山」的「好照片」呢!
在阿文看來,他是「寵兒子」了——久而久之,恐怕教兒子「嬌生慣養」啦!
(〈林惜〉的小女兒〈蘇潁娉〉,三、四歲的時候,林惜帶她去爬「觀音山」。
她就自己一直往上爬,爬到了山頂。
人家跟說她‥「妹妹好厲害喔!」
〔意思是說‥都不用人家抱抱背背的,自己爬上山。〕
她叫道‥「累死了,還厲害呢!」)
因為帶了個孩子,所以‥上山的速度慢了,爬到三分之二處,大約是上午十點半左右,雲霧瀰漫了過來,爬到山頂,除了一片「白茫茫」之外,什麼風景,也瞧不見了——下到山下,雲霧竟然散了。
阿寶道‥「再爬一次!」 (他是想上山頂去「拍風景」。)
阿文笑道‥「再爬一次,是沒問題——翔翔是問題。」
阿寶只好道‥「下次沒帶翔翔,再來爬。」
翔翔聽了,便要哭似的叫道‥「翔翔也要爬……」
阿寶只好叫道‥「好好好!下次再帶翔翔來爬!」
(註‥基隆山,海拔「五八八公尺」,石階有「一六五三級」吧!? 有人數了,寫在最後一級上——阿文不知是否「記錯」了。)
阿文爬上「基隆山」,有個「感想」‥
「如果沒什麼意外,或是特別理由的話,人們還是喜歡‥『貫徹始終』的!」
好像每個去爬山的人,都非得「爬到山頂」——才甘心。(有的,還必定要去摸摸「三角點」的基柱呢!)
人們多半,還是不喜歡,或不願意「半途而廢」的。
阿文爬「基隆山」的當天,遇到一群從「新竹」坐遊覽車來的‥阿伯、阿姆、阿公、阿嬤級的觀光客。
阿文問一些下山的人道‥「面頂風景好無?」
一個阿伯叫道‥「哪有啥好看的……爬𠇺實在有夠悿的!」(爬得實在有夠累的!)
呵呵!儘管上頭,或許真的「沒什麼好看的」。然而,幾乎所有的人,即使「知道‥上頭沒什麼好看的」,也還是會「願意」,爬到山頂上去看看的。
常在登山的人,「爬到山頂」時,往往就會覺得‥自己又「征服」一座山了。
阿文倒覺得‥這當是人類的「好奇心‥山頂到底如何」,與「好勝心‥就不相信爬不上」的關係,於是也就「自我挑戰」啦! 而「爬到山頂」,算是一種‥
「自我完成」,或「自我實現」,以此來「肯定」自己的「能力」。
(至於‥風景美不美,那倒是其次的問題了。)
要是缺乏「好奇心、好勝心」,也就沒有「動機」、沒有「欲望」,去接受那「挑戰」——爬不爬到山頂,對他而言,也就沒什麼意義了。
(當然啦!「目的」與「心情」,或是「身體健康狀況」等等,都會影響人啦!)
呵呵!阿文扯了半天,卻還沒扯到‥自己想表達的「主意」(主要意思)。
過去看媒體,介紹「九份」,看起來,總是「美美的」,像是很有「人文氣息」,於是‥心為之所動,而嚮往之。
待到自己親臨其地,看了之後,卻是覺得‥也不過如此爾爾——
只見一堆商人、攤販,在作生意;一群旅客在「買東西~吃東西~買東西~吃東西」……跟「西門町」的商業圈,又有什麼兩樣呢?
(當然啦!「吃」對中國人,乃至全人類,也是「文化」之一嘛!
而個人的「心情、觀點、目的」不同,其結果,也就會有所不同啦!)
阿文爬上了「基隆山」,卻因迷霧籠罩,而未能眺望風景,也因此,倒想再去爬一次看看呢!
人類與生俱來的「好奇心、好勝心」,會促使人去「探險」,而去排除,諸多「困難、挫敗」,以達到目標、完成目的——
只是‥「揭開神秘的面紗‥滿足了好奇心、了解了究竟」之後,
恐怕‥也就不會再有什麼興趣了。
呵呵!換個話題吧!
〈鄧破〉先生,所謂的‥
「男人能對女人世界了解、女人能對男人世界了解,才叫作『相知』。」
「每個人都希望‥我們感情最親密的人,是最了解我們的人。
所謂‥『了解』,不僅只是心靈上的了解,還包括‥
習性、喜好等,生活中,細微末節的了解。」
「在生活中,看到對方一個不經意的動作、一個稍縱即逝的眼神,
就知道對方的想法和心事,這才叫『了解』——
男人都逃不出一個能了解自己,如此細膩的女人的照顧。」
在男女情愛之間,人們卻有這麼一句話說‥
「因誤解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
阿文覺得‥或許當說‥
「因『不解』而結合」,該是比「誤解」,來得合適些吧!?
想是「好奇心」使然吧!所以‥對於「不解的」,就想要去了解——
男女之間,就因為彼此「不解」,而引起彼此,想要去了解對方的興趣。
只是‥一探究竟之後,卻發現‥對方不過如此爾爾,真教人失望啊!
於是也就‥分道揚鑣啦!
阿文笑道‥
「被自己『愛』的人了解,那是滿幸福快樂的;
不過‥要是被自己『不愛』的人了解,那可就很『恐怖』啦!」
想想‥要是有個「變態狂」,對一個女孩,簡直「瞭如指掌」的話,那會變成怎樣呢? 知道她幾點會出門、會去哪裡、會做什麼事;幾點會回家、幾點會吃飯、幾點會洗澡、幾點會上床睡覺…… 對她的一舉一動,知道得清清楚楚;乃至知道‥她是什麼個性、有什麼興趣 、有什麼才華;遇事會如何反應、有何想法……甚至‥今天穿什麼顏色的內衣褲出門、身上哪裡有幾顆痣,也都知道。
對那女孩來說,這樣‥「透徹的了解——沒有人,比他更了解她」……
那可真會教她,嚇得‥「花容失色、魂不守舍、驚心動魄、尖叫連連」呢!
麗玉所謂‥「沒有了解的相處,是互相殘殺。」
阿文笑道‥「有那麼『嚴重』嗎? 也許『了解』的後果,更不堪設想呢!」
(阿文覺得‥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尊重』,遠比『了解』還重要!
因為‥我們對於別人的『了解』,終究有限,
只能說‥『了解得多,或了解得少」罷了!
就算是『自己對自己』,又真的了解自己嗎? 何況是對別人的了解呢?」)
君不見‥黑道大哥,身旁最親近的女人、小弟,常會被幹掉,為什麼呢?
只因為‥那女人跟那小弟——「知道」太多了,所以‥遭來殺身之禍。
原本相愛的兩個人,什麼都想知道、什麼都想讓對方知道,彼此能夠「袒裎相見」,感覺真是「幸福快樂」。
可是‥偏偏「世間無常,人心亦無常——一切,都在變化著」。
有一天,不知怎的,兩個人,卻鬧翻了,反目成仇,於是‥把對方什麼醜事,都給抖出來,互揭瘡疤……
乃至‥男的以要「公佈女的裸體照片」,來「勒索」女的;
或是‥女的以要「公佈男的所作犯法的事、見不得人的事」,來「勒索」男的……
俗話說‥「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有人說‥「你是我肚子裡的蛔蟲。」
「被了解」,好不好呢? 「了解」,好不好呢?(當人家「肚子裡的蛔蟲」,好不好呢?) 阿文說‥
「『了解』好不好,還要先看看‥『感情』好不好呢!
要不要『了解』,還要先看看‥『自己』愛不愛呢!」
「不了解——不讓對方了解,或許還更具『吸引力』呢!」
「對方了不了解自己、自己了不了解對方——真有那麼重要嗎?
或許‥對方愛不愛自己、自己愛不愛對方;彼此尊不尊重,那才更重要呢!」
(有人不是說‥「我不管你(妳)的過去為何——只管我們的未來如何!」嗎?)
想來,生而為人,最想要的,就是‥「活著、知道、快樂」——
既已生,就想永遠都活著,於是‥運用醫藥、宗教等,種種方法,想使人們,能夠長生不死,死了還想重生;而對於不了解的事物,總想一探究竟,使自己,能夠知道,於是‥運用教學、 請問、觀察、實驗等等,種種方法,來使人明白;而人世無常,充滿憂悲惱苦,人們更是「使盡方法」,乃至「不擇手段」的,去追尋快樂。
然而‥人世無常,成住壞空、生住異滅,自古以來,未有不死者‥想要永遠活著,根本就是妄想;而人類窮畢生之精力,想要「了知一切‥什麼都知道」,那也是挺難的;而「快樂」呢!想是較容易獲得的,因為‥「痛苦與快樂、地獄與天堂」,只是「存乎一念之間——一念心轉,也就海闊天空」了。
呵呵!又扯遠了!
麗玉是知道的‥阿文是個「作家」嘛!而且,阿文又那麼喜歡思考,所以‥總是會「借題發揮」嘛!於是就越扯越遠,而變得「文不對題」,或「答非所問」。
所以‥麗玉也當知道的‥有些「答案」,或者是「話題」,並非是「針對對方的問題」,而作的答案——只是‥這對於「讀者」而言,常是很難去判斷的,結果就‥「誤以為真」啦!
所以‥為了不再「拖泥帶水」,現在呢!阿文就「正式的、認真的」,來回答麗玉的問題好了!
麗玉問‥「阿文還喜歡麗玉嗎?」
老實說‥阿文不再那麼喜歡麗玉了!
阿文不喜歡‥那個自以為是家裡,不可或缺之重要人物的麗玉。
阿文不喜歡‥那個把自己關在苦惱籠中、不走出愁城的麗玉。
阿文不喜歡‥那個體弱多病的麗玉。
阿文不喜歡‥那個老是找許多藉口,不讓自己振作的麗玉……
(是「不走出愁城」,而非「走不出愁城」喔!
體弱多病,是看妳時常在腰痛、頭痛……心痛的,
不但身體多病,就是心理,也很多病。
不但不喜歡,而且,還有些「討厭」呢——
相信‥妳也是討厭,這樣子的麗玉! 對不對呢?
相信‥妳又何嘗會喜歡‥這樣子的自己呢?)
相信有很多人,乃至麗玉自己,都會對麗玉說‥麗玉還年輕,「最好」能夠到外面去工作,拓展自己的人際、自己的視野、自己的心胸,才會對妳,有所助益;要不然,一直「呆」在家裡,成天像個‥「帶小孩、洗衣、煮飯……煩東惱西的老媽子」一樣,遲早會得了「自閉症」——請注意‥這只是給妳的「良心建議」,如果(即使)妳「不同意」,那就「一笑置之」吧!
不要再找一堆「理由」來說‥妳「不想、不能、不行」去出工作,好嗎?
除非‥妳是個「作家……藝術家」,能夠待在家裡‥「冷眼旁觀」——
身旁的人、事、物,成為妳「創作」的靈感、題材的來源。
那麼‥妳就是「死在家裡」,那也很好啦!
只是呢!很顯然的‥麗玉不是泥鰍,不能悠游於污泥之中;不是蓮花,無法從污泥中,吸取養分——麗玉就像掉入泥沼中的「落水狗」一樣,要不離開,就會被泥沼吞噬——家人、家事,對妳的影響,實在是太多、太大,也太重了。
不過呢!阿文喜歡‥那個能夠寫出‥「文情並茂的文章」,去投稿的麗玉。
妳該知道的‥「寫作~投稿」,那不只是讓妳賺得一些稿費,更是妳「培養自信、自我肯定、成就自我」的一個機會、一條道路啊!
更重要的是‥能讓妳從一堆「垃圾、糞土」當中,擷取出‥滋長生命的養分哪!
(「文情並茂」,是給妳的稱讚,妳只要說「謝謝」,也就行了;妳若不同意,那就一笑置之吧! 用不著有什麼「說辭」來「反對」啦!
希望妳「寫作~投稿」,也只是給妳的「良心建議」,妳要是不同意、不想做,也請不用‥再多作解釋! 妳該知道‥那是會令人覺得挺「洩氣」的!)
麗玉說‥
「我承認‥因為覺得‥阿文『好像對於我的情緒,很不以為然』,
這令我有一點點生氣(但又不是,不知道該如何寫),
而且,我也很難過‥
『阿文竟然不懂‥麗玉只是需要一個說話的對象,就可以使我很快的,又恢復了,
而不是真的‥要依靠誰幫我解決問題。』」
麗玉真的覺得‥只要找一個人說一說,也就夠了嗎? 這樣,真的就夠了嗎?
麗玉難道‥只想解決情緒、不想解決問題嗎?
畢竟‥情緒好解決,問題難處理——
只是‥情緒雖然會影響問題,但問題往往也是情緒的來源;
問題不解決,情緒便將如潮汐一般,去了又來~去了又來……
有人生病了,去看醫生,難道‥只要看看醫生、跟醫生說說話,讓醫生、讓自己知道病況、病情,也就夠了嗎?
然後,跟醫生說‥「你不用開藥給我!我不想吃任何藥;你開了藥,我也不會吃——因為‥我根本不想治好我的病! 這樣子,我下次,才可以再來看你、跟你說話。 要是醫好了,那我就沒有理由來了……」
麗玉說‥
「看了阿文寫的信,我害怕‥如果我繼續再寫下去,
也許‥有一天,阿文真的就只剩下‥『討厭』麗玉而已了。」
阿文不是會討厭「麗玉」,而是會討厭麗玉‥「那些問題——那些周而復始、沒完沒了的問題」啊!
阿文的「修養」,還是很差吧!? 還是會被妳那些問題,給「影響」到,而不能只是‥「保持沉默」地,當個「忠實(啞巴)的聽眾——
只是,麗玉難道真的希望‥阿文「只要聽」就好了、就夠了嗎?
阿文要「提醒」麗玉一下‥
「麗玉如果‥解決不了那些問題,那些問題,就會解決麗玉——
總有一天,會把麗玉,給逼得‥走向『絕路』……」
麗玉問‥「阿文現在和麗玉通信,快樂嗎?自在嗎?」
老實說‥收到麗玉的來信,阿文已不再覺得興奮、也不再想急著去看信;也不再能夠‥「一口氣」的,把信給看完——阿文有些那個‥「招架不住」啦!
而「寫信」對阿文來說,不論對方是誰,阿文總是「很認真、很用功」的!
因為‥喜歡思考、願意思考、能夠思考的阿文,對於對方的問題,總會把它放在心上,再三思考的;乃至三更半夜,想到什麼,也會爬起來「作筆記」,於是‥常常就會扯很多很多,每每要兩三天,乃至更多天,才能完成一封信呢——
這對阿文的「自我成長」,總是有好處的嘛!
至於,要是真能給對方,一些「勵益」,那是很好的;
要是對對方,無所助益,那也罷了!
所以‥「回信」對阿文來說,總是滿愉快的一件事。
至於,在麗玉的信中,看到別人的信,或者是文章,阿文並不會排斥啦!
那就像是‥看其他作家的書一樣,反正「有看有收穫,多看也無妨」嘛!
所以‥也就不會有「什麼想法」——
麗玉以為‥阿文會有「什麼想法」,或該有「什麼想法」呢?
阿文說了好些‥「重話、刺耳的話、逆耳的話」——阿文是「故意」的!
麗玉也許又要難過了吧!?
麗玉要知道‥阿文之所以那麼說,也只是想‥換另一種方法——
試試看‥能不能「喚醒」麗玉罷了!
難道‥麗玉想當「灰姑娘」,還想當「睡美人」嗎?
麗玉若不想醒來,那阿文……怎麼辦呢? 該怎麼辦呢?
麗玉若說‥「我又沒要你叫醒我——你吵什麼吵!?」
那真會使阿文——哭笑不得也!
阿文到底是叫,或是不叫的好呢?
阿文不知道‥這是該問自己,還是該問麗玉,或是該問老天呢?
有誰能給阿文答案呢? 叫,或是不叫? 該叫,或是不該叫?
說個「笑話」好了!
阿文看到海裡,有個小姐在那裡,載浮載沉,不禁叫道‥「小姐!妳沒看到那裡,立了支告示牌,上頭寫著‥『水深危險!禁止游泳!』嗎?」
小姐叫道‥「我當然看到啦!我又不是瞎子!」
阿文叫道‥「既然看到了,為什麼,還不快點上來呢?」
小姐叫道‥「我才不上去呢!」
阿文叫道‥「那真的很危險啊!」
小姐叫道‥「要你管……我正在自殺啊!」
阿文該不該,下水去「救」她呢? 還是眼睜睜的,看著她自殺呢?
(阿文自己,都不怎麼會游泳哪!)
好啦!也該把寫了好幾天的信,給寄出去了!
昨晚太晚睡了,精神有點不好,懶得把自己寫的,再看一次,要是有什麼不足、不好、不對的地方,就請麗玉‥「自動校閱」啦!
阿文
(89)2000.10.09.一 09:30:29
■阿文漫話
⊕理所當然
發數學考卷時——
老師氣得叫問道‥「這麼簡單,你也會錯!? 不該錯的,你也錯……要是沒錯,你不是就一百分了嗎? 什麼時候‥一加七,會等於十?」
阿文搔了搔頭,叫道‥「啊就糊塗的時候……算錯了的時候咩!」
⊕禍害遺千年
人們說‥「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阿文說‥「兒童是國家未來的冤大頭——大人們,請別老是製造一堆爛攤子,留給後代子孫‥收拾『殘局、慘局』,好嗎?」
■字詞訂正
是「影響」,而非「影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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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7.09.日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88。2000.10.09.一 09: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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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玉一八八附錄:陳麗玉的讀書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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