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1 00:01:00阿文

◎阿文。20、我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阿文 ⊕幼我 ⊕殘我 ⊕幻我 ⊕迷我 ⊕無我

  ◎20、我

                     ⊕潘文良

  何謂「我」?
  我到底是誰? 我在哪裡? 我在做什麼? 我要做什麼? 我能做什麼?
  …………
  人們把「我」,分成各種「我」‥大我、小我;純我、欲我;善我、惡我;
原我、超我;真我、假我……
  阿文把「我」,分成了「五種我」‥幼我、殘我、幻我、迷我、無我。
 

  ⊕一者、幼我

  所謂‥幼我,即是‥幼稚的我。
  幼稚的嬰兒、孩童,才需要父母照顧、才需要依賴父母——人從小,就吃父母給的、穿父母給的、住父母給的、用父母給的。
  嬰兒時期,肚子餓了,哭一哭,就有人把奶(奶瓶),送到自己嘴上;拉屎拉尿了,哭一哭,就有人來替自己整理……覺得有什麼不舒服,哭一哭,就會有人來處理——這真是‥「舒服」極了。
  兒童時期,飯不想自己吃,就要媽媽餵;衣服不想自己穿,就要媽媽幫忙穿;路不想自己走,就要父母抱抱背背;屁股不想自己擦,就要父母幫忙擦……
問題不想解決,就丟給父母去解決。
  小孩子,在父母的「照顧、保護」之下成長;而人越長大,就越得「自立」‥飯得自己吃、衣服得自己穿、路得自己走、屁股得自己擦……
問題得自己解決——長越大,真是越來越「麻煩」、越來越「辛苦」。
  人於幼年之時,無法隨其「適當」的方式、速度成長(該熟不熟,不該熟的早熟)‥「過度的滿足(不想吃,或吃不下,也要他吃;要什麼,就給什麼)、
過度的刺激(與親人生離死別等)、過度的剝奪(不給他吃、不給他穿)、
過度的強迫(揠苗助長,未學會爬,就要他走)」等等,都會造成「傷害」;
這些傷害,便會形成日後‥人格發展、身心發展的阻礙,使發展停頓在某個階段,而無法正常成長;日後,便會發生許多適應不良,或是做出一些,不成熟的行為。
  所謂‥成人,是指‥身心成熟的人。然而,有的「大人」,雖然是身為大人,心裡卻「不想長大」——身體長大了,心理(心裡)還沒長大;生理成熟了,心理卻沒跟著同時、同步成熟,心理還是個‥「沒長大、長不大的孩子」,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個「大孩子」。
  「大孩子」的「依賴心」,還是很重,缺之「安全感」,而難以「自立、自主」,總是難以處理自己的問題、懶得處理自己的問題;不知、不會、不肯‥「自己照顧自己」,而需要「父母」、需要「配偶」、需要「子女」,來照顧自己、保護自己——沒有父母、沒有妻子(丈夫)、沒有子女在身旁的時候,生活就一團糟、一堆亂,不會自己洗衣服(而花錢給洗衣店去洗)、不會自己煮飯作菜(而天天吃館子,或是吃泡麵)……
  「大孩子」的「自信心」不夠、「挫折容忍力」薄弱,遇到問題,就哭哭啼啼、不知所措;跌倒了,就不知、不會、不想、不肯‥「自己爬起來」,而等著別人,來扶他起來——就像是‥溫室裡的花朵,禁不起風雨的吹打。
  如果‥一個人,老是在問別人‥「我該怎麼辦? 我要怎麼辦?」
這就表示‥他的心裡,還有一個‥「長不大、不長大、沒長大」的「幼我」——
(身體)長大了,卻還是一大堆‥「幼稚」的行為。
 

  ⊕二者、殘我

  所謂‥殘我,即是‥傷殘的我(殘缺不全的我)。
  「身體傷殘」,不算什麼;「心智傷殘」,才是可悲、可怕的。
  「殘我」來自於人的傷害——從小就受到父母、他人,或是自己的傷害。
  任何身心的傷害,都會造成‥「自我」的「破損、殘缺」。
  自我破損、殘缺,就必須「自我修復」——然而,無知、無智的「幼我」,使得「殘我」,難以「自治、自療、自癒」——需要別人的幫忙,才可能「復健」。
  然而,受到父母(別人)傷害,就會對父母(別人),失去「信心」,便不知、不會、不肯尋求父母(別人)「協助」——而「被自己傷害」,則對自己失去「信心」,連自己都不能信任自己,於是便不知、不會、不肯‥自己幫助自己。
  傷殘的我,會「偽裝」自己,或是「武裝」自己——滿心自卑,卻裝成「驕傲高慢」的樣子,來面對別人;喜歡誇大、喜歡吹牛,自吹自擂、自我膨脹;為了「保護自己」,而築起高牆、裝起鐵窗、纏了一身的刺,防止別人親近,自己也因而無法親近別人;即使自己,沒能力,做到的事,也不肯求助於人,還要裝英雄,來拒絕別人的幫助;把事情搞砸了,便責怪別人;得人幫助,也不會感謝別人。
  傷殘的我‥心智不成熟、人格不健全、觀念有邪謬、言行有偏差。
  傷殘的我‥被別人傷害,就自己傷害自己,或去傷害別人。
  傷殘的我‥內心殘缺不滿(貪欲、瞋恨,都是「不滿」),為了「彌補」殘缺,常會「用盡方法、不擇手段」的,向外謀取——會喪失尊嚴地,像一隻餓狗似的,搖尾巴向人「乞求」;也會像野狼噬羊般,殘酷無情的,向別人「強求」。
  傷殘的我,總以為‥「金錢」很重要、「物質」很重要、「贏」很重要、「成功」很重要、「第一名」很重要、「打敗別人」很重要……
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
當官的,已擁有三代人,都花不完的金錢,卻還是‥拚命貪污、官商勾結。
從商的,原本就有很好的利潤,卻還是努力的‥偷斤減兩。
做工的,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罔顧大眾的安全,工程老是要‥偷工減料。
  另一類傷殘的人,則是‥步入黑道、行走江湖,為非作歹、行兇幹壞,危害社會、危害治安——所有的人,都成了他的「敵人」,成為他要「報復」的對象。 (而不知‥「自己」,才是自己最大的敵人。)
  傷殘的我,由於不能「自足」,所以不會「知足」,即使「獲得」再多東西,也無法彌補‥內心的「貪欲」。
  傷殘的我,由於不能「自止」,所以不會「知止」,即使「殺害」再多人物,也無法消除‥內心的「瞋恨」。
 

  ⊕三者、幻我

  所謂‥幻我,即是‥幻化的我。
  「善良的我」也好、「邪惡的我」也好、「自卑的我」也好、「自大的我」也好、「快樂的我」也好、「憂愁的我」也好……所有的「我」,都是「自我幻化」出來的。
  有人會把自己,想像成「超人」;有人會把自己,想像成「英雄」;有人會把自己,想像成「帥哥、美女」……
  喝醉酒的人,還以為‥自己是皇帝、是總統、是將軍、是董事長……
  佛家所謂的‥「相由心生。」
  心裡怎麼想,相貌就會變成怎麼樣——
心情開朗,滿臉笑容可掬;心情悲傷,滿臉愁苦可厭。
  「佛、菩薩、阿羅漢」,才能夠當「隨心所欲、神通變現」的「超人」(超越長人)。
  由於人們,內心充滿「貪、瞋、痴」等罣礙,所以,無法‥「夢想即能成真、心想則事可成」——
  人在「夢想」與「實現」之間,須要經過辛苦、殷勤的努力,有耐心、有恆心,付出相當的體能、心力、金錢、時間等代價,才能使「夢想成真、心想事成」。
  所以說‥自己「想成為一個怎樣的人」,就「多想、多做——做到了」,就會成為一個怎樣的人。
  想要當「壞人」,天天幹壞事,就會成為壞人。
  想要當「好人」,天天做好事,就會成為好人。
  想要當「老師」,就尋求當老師的條件,努力去做到,就會當老師。
  想要當「作家」,就照著成為作家的方法,努力去做到,就會成為作家。
  …………
  如果‥半途而廢,那就‥前功盡棄;只有‥貫徹始終,才能‥達到目的。
  所以說‥不要「自眨」、不用「自卑」! (雖然,人很渺小,但是‥呼吸一口氣、放一個屁,都會牽連到整個宇宙;到大庭廣眾前,大叫一聲,就會有一大堆眼睛看著你,你也會有你的「影響力」啊!)
  阿文有話說‥
「信心是想出來的、力量是做出來的。
˙誰都可以放棄你,即使是你的父母(老師),也都放棄你,但是‥
 請你不要放棄你自己!」

  一直想像自己,是個「沒用的人」,就會使自己行為,膽怯退縮,而真的變得「懦弱無能」。
  自己想做一個怎樣的人,自己要想清楚,然後‥多朝正面去想,最重要的是‥「動手去做」,便能有「成就自己‥想當的人」的時候,而能「迎向光明」,擁有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
 
  阿文有話說‥
「生命的意義,不是在『超越自我』,而是在『實現自我』。」
  因為‥我就是我,「超越我」,就「不是我、無我」了,而「我在這裡」,「超越這裡」,哪裡還會有我呢? (除非‥人了知「無我」,才能夠「超越自我」。 要不然‥超越「自我」,就會變成「你」,或者是變成「他」了!
人豈能、豈好「不當自己」,而想「當你、當他」呢?)
  人既執著「有我」,那麼‥想「超越自我」的人,就永遠也無法「超越——自我」。想超越自我,是把「自我」,設限成「零分」,於是‥就得「超越零分」,今天追求「一分」、明天追求「二分」、後天追求「三分」……一分又一分的「追求」、一分又一分的「超越」,那將是‥沒完沒了的追求、沒完沒了的超越啊!
  阿文認為‥
「自我」不從「創造而得」;自我本是「自在完滿、一切具足」——
 之所以,人人的「表現」不同,只不過是因為‥
 循業發現‥依循如是行為,而有如是發現。
˙成長的過程,某部分的「特點」,「有意、無意」地「顯現」,被人「發現」,
 而給予增強(啟導、肯定、支持、鼓勵),所以‥他就「刻意」地「展現」,
 因而有不同的「表現」、不同的「成就」。
˙人有無限的可能,人生充滿了「變數」,人經刺激而反應,
 後天環境的影響、學習方向的不同,而使人,各朝不同的路線發展。
 所以說,要是‥「此路不通‥山窮水盡疑無路」,那就「改道而行」,
 或許就會‥「柳暗花明又一村」。
 有道是‥「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
 阿文說‥「人不轉——心轉。」
˙一塊礦石,若無「金」的成分存在,那麼‥無論如何,也提煉不出黃金呀!
 當知‥「自我」,自在完滿,一切具足,
 本來可以「隨心所欲」,卻因「欲蔽情封」,而難以展現,
 於是,就只能「適志、合趣」地,展現出各種面貌。
 猶如陶土,可以塑成任何東西,但隨各人喜好而作,則有不同的成品展現。
˙譬如「明珠」,本自明亮,此「明」非外在所加,
 不是像「電燈」,要通了電,燈才會亮。
˙人所當作的,不過是在「拭除塵垢」,使得「蒙塵明珠」,塵淨明現。
 譬如「太陽」,本自發光,即使烏雲遮日,其光明並未減滅——
 只要雲開霧散,太陽就會重現光明,人就會重見光明。
 實現自我,即是在「恢復本性、返樸歸真」,如此而已!

 

  ⊕四者、迷我

  所謂‥迷我,即是‥迷昧的我。
  人們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昏沉、散亂、掉舉、睡眠、迷茫」的狀態中度過;渾渾噩噩、懵懵懂懂‥不知我是誰、不知我是什麼;不知我在想什麼、不知我在說什麼、不知我在做什麼。
  迷昧的我‥缺乏目標、缺乏希望、缺乏知識、缺乏智慧、缺乏信心、缺乏力量……不知自己的人生,有什麼意義‥
生活有什麼目的、生命有什麼希望、生涯有什麼方向、生存有什麼價值。
  迷昧的我,時常藉著‥飲酒、吸毒、賭博、工作、唱歌、跳舞、性愛、電視、宗教儀式……來「麻醉自己」,迫就其中、沉迷其中、耽溺其中——
成癮、成癖、成痴、成迷、成瘋、成狂,還以為找到「身心安頓」的地方呢!
  結果是‥沒有喝酒,睡不著覺;沒有吸毒,精神委靡;沒有賭博,手就發癢;沒有工作,就會生病;沒有唱歌,不能抒情;沒有跳舞,不會運動;沒有性愛,就沒情趣;沒有電視,無聊透頂;沒去寺廟、教堂,不得安寧……迫就其中,身不由己、無法自制、無法自拔,最後,譬如‥
「玩火」,為火所焚;「玩水」,為水所溺——玩物,為物所役。
  所謂「忘我」,並不是「無我」,而是「忘記有我」,也屬於「迷昧的我」。
  「忘我的境界」,像是「發呆」、像是「心不在焉」、像是「精神病患」、像是「白痴」、像是「植物人」一樣,即使至於‥「非想非非想」的境界,於中住上百千萬劫,有朝一日,還是會「記起有我」,又會再度踏入‥紛紛擾擾的滾滾紅塵之中。
 

  ⊕五者、無我

  所謂‥無我,即是‥無一恆常不變的我。
完整的說,當是‥「無常、苦、空、無我」,而不獨說「無我」。
  除了佛說「無我」之外,世上其它宗教、哲學、學說、言論,皆云‥「有我‥有一恆常不變的我」,或云「大我」、或云「梵我」、或云「神我」;或云「靈魂是我」、或云「意識是我」、或云「道是我」;或云「無極」、或云「自然」、或云「理天」、或云「上帝」、或云「老母娘」……
  此一「恆常不滅的我」,自己存在、自己有,而能生化萬物——
譬如‥「上帝」,自存、自有,而創造宇宙萬物。
譬如‥「大梵」,自存、自有,而生化萬物。
譬如‥「老母娘」,自存、自有,而生化萬物。
譬如‥「道」,自存、自有,然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譬如‥「無極」,自存、自有,然後‥無極生二儀,二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豈不知‥「能生物」,也是「被生物」? 豈會、豈能「自存、自有」?
  譬如‥我是我的母親所生;我的母親,是我的祖母所生;我的祖母,是我的曾祖母所生;我的曾祖母,亦是為其母所生……如是「能生」,也是「被生」—— 豈有‥我的曾祖母,不待其母所生,而「自存自有」?
  要言‥「曾祖母不待其母所生,而自存自有」,這是在「耍賴」,這是「邊見」、是「邪見」、是「謬論」、是「妄言」——但有言說,而非如實。
  若言‥「上帝創造宇宙萬物,而自存自有」,則如‥「我的曾祖母,能生子女,卻非其母所生、不待其母所生,而自存自有」,一樣的邪謬——
只有想耍賴、想強辯、不明就裡的人,才會這麼說。
 
  諸佛知見的「宇宙人生」,是謂‥「因緣法」,及「緣生法」。(「因緣法、緣生法」的「法」字,是指「一切諸法」的「法」,而非「方法」的「法」。)
  「宇宙」謂之「因緣法」,說明宇宙萬象,不論是「有情眾生」,還是「無情世間」,諸事、諸物,都是「因緣法」。
  「人生」謂之「緣生法」(「緣生法」的「生」字,是指宇宙萬法中的「人生、生老病死」的「生」,而不是「生產」的「生」、「生起」的「生」)——
宇宙萬法,是「因緣法」,人生也是「因緣法」,稱作‥「因緣法的人生」,簡稱「緣生法」。 是故當知‥「因緣法、緣生法」,不是兩種法,說「緣生法」,只是在強調、凸顯‥「因緣法」中的「人生」。(因為「人」故,以「人」為主。)
  再者,不可誤解‥「因緣法、緣生法」,是「宇宙人生」的法則,否則,便如‥「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一樣。
  「因緣法」,不是「因緣能生萬物」;「因緣」若「能生萬物」,則「因緣」為誰所生? 此法為誰所設? 剎那間,又陷入「無明」中,為求一解,只得、只好‥「自欺欺人」。
  (上所述「因緣法、緣生法」,參閱「圓明出版社」所出版,〈釋從信〉所解釋的《阿含經正見》。)
  所謂‥「因緣法」,簡單的說,即是‥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隨眾生心,應所知量,隨順緣起,循業發現。」

  「因」是「原因」,即是「業行」;「緣」是「依循」,彼此相互依循,是謂「緣」也! 宇宙人生,一切諸法,都是「有因有緣」,「隨順緣起」,而「循業發現」,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也!
  佛說「十二因緣」,即是‥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
 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

  緣「無明」而有「行」;緣「行」而有「識」;緣「識」而有「名色」;
緣「名色」而有「六入」;緣「六入」而有「觸」;緣「觸」而有「受」;
緣「受」而有「愛」;緣「愛」而有「取」;緣「取」而有「有」;
緣「有」而有「生」;緣「生」而有「老死」——
如是有「老病死患」,則有「憂悲惱苦」也!
  此「十二因緣」,輾轉相循,而有此「人生」。
  但簡釋之‥
一、此有「貪瞋痴‥無明」之緣,故彼有「行為造作」。
二、此有「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意思法‥行為造作」之緣
  ,故彼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三、此有「無明、行、識」,異生異滅之緣,故彼有異陰相續,入母體中為「胎」
  之「名色」。
四、此有「名色」之緣,故彼有「眼、耳、鼻、舌、身、意‥六入之長成,然後
  出胎」。
五、此有「六入根」之緣,故彼有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接觸。
六、此有「覺觸」之緣,故彼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之感受。
七、此有「感受」之緣,故彼有「貪愛、瞋厭、不愛不厭」之念。
八、此有「貪愛、瞋厭、不愛不厭」之緣,故彼有「求取、捨棄、不取不捨」。
九、此有「取、捨、不取不捨」之緣,故彼有「善業、惡業、不善不惡業」之作;
十、此有「善、惡、不善不惡業」之緣,故彼有「有善、惡、不善不惡之果報」;
十一、此有「有業報」之緣,故彼有「再入胎而生」之行;
十二、此有「生」之緣,故彼有「老、病、死、患」——
   如是老病死患,令人憂悲惱苦、愁煩啼哭不已也!
  人生、人死,是什麼原因呢? 因「無明」是也!
  「無明」者,不是「無明原因」(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而是「無光明」的意思,譬如‥於暗室中,不睹他物,是為「無明」。 「無明」即是「貪、瞋、痴」,有貪、瞋、痴故,迷昧而愚闇,對於「宇宙人生」,故不能「如實見、如實知、如實了、如實覺」。
  人生,是「無明的人生」,人依循無明的行為而生,此有生故,彼有老病死,共鳴相應。
  無明的行為(因緣)不斷,則「生老病死」的結果(果報)不斷。
  人於此無明心識的「異生異滅——異陰相續」之現象中,妄想假設,有一個‥「恆常不滅的我」,所以不能「了生脫死」,而於生死中,輾轉嘗受憂悲惱苦。
「心識」令人面對‥宇宙人生的,種種現象時,善於「分別計度」。
  【異生異滅】者,是指「心識」作用,「要用即生、不用即滅」。
人的心思,就像「獼猴攀樹枝,放一而取一」,人在想甲事時,就不能想乙事;
想丙事時,就不能想乙事,總得放棄一個,才能再取另一個——此念既生、彼念即滅,後一念若生、前一念即滅,故謂‥異生異滅。
  【異陰相續】者,是說‥不肯止斷、不肯捨離「異生異滅」的現象,就像那獼猴,不肯休息,在樹林中,攀枝遊行,一枝攀過一枝,於是‥此滅生彼、彼滅生此……不肯止斷、不肯捨離,死了就又投胎往生、死了就又投胎往生……遊行於生死洪流之中,是謂「異陰相續」。此生已死,就再換另一個人生,繼續流浪下去。
不肯止斷、不肯捨離,那麼‥「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也就「沒完沒了」。
  【隨順緣起】者,即是‥「隨順眾生,心念行為,而因緣起」,譬如‥白紙可以用來繪畫。小孩的程度,便畫出小孩程度的畫;大人就畫出大人程度的畫。
思想清淨的人,便畫出清淨境界的畫;欲念熾盛的人,便畫出欲心境界的畫。
白紙給千萬人做畫,便會畫出‥千萬種景象——白紙絕無意見,對於任何人,都是不拒、不迎、不著、不戀。畫得好、畫得壞;畫得歡喜、畫得生氣,都是畫的人,自己得負責、得承擔的事,白紙不過是‥隨順繪畫者之便,這就叫作‥隨順緣起。
  【循業發現】者,是說‥「依循著種種行為,而有種種境界(結果、果報、報應)的發現」。譬如‥有到書局的行為,則有一大堆書的發現;有到市場的行為,則有一大堆果菜、商品的發現;有到公園的行為,則有花草樹木的發現……
有犯罪的行為,才有被警察抓、被審判、被關進監牢的結果……
有結婚,才有妻子、有丈夫之名;有生育,才有父母子女之名——
有生,才有老、病、死、患,憂悲惱苦。
  因為‥每一個人的行為不一樣,所以‥每一個人的際遇,也就不一樣;每一個人的果報,也就不一樣——每一個人的「宇宙人生」,也就不一樣。
  「宇宙人生」,是「自我主觀獨立的宇宙人生」,非有一個「客觀獨立的宇宙人生」——我不是你、不是他;你不是他、不是我;他不是我、不是你——
人人各有一個‥「自我主觀獨立的宇宙人生」。
除了「我、你、他」,若有一個‥「客觀獨立的宇宙人生」存在,則誰知道這個‥「客觀獨立的宇宙人生」呢?
而這個‥「客觀獨立的宇宙人生」,又對誰有意義、對誰有作用呢?
 
  阿文有偈道‥
「人生世間裡,因我方有義。貪瞋不滅盡,惱苦難脫離。」
  「我生」,則我的宇宙人生亦生;「我滅」,則我的宇宙人生亦滅——
我的宇宙人生,因為有我,才有意義、才有作用——而人執「有我、有我的」,
喜貪戀著於「我的」(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的車子、我的房子、我的錢子……我的人生世間),而不忍「沒有我」;沒有我,就沒能享受「我的」了。
 
  阿文有偈道‥
「順逆增喜厭~喜厭長貪瞋~貪瞋孳苦惱~苦惱住生死。
 不知貪與瞋,愚痴復轉盛,苦惱不能脫,生死常沉淪。」

  「我」為了「擁有我的」,好能「享受我的」,所以汲汲求取。
求取的過程,有順我意者、有逆我意者‥順則喜~喜則貪;逆則厭~厭則瞋——
有貪有瞋,就是「愚痴」;愚痴就有苦惱;有苦惱,就不能「了生」;不能「了生」,就不能「脫死」。
  人生,為了享受種種欲味(色、聲、香、味、觸;財、色、名、食、睡),而不得不嘗受‥種種欲味,所帶來的過患(過失、禍患);更因貪瞋,使心迷昧愚闇,而於‥「意念、言語、行為」之中,造作諸業;不知「捨離」,於生死中,也就輾轉嘗受‥「憂悲惱苦、愁煩啼哭、怨恨忿怒、牽掛恐怖」。
 
  什麼是「我」呢?
  「我」是「色、受、想、行、識‥五陰」(或稱「五蘊」),之緣生法——
  佛謂‥
「當觀‥
 色無常、受無常、想無常、行無常、識無常;
 色苦、受苦、想苦、行苦、識苦;
 色空、受空、想空、行空、識空;
 色無我、受無我、想無我、行無我、識無我。
 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

  「色」是指色身,及色身以外的,一切物質現象界。
  「受」是感受、「想」是思想、「行」是行為、「識」是知識(認知、意識)‥「受想行識」,即是「心識活動」的現象界。
  【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是說‥
「世間一切現象,即是『色受想行識‥五陰』現象,此五陰現象,是無常的——
物質有『成、住、壞、空』之現象;
色身有『生、老、病、死』之現象;
心識有『生、住、異、滅』之現象,剎那生~剎那滅~剎那生~剎那滅……
此即是‥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
(其它「苦、空、無我」,亦如是說。)
  佛說「觀色無常」,並非在肯定「色是無常」——若肯定色是無常,則為凡夫知見,若肯定「色無常,而得解脫煩惱」,則是「相似般若」,而非「實相般若」,譬如‥乙與甲「相似」,然而,乙終究非甲,若認乙為甲,則是「誤認、錯認」啦!
  佛不單言「人世無常」,佛說「人世無常」時,必定是在「無常、苦、空、無我」的理念上說;亦不單言「人世苦」、不單言「人世空」、不單言「人世無我」。 (人世,即「人生世間」,亦即「宇宙人生」,即包括‥「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
  《中阿含經.二二一經》中,佛說‥
「世無常……我不一向說此,以何等故,我不一向說此?
 此非義相應、非法相應、非梵行本;不趣智、不趣覺、不趣涅槃,
 是故‥我不一向說此也!
・何等法,我一向說耶?
 此義我一向說‥『苦、苦習、苦滅、苦滅道跡』,我一向說。
 以何等故,我一向說此?
 此是義相應、是法相應、是梵行本;趣智、趣覺、趣於涅槃,
 是故‥我一向說此。」

 
  所謂‥「苦、苦習、苦滅、苦滅道跡」,就是「苦、集、滅、道‥四聖諦」。
【苦諦】是說明‥人世之種種苦的現象。
【集諦】是說明‥苦的形成原因。
【滅諦】是說明‥除苦之後的涅槃樂。 (「涅槃」即是「解脫」。)
【道諦】是說明‥除苦得樂的方法。
  佛說「苦諦」,是為了要學者,趣入「滅諦」,而不是為了「肯定世間無常苦」,而說「苦諦」——說「苦諦」,必定建立在「苦、集、滅、道」的理念上說。
  而所謂「無常、苦、空、無我」,即是「苦、集、滅、道‥四聖諦」之思惟。
  宇宙人生的現象,剎那生滅,生住異滅,此即是「無常」,無常即是「苦」;苦當思離,離苦才能得樂,依「道」而行(了解「無我——無一恆常不變的我」),才能趣入「滅」(空),解脫自在。
  此「滅」、此「空」,不是什麼都沒有的空、不是除滅一切之後的空——
非「客觀獨立存在,能生萬法」的空,而是‥「因有故說空」——
若「無『有』」,也就不用說、不必說「空」。
  【空】,即是‥「寂滅、解脫、捨離、涅槃、般若、清淨、真如」,名稱不同、用處不同,而意思,其實都是一樣的。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云‥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色身與身外的一切物質現象,生滅無常;就在生滅無常的現象中,不離現象世界而見空、不壞現象世界而見空——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譬如‥看書時,見到「文字」之同時、同步,亦即見到「紙」——
但迷昧的人,見到文字,著於文章的情節,而忘了‥同時、同步,也看見紙。
  (現在,但把「心念焦點」,從「文章」轉移到「紙張」看看——
現在,是否能體會‥「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旨趣呢?)
  譬如‥照鏡時,見到「鏡中影像」的同時、同步,亦即見到「鏡空」——
但迷昧的人,見到鏡中影像,著於影像的美醜,而忘了同時、同步,也看見鏡空。
 
  「色受想行識」,本是「循業發現」——若不循業,即不發現。
  【色同心在、心同色在】,心不在,色就不在;色不在,心就不在;
見色則有心、不見色則無心——色不異心、心不異色;色即是心、心即是色。
  【色同我在、我同色在】,我不在,色就不在;色不在,我就不在;
有色則有我、無色則無我——色不異我、我不異色;色即是我、我即是色。
  色是我循業發現,所謂‥
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循業發現。
(如「色」者,「聲、香、味、觸、法」,亦如是說——
 如「色」者,「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有「我照鏡子」的行為,才有看到鏡中‥「我的影像」的發現,若我不照鏡子,則沒有鏡中‥「我的影像」的發現——鏡中有無影像,關鍵在於我有無照鏡子。
  若我不照鏡子,而言其鏡中‥「有我的影像、無我的影像」,這便是無意義的廢話——是故‥「人生世間裡,因我方有義」——沒有我,那麼‥「我的『人生世間』」,就一無意義、一無作用了。
  照鏡子時,看到鏡中的影像,或哭、或笑、或喜、或怒、或哀、或樂……或搖頭、或扮鬼臉……有種種動作之‥「生住異滅」的現象——
鏡中一切影像,不過是我的「投影」,若無我照鏡,則無鏡中之我的影像,
然而,我心裡明白‥鏡中影像,當體即空,見鏡中影像的同時,亦即見空;
鏡中影像,只是我的「投影」——
鏡中生滅之相,即是‥不生不滅之相,不待我離開鏡子、不待鏡中影像消失,
即知「鏡中影像‥空」——
  眼前的「人生世間」,亦復如是,不過是‥「我的心念意識」之「投影」。
 
  佛謂‥「法住法空。」
  【法住法空】‥法不異空、空不異法;法即是空、空即是法。不待法滅才空、不待法壞才空。
  宇宙人生,一切諸法,不過是「我」的「投影」——
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不待我離開世間、不等世間壞滅;
人生世間,種種生滅之相,亦即‥不生不滅之相;
人生世間,當體不異「空」、當體即是「空」。
  而所謂‥「生滅現象」者,佛謂‥
「生無來處、滅無去處;不實而生,生已盡滅,徒有業報,而無作者。」
(阿文對於這幾句話,花了一番心思,才「恍然而悟」的。
 讀者朋友,但請仔細思索,以下的解釋,會有所體會的。)
  【生無來處、滅無去處】,怎麼說呢?
  譬如‥這家公司,未成立之前,便無這家公司的存在。若「生有來處」,則當在這家公司,「尚未成立之前」,在某處,即能見到這家公司,然而,這家公司,既未成立,豈有這家公司的存在呢? 故謂‥「生無來處」。
這家公司,若已倒閉,則無這家公司存在。若「滅有去處」,則在這家公司,「倒閉之後」,在某處,當能見到這家公司,然而,這家公司,既已倒閉,豈還有這家公司存在呢? 故謂‥「滅無去處」。
  「我」,亦復如是;「夫妻親友」,亦復如是;「家庭」亦復如是、「國家」亦復如是——人生世間,亦復如是‥生無來處、滅無去處。
  【不實而生】者,生本不實而生。
生,不是自作、不是他作、不是自他作,也不是無因生;
而是‥「此有故彼有‥不實而生」,如幻如夢、如炎如翳,所見皆是「妄相」——幻者、夢者、炎者、翳者,枉執所見為實。
  【生已盡滅】者,「生已,盡滅,不復再生」(此報既生,生了之後,此報就不會再重生第二次),即是‥「緣無明行識而生」;生是為了受‥「老病死患、憂悲惱苦」(果報)而來的——
若當受之苦報已受盡,則生機便已盡,不復再生此苦報;
若當受之樂報已受盡,則生機便已盡,不復再生此樂報;
若當受之不苦不樂報已受盡,則生機便已盡,不復再生此不苦不樂報‥
生已盡滅,不復再生——
然而,在此生中,又行新的「善業、惡業、不善不惡業」,又造「新殃」(新的業因),則又感受新的「苦、樂、不苦不樂」之果報……
於是‥「生死~死生」,不能斷除。
  若無新的「善業、惡業、不善不惡業」,則無新的「苦報、樂報、不苦不樂報」,則「生已盡滅,不受後有」——
若生未盡,則「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父母不能替代、子女不能替代……
國王大臣,不能赦免;一切鬼神、佛、菩薩,亦不能赦免;
更非咒術、法術、風水、命相……所能免除——
「命盡身亡」,誰也不能替誰死、誰也不能赦免誰不死。
  是故,佛家有偈道‥「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
  當知‥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此無新造因緣,故彼無新造果報;此滅新造因緣,教彼滅新造果報。
此無生之因緣,故彼無老病死之果報;此滅生之因緣,故彼滅老病死之果報。

  【徒有業報,而無作者】,怎麼說呢? 人生世間,念念不離、不忘「貪瞋痴」,此生既未盡,卻又念念造新業;此生既盡,業報卻連綿不絕。譬如‥
喝了一瓶酒,本該喝完就算了,心裡卻還想喝,喝完了一瓶,又找一瓶來喝,於是‥一瓶接一瓶,喝個沒完沒了;犯了罪,進入牢獄,被關出來,本該「收骹洗手」,卻又忍不住的,再去犯罪,結果‥又被抓去關……如是‥一次又一次,進進出出,沒完沒了——這種連綿不絕的業報現象,便使人錯覺「有我、有作者」,又因喜貪戀著,而執於「有我、有作者」,殊不知‥此既已生,則任其生,而不造新業,則不受新報——後續無新的業報,則生已滅盡,不受後有(不再有「來生」)‥不再有誰生、不再有誰老病死——人生世間,徒有業報,而無作者。
  譬如「作夢」,夢中豈有一「作夢者」? 夢中之人,不覺、不知自己是在作夢。 誰在作夢? 若知道是在「作夢」時,那表示人已醒來,而根本不在夢中。
  然而,「夢」不是「無因無緣」而有夢,而是「有因有緣」而有夢——
因人有睡眠,方才有夢,若無睡眠,也就無夢;因日有所思,故夜有所夢‥
善思則有善夢、惡思則有惡夢。
夢是‥「生無來處、滅無去處,不實而生,生已盡滅,徒有業報(業‥睡眠;報‥作夢),而無作者」——
覺時了知‥無夢中境、無夢中人——都沒有夢,哪有「作夢者」?
當人在作夢時,夢中顯現有「我」,但是‥當人醒過來時,方知是「一場夢」‥
夢中我空、夢中境空——夢不異空、空不異夢;夢即是空、空即是夢‥
夢住夢空,不待夢醒方空、不待夢滅方空。
其實‥人醒過來,不異是‥進入另一個夢境,所說、所問的「作夢者」,
其實‥不過是另一個‥「夢中人」——
說「有作夢者」、說「無作夢者」,不過是‥「夢中說夢」罷了!
 
  阿文有偈道‥「色受想行識,無常如實知;苦空與無我‥正觀解脫時。」
  若欲解脫‥人生世間,一切諸苦,則‥
「當觀‥
 色無常、受無常、想無常、行無常、識無常;
 色苦、受苦、想苦、行苦、識苦;
 色空、受空、想空、行空、識空;
 色無我、受無我、想無我、行無我、識無我。
 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無我。」

  世人追求「恆常不滅」,而「以苦為樂」,不解「世間諸相為空」、不了「諸法無常」,所以‥不趣智(智慧)、不趣覺(覺悟)、不趣涅槃(解脫)——
  譬如‥「飲酒」者,不認為飲酒是苦,喜貪戀著於「酒味」,而嘗受「酒患」;不知、不會、不肯「捨離酒」——
有朝一日,深知飲酒之苦,欲離飲酒之患,捨離酒品,方得安樂。
  譬如‥「吸毒」者,不認為吸毒是苦,喜貪戀著於「毒味」,而嘗受「毒患」;不知、不會、不肯「捨離毒」——
有朝一日,深知吸毒之苦,欲離吸毒之患,捨離毒品,方得安樂。
 
  阿文有偈道‥「苦惱難息止,但省貪瞋痴;厭離而滅盡,解脫在即時。」
  人生世間,一切「欲味」,多所「過患」,人們染苦為樂、以苦為樂,只因‥「貪、瞋、痴」故,不知、不會、不肯「捨離」。
  人生世間,一切苦惱與罪惡,便是‥「貪、瞋、痴」作祟——
  若不樂人生世間,之種種苦惱與罪惡,當知‥「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但自省心中的‥「貪念、瞋念、痴念」,如實了知‥「是貪、是瞋、是痴」——
已生念,令斷除;未生念,令不生——
此無貪瞋痴之業,故彼無貪瞋痴之報;此滅貪瞋痴之業,故彼滅貪瞋痴之報。
如是,漸漸「捨離貪瞋痴、滅盡貪瞋痴」——
解脫貪瞋痴的纏縛,才有真正的、究竟的安樂!
 
  世人喜於‥「說我、計我、執我‥不離我」,是故諸苦,不能解脫。
  其實‥世間之「苦、樂、不苦不樂」,皆「不離苦」。
苦是「苦苦」(苦中之苦)、樂是「壞苦」(樂中藏苦、樂極生悲)、
不苦不樂是「行苦」(寂寞難挨)——何以故?「無常」故苦!
  之所以說‥「無常、苦」,是為了讓人了知‥「空、無我」。
  世人不喜歡「無常」,但是‥其實「無常」,也很可愛——
若非「無常」,則貧窮的人,豈不是‥永遠貧窮? 再努力也沒用。
若非「無常」,則惱苦的人,豈不是‥永遠惱苦? 豈有解脫之時?
  世人不喜歡「苦」,但是‥「苦」是世間的現象——
知道「苦」,才知道「離苦」;離苦,才能「得樂」。
  染苦為樂、以苦為樂,如魚食餌,不離鉤患;如豬被飼,不離刀患。
  世人害怕「空」,只因為‥不了解「空」,以為‥一切皆空,就什麼都沒有了‥「什麼都沒有了,一無所有,我怎麼辦?」 不知‥「空」即是「解脫」、即是「清淨」、即是「寂滅」、即是「涅槃」、即是「究竟安樂」。
  世人害怕「無我」,只因‥喜貪戀著世欲,不忍‥「我空、我所空」;
沒有我、沒有我的,就不能享受‥「色、聲、香、味、觸」;
不能享受‥「財、色、名、食、睡」……
於是,非得找出一個‥「恆常不滅的我」才行。
  阿文且作偈曰‥
「夢中之我‥得失成敗、喜怒哀樂,無限光景;
 醒時成空,無跡可覓、無處可尋,如是方知‥
 夢中我空、夢中境空;無夢中境、無夢中我。」

 
  佛教人‥「依滅、向捨、趣空、般涅槃(入圓寂)」,這不是「死人」,才能達到的境界,而是‥「活生生」的境界——
法住法空,不待法壞方空、不待法滅方空。
  世人把「快樂」,依附在「無常苦」之上,所以執於「欲味」(色、聲、香、味、觸、法),倍受「過患」‥
要吃什麼什麼,才會快樂;要穿什麼什麼,才會快樂;
要住什麼什麼,才會快樂;要開什麼什麼車,才會快樂……
要有多少多少錢,才會快樂;要有多美多帥的情人,才會快樂;
要有多大的名氣、多大的權力、多高的地位,才會快樂;
要怎樣怎樣遊玩,才會快樂……
失敗時,心灰氣餒;失親時,憂悲終生;失戀時,痛不欲生;失婚時,苦痛難當;
失業時,落魄茫然……
未得欲得,而嘗受‥「求不得苦」;
既得畏失,而嘗受‥「患失之苦」;
既失難捨,而嘗受‥「不捨之苦」。
如是‥「不得亦苦、已得亦苦、既失亦苦‥三時皆苦」——
偏偏‥「一切世間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剎那剎那,生住異滅、成住壞空;
要求,求不得;要留,留不住……苦啊苦啊苦! 只因為‥無常故苦。
  若能了知‥「法住法空」,依滅、向捨、趣空、般涅槃,那麼‥於此無常苦的人生世間,如佛所謂‥
「心境繫著使,不取、不住、不計我;苦生而生、苦滅而滅,於彼不疑不惑‥
 不由於他而自知,是名『正見』;是名如來,所施設正見。」

  【心境繫著使】者‥「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觸細滑、意分別諸法」時,因「順→喜→貪;逆→厭→瞋;不順不逆→不喜不厭→痴(不貪不瞋)」,而感‥「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心境繫著,不知、不會、不能、不肯「捨離」,而為其所使,是謂「心境繫著使」。
  「使」,意為「使者」(奴婢),即是「煩惱」的別名,喻為‥受煩惱所使喚、奴役,而不得解脫,不得自由自在。
  行者於「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不是不受,而是‥
一受、不二受;身受、心不受」,於中‥不取、不住、不計我——
  【不取】者‥即是「不欲取、不見取、不戒取、不我語取」。
  【不住】者‥即是「不住色、不住聲、不住香、不住味、不住觸、不住法」。
  【不計我】者‥即是於「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觸細滑、意分別諸法」時,不計「有我」。
「苦生,知其生,而任其生;苦滅,知其滅,而任其滅;
 樂生,知其生,而任其生;樂滅,知其滅,而任其滅;
 不苦不樂生,知其生,而任其生;不苦不樂滅,知其滅,而任其滅。」

  於彼‥「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生知其生、滅知其滅,任其生滅,如實了知,而心不遲疑、不迷惑;但知‥法住法空,念念趣空——
此不由他人印證,而是自知自證‥「見法涅槃」,這便叫作「正見」;
這便是如來(佛),所闡述的正見。
  (阿文實在是‥越扯越難「收尾」,此中牽連甚廣,不堪細訴,若有興趣,但請讀者朋友,自究佛法、研習《阿含經》,當能了知!)
 
      *      *      *      *
 
  人若不知、不解、不趣‥「無常、苦、空、無我」,而偏執「有我」的話,那就會在人生世間中,倍受‥「幼我、殘我、幻我、迷我」之苦。
  如於「夢中說夢」
‥說美夢、說惡夢;說大夢、說小夢;說夢苦、說夢樂;
說夢是真的、說夢是假的;說夢有意義、說夢無意義;說有夢、說無夢……
全都還是「不離夢」——醒時,方知‥夢是空。
「夢不異空、空不異夢;夢即是空、空即是夢。
 夢時夢境,當體即空,不必等到,夢醒才空。」

  夢中一切所論‥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只有夢中人,執其真、執其假、執其不真不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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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新聞台。潘文良著作集」。2022.06.21.二 00:01:00
◎潘文良《阿文。20、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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