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上天堂
◎誰能上天堂
⊕潘文良 撰
日前,在「基督教小小羊園地」網誌中,見著〈小小羊〉所撰‥《陳進興與陳樹菊,上天堂?下地獄?》一文。
阿文看到後來,不禁搖頭輕嘆、微笑了起來。
嘆的是‥這基徒徒的信仰,何以如此「糊塗」?
笑的是‥這基督徒的見解,何以如此「謬誤」?
小小羊,還真的是伶牙俐齒、能言善道,「提問」與「結論」,中間那洋洋灑灑,千言萬語,說得振振有詞、錚錚有聲……是是非非、有是有非、似是而非的見解,但且略過。
茲錄其論述(提問與結論)如下‥
⊕提問‥
陳進興與陳樹菊,上天堂?下地獄?
十惡不赦的殺人犯陳進興,因為信耶穌,所以死後上天堂?
好事做盡的大善人陳樹菊,因為沒信耶穌,所以死後下地獄?
⊕結論‥
陳進興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呢?
一、假使他是真的信耶穌,那麼即使他生前行過那麼多惡事,他一切靈魂的罪行,
都已經被主耶穌赦免了,所以,他一定會上天堂。
二、假使他是假的信耶穌,那麼,一切虛假的信,完全無用,當然罪也不蒙赦免,
即使有外表的洗禮,也一樣無效,他會下地獄去,而且是重罪下地獄。
所以,他到底是真信還是假信?
我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以後等我到了天堂,就知道了。
陳樹菊上天堂,還是下地獄呢?
一、假使她信了耶穌,她一定會上天堂,而且有很多的獎賞。
因為她行了那麼多美好的善事。
二、假使她沒信耶穌,很不幸的,她還是不能上天堂。
因為她一樣是有罪的人,只能下地獄。
* * * *
阿文突然想著,這麼一則小故事‥
有個滿身酒氣的醉漢,上了公車,坐到一位神父旁邊。
那個醉漢的襯衫很髒,臉上有女人的亮紅唇印,口袋還放著酒瓶。
醉漢坐下不久後,便拿出報紙來閱讀,過了會兒,便問神父道‥「神父!得關節炎的原因是什麼?」
神父答道‥「這位先生!它是因為‥浪費生命,和妓女鬼混、酗酒,還有不自重所引起的。」
醉漢點頭道‥「噢!原來如此!」醉漢喃喃自語,點點頭後,繼續看報紙。
神父想了一下後,便向醉漢道歉說‥「真是對不起!我剛才講話,是不應該這麼直接的……你患關節炎,有多久了?」
醉漢道‥「不是我,神父!我只是在報紙上,看到教皇得了關節炎,順便問一下罷了。」
教皇也會生老病死,也會有大小多少的善惡業行……
不知那終生信奉主的教皇,死後到底是會上天堂,還是會下地獄呢?
「上天堂、下地獄」的條件(憑據),居然是「信、不信耶穌」。
這樣的推論(結論),還真是教人「目瞪口呆」,難以「信服」哩!
此處之「信」,義為‥聽從、不懷疑。
然而‥信者,卻也有「迷信、智信、邪信、正信」之分——
信對了就好,信錯了,終究枉然!
小貓的皮毛、外貌,都像老虎。
人於是將小貓取名為〈小虎〉。
小貓因此相信‥自己就是「小老虎」,長大就會變成「大老虎」。
試問‥小貓信以為真,自己是老虎,一直深信不疑,但牠長大了,就會變成老虎嗎?
安徒生童話故事‥醜小鴨長大變天鵝。
醜小鴨,原來不是隻雛鴨,而是隻雛鵝,所以‥長大了,才會變成天鵝。
真的小鴨,再怎麼相信自己‥長大會變成天鵝,長大了,也不會變天鵝呀!
雛鵝就算不相信自己,長大會變成天鵝,但長大了,也照樣會變成天鵝啊!
關於基督教的創始起源,按照《新約聖經》說法‥
猶太人耶穌(生於巴勒斯坦境內的拿撒勒),三十歲左右(公元一世紀三〇年代),開始在羅馬帝國猶太省(今以色列、巴勒斯坦)地區傳道。基督教初期,流行於亞細亞西部,現已遍及世界。十一世紀,分裂為天主教和東正教;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後,又從天主教,分裂出許多新教派,如‥長老會、聖公會、浸信會、衛理會等。 (我國統稱新教為「基督教」。)
基督教,傳入中國時,最早的確切記載,是唐太宗貞觀九年(六三五年)。敘利亞僧人阿羅本,到達長安。阿羅本帶來的是‥一個當時被認為是基督教異端的派別;來華後,被稱為景教(聶思脫里派)。 會昌五年(八四五年),唐武宗篤信道教,下旨禁止佛教等宗教傳播,至此基督教在中國,終止了傳播。
西元一八四〇年代,鴉片戰爭後,中國被炮火打開國門,清政府,被迫簽訂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基督教的傳教活動,亦被列入條約,傳教士以此為護身符,進入內地傳教,基督教也隨之進入中國。大批西方傳教士,以沿海通商口岸為基地,迅速擴展基督教,建立教堂,同時也辦立學校、醫院、孤兒院等機構,基督教開始在中國,獲得了很多信徒。 (參閱維基百科.中國基督教。)
若說‥「上天堂、下地獄的條件(憑據),是信、不信耶穌」——
阿文真要問‥
一、那生於耶穌基督之前的人,終其一生,不聞耶穌之名、不知基督之教——
他們死後,會上天堂,還是會下地獄?
二、那生於荒漠、叢林部落的種族,終其一生,不聞耶穌之名、不知基督之教——
他們死後,會上天堂,還是會下地獄?
三、那出生即夭折,或一歲、二歲、五歲,乃至十歲即死去的,終其一生,
不聞耶穌之名、不知基督之教——他們死後,會上天堂,還是會下地獄?
四、基督教傳入中國之前,中國人,不聞耶穌之名、不知基督之教——
他們死後,會上天堂,還是會下地獄?
五、那出生於回徒、印度教、佛教國家的人,終其一生,只會信奉其「母教」——
那他們死後,會上天堂,還是會下地獄?
或道‥得聞耶穌之名、得知基督之教,卻猶不肯信基督教,死後下地獄。
這也還有話說——
但教那些‥終其一生,未聞耶穌之名、未知基督之教者,死後也得因不能信耶穌基督,就得下地獄,那這可就「說不過去」啦! 他們何其無辜啊?
是誰教他們,要生於耶穌之前、生於荒漠叢林之中的呢?
又是誰教他們,出生即夭折、早早就死去的呢?
又是誰教他們‥終其一生,不聞耶穌之名、不知基督之教,不能信耶穌基督的呢?
他們活該倒楣嗎? 有哪個基督徒,可以告訴阿文‥他們怎麼辦呢?
上帝既創造宇宙萬物、創造人類……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那麼‥
上帝憑什麼,安排他們‥生在耶穌之前、生在不得聞知基督教之處,至使他們,不能「信耶穌,上天堂」,因此而「下地獄」呢?
或道‥待「世界末日」到來時,神會出現,令過去、現在,所有的死人復活,都要從墳墓裡爬出來,接受「最後的審判」。於是‥
神進行裁決,一個個詢問‥「你信耶穌基督嗎?」
復活者曰‥「信!」
神即道‥「好!信者上天堂、得永生!」
復活者若曰‥「不信!」
神即道‥「不信者,下地獄去吧!」
(就這麼簡單? 人不會說謊嗎? 信言不信,不信卻言信…… 放心吧!
神是「全知、全能、全權」的,祂當然能分辨‥人之所言,到底是真是假。)
若果真有「最後的審判」,那些終其一生,不聞耶穌之名、不知基督之教者,便還有「一絲希望」,可以上天堂——
要不然‥想上天堂,豈不是「半點機會都沒有」?
小小羊說‥「講解,是基督徒的責任;人家能不能接受,那是上帝主權。」
呵呵!此言下半句,真是差謬矣!人家能不能接受,居然是「上帝主權」?
上帝有權決定‥人家要不要接受乎?
上帝要人家接受,人家就會接受;上帝不要人家接受,人家就會不接受?
還是‥上帝要接受,人家就會接受;上帝不接受,人家就會不接受?
若真如理說,則當言‥
「人家能不能接受、肯不肯接受,那還是人家的主權呢!」
人家接不接受,若是上帝的「決定」,那人家未免也太可悲了!換言之‥
那不接受、不信耶穌的,原來都是‥上帝決定不讓他們接受、不讓他們信仰的。
那些接受、肯信耶穌的,當然都是‥上帝決定要讓他們接受、讓他們信仰的嘍!
如此,接不接受、信或不信,都是「上帝主權」——那人還有什麼選擇?
人豈不就像是‥上帝的玩偶、傀儡? 一切「操之在上帝」。
「主權」果真是在上帝的話——
那請問‥
「上帝憑什麼決定‥
有些人可以信耶穌而上天堂、有些人卻要不信耶穌而下地獄?
就憑上帝當時的心情爽不爽嗎?
高興時,就讓那人能接受;不高興時,就不讓那人能接受。」
基督徒,光憑「信耶穌」,就可以「上天堂」——那真是「太便宜」了!
那麼‥一輩子為非作歹,不幹善事,只靠信耶穌,就可以上天堂嘍?
若「信耶穌」,是「上天堂」的憑據、通關密碼,即使是惡人,盜得此憑據、通關密碼,即可上天堂乎?
或言‥天堂是純善的,一個人,即使一生為惡,但在死前,真信耶穌,就不會再為惡,當下罪業清淨,死後即上天堂。
(小小羊道‥
「上天堂的人,是『靈魂』要上去的呢!
不乾淨、有罪的靈魂,怎麼上天堂啊?」又道‥
「即使他生前,行過那麼多惡事,
他一切靈魂的罪行,都已經被主耶穌赦免了,所以,他一定會上天堂。」)
倘尚為惡,那就不算真信耶穌,而是假信耶穌,死後就不能上天堂。
(上天堂,就表示必為真信耶穌者;未上天堂,就表示必為假信耶穌者。)
回教恐怖組織,為了「聖戰」,個個敢於當自殺炸彈客,他們也堅信著他們的信仰‥即使因此死後,必定上天堂。
(世人皆道他們禍害人間,但他們卻認為‥那是在為國家民族做善事而犧牲。)
真如理說,則當言‥「人的業行,清淨與否,才是上天堂、下地獄的憑據。」
實在無關乎‥信不信耶穌。
(註‥佛教觀,人往生後,不只是「上天堂」或「下地獄」兩種,另外還有「四道‥阿修羅、人、畜生、餓鬼」可行也! 此言‥「業行清淨與否,才是上天堂、下地獄的憑據。」 乃是順著小小羊所說‥「上天堂的人,是『靈魂』要上去的呢!不乾淨、有罪的靈魂,怎麼上天堂啊?」 印度教、道教、佛教,昇天的憑據,乃在於其在世「福德」的高低,「天」有「三十三天」,一天比一天還殊勝,福德越大,就能昇越高層的天,所享福報,越加殊勝。 乃至以「禪定」之力,亦可昇天。)
阿文就舉個譬喻吧!
某人在台中,欲到台北,則當往北走,但他卻往南走,還堅信‥走下去,一定到得了台北——此「信」豈不糊塗呢? 光憑此信,往南走,就真到得了台北嗎?
若他是向北走的,那麼就算他「死也不信」‥走下去,會到台北,只要不中途回頭轉身,又往南走,那最終也會走到台北的呀!
可見‥問題不在於「信或不信」,而是在於‥「走的方向對不對」,才是「到不到得了台北」的關鍵。
倘若天堂只有一處,那麼‥
「信不信耶穌,為上不上天堂的憑據」,便不能成立。
為什麼呢? 因為‥禁不起「時空」的考驗也!
蓋此憑據,於時,放諸古今,不能皆準也!於地,放諸四海,不能皆準也!
因為‥有生於耶穌之前者,終生不得信耶穌,即不得上天堂。
因為‥有生於不能聞知基督教之地者,終生不得信耶穌,即不得上天堂。
(看來,「信不信耶穌,為上不上天堂的憑據」,也只適用於基督徒耳!
基督徒者,凡上得天堂,才是真信耶穌;上不得天堂,便是假信耶穌。)
「人的業行,清淨與否,才是上天堂、下地獄的憑據。」
這才是如實語,何以故?此憑據,放諸古今四海,皆可為準也!
不論過去、現在、未來,或者十方世界的人(乃至眾生),不論任何種族、
不論任何宗教、不論其信不信、不論其接不接受——
既有業行,即有業報‥善業得善報、惡業得惡報、不善不惡業得不善不惡報。
若諸眾生,善向善行,則趣善道;若諸眾生,惡向惡行,則趣惡道。
此方如實如理說也!
這「基督教的天堂」,其進入條件(憑據),居然是‥「信不信耶穌」。
還真教人……無言矣!
呵呵!當然啦!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規矩是人定的——
基督教規定‥「只有信耶穌的,才能上天堂。」
那「外人」,實在也「無庸置喙」,若與其爭辯,不過是多費唇舌口水罷!
譬如‥沒買球場門票,就沒能進入球場去看球賽;沒買電影票,就沒能進電影院看電影——苟不買人家的票,還想進人家的「地盤」,那便是無理取鬧、強人所難也!
基督教,開創了基督教的天堂,制定了它的遊戲規則——
你要是「不信耶穌」,就甭想要進入「基督教的天堂」。
阿文看來,這宇宙間,是到處都有「天堂」的——不只基督教有天堂!
那回教也有天堂,印度教有印度教的天堂、道教有道教的天堂、
佛教有佛教的天堂……
(就算是在人間,也有「人間天堂」呀!)
阿文笑道‥
「所幸‥陳樹菊女士,
不信基督教,沒能上基督教的天堂;
不信回教,沒能上回教的天堂——
她也還有佛教、道教的天堂可以上。」
要不然‥做了一輩子善事,只因「不信耶穌,就還是個罪人,便得下地獄」,
那真會教人嘔死,大嘆‥「老天無眼!」直問‥「天理何在?」
因為‥佛教、道教的天堂,其上天堂的條件,不在於「信不信」(信不信佛教、道教,都沒關係),而在於自己,「有無多寡‥善德功業」——
人生世間‥
善業大於惡業者,死後則先升善道,待其善報福盡,再墮惡道,受其惡報;
惡業大於善業者,死後則先墮惡道,待其惡報苦盡,再升善道,受其善報。
諴如先德偈曰‥
「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因果報應,自作自受。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基督教、回教,所講的,就只是‥今生、來生;人間、天堂、地獄——
人生世間,不信其主,就不能上天堂,而只有下地獄的分。
佛教講的是「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還有「六道輪迴」——
六道中,有「三善道」、有「三惡道」。
三善道者‥天、人、阿修羅;三惡道者‥畜生、餓鬼、地獄。
佛教、道教(或者印度教)‥「因果報應、輪迴」的知見——
可比基督教、回教‥「信主上天堂、得永生」的知見,還教人願意信服呢!
要「上天堂、下地獄;往善道、向惡途」,一切就「操之在己」——
多行善者,即可往生善道,享受福報;多行惡者,即會往生惡道,嘗受苦報。
上善者,往生天道;中善者,往生阿修羅道;下善者,往生人道。
少惡者,往生畜生道;中惡者,往生餓鬼道;大惡者,往生地獄道。
陳進興、陳樹菊,誰能上天堂、誰會下地獄? 誰上了天堂、誰下了地獄?
由其在世業行,我們可以推斷‥
陳進興,必先墮惡道——待其惡報受盡,再往生它道。
陳樹菊,必先升善道——待其善報受盡,再往生它道。
人生在世,倘若不知、不信、不肯依「四正勤」‥
「未生惡,令不生;已生惡,令斷滅;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長。」
那就不免會‥「或大或小、或多或少‥善事做做、惡事做做」。
於是也就會‥「或福或禍、或苦或樂‥善報受受、惡報受受」。
生生世世,在六道裡頭、在善惡業行、在苦樂禍福之中‥浮沉、流轉,沒完沒了。
2010.06.05.六 09:35:15 初稿
■相關連結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小小羊所撰《陳進興與陳樹菊,上天堂?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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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0年05月24日星期一,至05月27日星期四。
◇維基百科>中國基督徒。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國基督徒
◇維基百科>最後的審判。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最后的审判
■附錄
◎陳進興
陳進興,生於台北縣三重市,綽號阿進仔。(1958.01.1~1999.10.06) 在一九九七年間,犯下綁架、殺人、人質挾持,及許多性侵害案件,其中,「白曉燕命案」,最為著名。
在犯下一九九七年的多起重大案件以前,陳進興於一九八一年,自海軍陸戰隊退伍後,就曾因其他案件,入綠島管訓,並且在一九八八年,蔣經國病逝時,大赦出獄。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陳進興夥同林春生與高天民,綁架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並要求五百萬美金的贖款。而白曉燕的屍體,在四月廿八日被發現。
六月六日,又綁架臺北縣議員蔡明堂;八月八日,再度綁架一名北投陳姓商人。
到了八月十九日,陳進興與另兩人,在台北市五常街,與警方展開槍戰,林春生於圍捕行動中,飲彈自盡,同時,造成警員曹立民殉職。 十月廿三日,陳進興與高天民,殺害了方保芳診所中的整形醫師方保芳夫婦,並姦殺其中的護士鄭文喻。
後來,高天民在十一月十七日的圍捕行動中,自殺身亡。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八日,陳進興在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挾持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的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一家人,並且在官邸,與警察對峙。最後,在與台北市刑警大隊長侯友宜談判之後,投降並落網,此外,當時臺灣政治人物謝長廷,也參與了談判。
後來,檢警發現‥陳進興在逃亡期間,至少強姦了十九名女性。
一九九八年一月廿三日,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判處陳進興五個死刑,與兩個無期徒刑。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廿四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三個死刑確定,依法已可立刻執行槍斃,但因檢警考量到‥白曉燕命案,尚有共犯等細節待釐清,陳進興可能仍涉及其他重大刑案,以及《懲治盜匪條例〉存廢爭議等因素,直到一九九九年年十月六日,時任法務部長葉金鳳,方簽署於陳進興的死刑執行令,陳進興於該日晚間,於台北看守所,執行槍斃,得年四十一歲。
陳進興伏法後,其妻張素貞,無法承受社會異樣眼光,求職處處碰壁,於桃園縣龍潭鎮娘家,擺過小吃攤生意,當過廚師,但均無法經營長久。二〇〇年四月間,台灣《壹週刊》報導‥張素貞於桃園、苗栗一帶賣淫。
陳進興與張素貞所生的兩名兒子,則於牧師黃明鎮安排下,於二〇〇三年,被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對美國籍夫婦收養,離開台灣。
※以上資料來源:維基百科>陳進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陳進興_(罪犯)
※附:維基百科>白曉燕命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白曉燕命案
◎陳樹菊
陳樹菊女士,生於一九五一年(民國四十年),是台灣台東中央市場女菜販。
美國《時代》雜誌,將其選入二〇一〇年,最具影響力時代百大人物之「英雄」項目第八位。 她也是早先《富比世》雜誌,所選出的二〇一〇年,四十八位亞洲慈善英雄人物之一。
陳樹菊多年來,共捐出所得近一千萬新台幣,來作為慈善用途,包括‥幫助兒童和孤兒,以及建立圖書館等。 (時代雜誌的引薦文章,是由導演李安所寫。)
陳樹菊在就讀台東市仁愛國小小學六年級時,因為家貧,一家八口,都賴父親賣菜為生;母親難產,沒有錢繳保證金,無法獲得醫治,雖然經仁愛國小,發起樂捐,得以住進醫院,但已無法挽回而過世。
陳樹菊於是開始接手賣菜。三弟在一九六九年間,患流行性感冒,亦經仁愛國小,發起樂捐,得以住進醫院,但仍病故。陳樹菊挑起養家責任,讓哥哥讀完大學,將弟妹拉拔長大,本人卻至今未婚。
她二弟,後來也因車禍死亡。她回首坎坷往事,滿腹心酸,將時間全部投入工作。她曾經非常痛恨社會的現實,後來,她在台東海山寺皈依,藉著信仰的力量,放下仇恨。
陳樹菊多年賣菜,已經買了房子,但本人生活,卻仍非常刻苦,每天生活費,不到一百元。身為佛教徒的她,吃素,平時省吃儉用,卻很樂意捐款,還曾遭父親質疑。
陳樹菊的父親,在一九九三年病逝後,她曾捐一百萬元給佛光學院。一九九七年間,又捐款新台幣一百萬元,給母校仁愛國小,成立急難救助獎學金,回饋多年前,所受到的幫助。
她因自幼失學,感念讀書的重要,故又在二〇〇五年,捐了新台幣四百五十萬元,給仁愛國小蓋圖書館。
十年來,陳樹菊還在基督教「阿尼色弗兒童之家」,認養三名孤兒院童,每年捐新台幣三萬六千元;另外,又曾捐給阿尼色弗一百萬元。
她目前的目標,是存一千萬元,成立基金會,讓窮人能吃飯、看醫生。
陳樹菊女士認為‥「錢,要給需要的人才有用。」
△陳樹菊女士,參加時代百大人物晚宴。
※以上圖文資料來源:維基百科>陳樹菊
http://zh.wikipedia.org/zh-tw/陳樹菊
■註解
【信】音〔ㄒㄧㄣˋ〕
◇名詞
誠實不欺。{例}講信修睦。
《論語.為政》‥「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符契、憑證。 {例}印信。
《後漢書.卷九十.烏桓鮮卑傳》‥
「大人有所召呼,則刻木為信,雖無文字,而部眾不敢違犯。」
⊕消息、音訊。 {例}音信、凶信、口信。
⊕使者、送信件的人。
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文學》‥「司空鄭沖馳遣信就阮籍求文。」
◇動詞
⊕聽從、不懷疑。 {例}相信、深信不疑、不可置信。
⊕敬仰、崇奉。 {例}信奉、信教。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正緯》‥「至於光武之世,篤信斯術。」
⊕知曉、知道。
宋.晏殊.漁家傲.畫鼓聲中昏又曉詞‥
「須信道,人間萬事何時了?」
聊齋志異.卷七.青蛾‥「我父母皆仙人,何可以貌信其年歲乎?」
⊕連宿兩晚。 {例}信宿。
《左傳.襄公十八年》‥「信于城下而還。」杜預.注‥「信,再宿也。」
⊕副詞
⊕確實、的確、果真。
《孟子.公孫丑上》‥「信能行此五者,則鄰國之民,仰之若父母矣。」
唐.柳宗元《遊石角過小嶺至長烏村》詩‥「為農信可樂,居寵真虛榮。」
⊕隨意、任憑。 {例}信口開河、信手拈來。
唐.白居易《琵琶行》‥「低眉信手續續彈,說盡心中無限事。」
■註
諸多宗教信仰者,「情感的投入」,往往遠勝於「理智的依歸」——
一旦信奉了,就算是「不正見」(不正確的知見),也要(也會)執以為真。
外人道盡口舌,終是枉然!
阿文但見該文章,一時心起,也想撰文,抒發己見。
但撰此文,並不想引起「論戰」,
因為‥那只會變成‥「各為其主、各說各話」。
阿文有言道‥「真理是辨來的,而不是辯來的。」
有智者,就自己多「分辨」吧!免得「爭辯」是也!
˙陰陰沉沉地獄地、剛剛強強修羅輩、
爭爭吵吵畜生流、是是非非鬼怪頭。 ⊕宣化上人
▃▃▃▃▃▃▃▃▃▃▃▃▃▃▃▃▃▃▃▃▃▃▃▃▃▃▃▃▃▃▃▃▃▲
◎再談誰能上天堂
⊕潘文良 撰
今天呢!想再來談一談「信與行」,這個話題。
基督徒說‥「信耶穌上天堂、信主得永生。」
光憑一個「信」字,就可以上天堂、得永生,可真的是「太便宜」了。
什麼叫「信」呢? 信者,不疑也!或謂「信心」也!
阿文道‥
「信也有『智信、迷信;正信、邪信』之分;信對了就好、信錯了就糟啦!
何謂智信? 但經理智分析判斷,乃至驗證後,可信方信者也!
何謂迷信? 未經理智分析判斷,即信以為真者也!
何謂正信? 正見之信也!(正見‥正確之見解。)
何謂邪信? 邪見之信也!(邪見‥邪謬之見解。)
一個人——
得以『智信、正信』,則為『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
若以『迷信、邪信』,那就『壞的開始——準失敗的下場』。」
先來看看兩則,社會上發生的「詐騙」新聞‥
⊕創紀錄‥史上最好騙的人,兩年被詐騙十一次。
一名財迷心竅,且堅信‥「總有一天會中獎」的男子,連續被詐騙集團,以最老套中獎電話行騙,他竟深信不疑,任對方予取予求,驚覺上當,向刑事警察局報案;但他屢次報案後,又屢次受騙,兩年多來,報案達十一次,共被騙三百四十六萬元,創下刑事局設立165詐騙專線,近五年,個人被騙次數最高紀錄。
但他仍天真地說‥「只要賭到一次真的,就能解決問題。」
這名一六五詐騙專線成立以來,史上最好騙的男子(六十六歲),已婚及育有子女,在高雄市經營家庭式修理工廠,刑事局不允進一步透露被害人資料。
二○○六年六月,該男子接獲聲稱是「香港彩券局」的電話,對方推薦多組香港六合彩,和台灣彩券號碼,他半信半疑,依號碼簽注樂透彩,竟然中了三碼小獎,得到兩百元一筆小小意外之財,卻讓他從此,陷入連環詐騙圈套。
(來源:壹蘋果網路。記者:黃泊川╱台北報導。2009.03.11.三)
⊕寧願相信詐騙集團,卻不願意相信警察。
老翁提二百二十萬存款,行員勸阻還不信。
宜蘭六十歲黃先生,誤信詐騙集團的電話,到富邦銀行宜蘭分行,領出二百二十萬存款,正準備轉匯時——
銀行行員看見他邊領錢邊講電話,直覺有異,趕緊報警。
但老先生看見警察極力勸阻時,還一度不相信被騙,直到家人趕到,一起勸說,老先生才打消領錢的念頭,到警局做筆錄時,還情緒激動落淚。
(來源:NOWnews新聞。林易伸、王薏絜/宜蘭報導 2010.05.27.四)
這兩個詐騙受害人,一味相信「詐騙集團」——
前者屢次受騙,損失慘重,猶不覺醒,仍抱希望。還真應驗了,台諺所謂‥
「人牽呣行、鬼牽硞硞走。」 (人牽不行、鬼牽直跑。)
後者老翁,幸得受阻,及時回頭,方才保住存款。
阿文道‥
「世界上,任何東西,都有假的,唯有騙子是真的——真的是騙子。
世界上,任何東西,都可以造假,唯有騙子假不了。」
信了騙子,也就上當;不信騙子,就不上當。
欲「信」之前,豈可不慎哉?
2010.07.03.六 05:30:57
* * * *
佛教當然也講「信」。
《華嚴經.賢首菩薩品》云‥「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菩提增善根。」
大凡「不信」者,往往也就「不屑」‥不會看在眼裡,更不會記在心裡。
非基督教徒,看《聖經》,往往因「不信」故,就會看到聖經中的一堆謬論;而信基督教者,看到聖經中,上帝殺人放火,也視為理所當然、義所當行。
要基督教徒看佛經,往往因「不信」故,也不去了解‥為何「佛法僧」為三寶?乃至視「佛陀為魔鬼、佛經為魔經」,根本不值得一看。
佛教的「信」,是必須經過「理解」的,是必須建立在「行持」上的——
可不是‥信了就好、信了就得智慧、信了就往生極樂世界、信了就成佛證果。
所謂‥「聞、思、修、成;信、解、行、證。」
(可合為‥「聞信、思解、修行、成證。」)
一切見聞,須經思慮;思慮覺知,再作修行;有所修行,才得成就。
佛子當依理智而信,當去了解;了解之後,再去行持;行持之後,才得明證。
這「信、解、行;聞、思、修」的次第,是互為因緣果報,又交互作用的‥
或因見聞佛法,進而思慮,了解之後,更增信心,加以修持,而有所證道成就。
佛陀教誨弟子‥「當以理信,入佛法門,因解而信,因信而修,因修而證。」
在修習行持之中,廣學多聞,思慮解析,增長智慧,成就菩提,趣證佛果。
阿文所謂‥「修行修行,修正所行。」
譬如‥自甲地出發,要到乙地,得隨時注意路況、方向,隨時修正,可別拐個彎,就亂了方向;若發現走錯,就得修正所行,才能保證,到達得了乙地。
* * * *
世人每言‥「在天之靈。」
人們普遍認為‥人死以後,就會升天(上天堂)。
有神學家,對此觀念,說了個有趣的稱呼,叫作「因死稱義」。
(阿文道‥
「『人死以後,就會升天。』這也只是世人的『希望、祝願』罷啦!
多數眾生死後,都不免『六道輪迴』也。」)
基督徒則把各正派宗教,如佛教者,升天的標準,稱作「因行稱義」‥
要多行好事,才能上天堂。 (或作「因行為稱義」。)
一基督徒〈小小羊〉道‥
「基督教呢?基督教和這些,都不一樣,基督教講的是『因信稱義』‥
信耶穌,就能上天堂。
所有上天堂的理論裡面,這種最笨蛋!
天底下哪有這種『因信稱義』之理?
只要信耶穌,就能上天堂?笨死了!
不過,基督徒自己也承認‥上帝就是要人,透過這種『笨蛋』的道理,
來帶那些相信的『笨蛋』上天堂。
至於‥不能接受這種笨蛋道理的『聰明人』,那就永遠上不了天堂。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
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
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林前1:21)
所以‥想上天堂?
因死稱義、因行為稱義,這都不行的啦!
只有『因信稱義』一條路而已,單單這一條,沒有其他路走了。
聰明的笨蛋,會選擇世人眼中的笨路,但卻是上帝眼中的智慧之路——
就是這麼簡單。」
(※節錄自‥小小羊所撰《因死稱義?》一文。)
基督徒把「信」看得比「行」還重要,這真的是「信糊塗」了呢! 譬如‥
人皆相信‥吃飯肚子會飽,但卻不去吃飯——光信而不吃,肚子就會飽嗎?
即使人「不信」‥吃饅頭,肚子也會飽,但只要吃了,肚子一樣也會飽呀!
(當然,得吃一定的量,肚子才會有飽足感。)
這「行」,難道不比「信」,還要重要嗎?
如何去判斷一個人,到底是真信,還是假信呢? 人是「會說謊的動物」呀! 總會有「信言不信、不信言信」者,要用「測謊器」,去測試他嗎? 要判斷人「信不信」,不只是「聽其言」,更得「觀其行」呀!
試問‥
「信耶穌,就能上天堂。信耶穌以後,
倘若‥『不存善念、不說善言、不行善事』,那他也能上天堂嗎?」
必答‥
「不能!真信耶穌者,就當『心存善念、口說善言、身行善事』,
否則,就是『假信耶穌』者。」
原來‥「信」了,還是得「行」才可以呀!
還是得用其「行」,去「驗證」其「信」——不是光口裡說了「信」就可以。
那這「信耶穌,上天堂」,到底是「因信而上天堂」,還是「因行而上天堂」? 到底是「信」重要,還是「行」重要? 答案顯而易見,明白得很。
世間萬事,光信是不能有所成就的——
行,或不得成就(成功);但不行,必定不得成就(成功)。
相信自己會中頭獎,但從不買彩券——這有機會中頭獎嗎?
買了彩券,或許不會中獎;但不買,那根本就一點機會都沒有。
夢想要成真,就得行動——不行動,到死也還只是個夢想。
可見‥想升天、上天堂,「信不信」,實在沒關係;「行不行善」,才是關鍵。
基督徒們,竟把那「不信耶穌,卻行善的」,一篙子,全打翻進地獄裡去——
上帝果真仁慈、神果真愛世人乎?
(有些基督教的牧師,也是主張「人可以因行而稱義」的,但卻被那些「死忠派」的基督徒,視為「異端」。)
2010.07.04.日 10:25:39
小小羊說‥
「上天堂的標準,不是看你有多少善,而是看你有沒有惡。
上帝審判上天堂,是在看你『有沒有行過惡』,而不是看你行過多少善。
不要搞錯了——不要把『行善』,拿來當成上天堂的條件!
事實上,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為‥陳進興、陳樹菊,上天堂、下地獄的問題,
不能接受?就是因為‥搞錯上天堂標準與條件了!
要上天堂,請不要拿陳樹菊的好,來對我講,因為‥
那些好,都不足以使她上天堂。
・要上天堂,要看的是『惡』!
只要有過惡,就上不了天堂了!
而陳樹菊,也是人,不是神,當然不可能,從小到大,都沒有過惡念,所以‥
當然無法上天堂,一如你我,上不了天堂一樣,我們全部都只能下地獄,
不管是陳進興、陳樹菊、你和我,全部都一樣,那就是我們的歸宿。
・你會認為‥你不是那些壞人,是因為你忘記審判的標準。
在上帝面前,你和那些壞人,又有什麼不同?
反正‥不管你行過一件惡、行過十件惡,還不都一樣?
反正‥都上不了天堂,只能去地獄。
這樣來看,你和陳進興,又有什麼不同呢?
五十步笑百步,不是嗎?」
(以上參見小小所撰‥《陳進興與陳樹菊,上天堂?下地獄?中》)
基督教與佛教,對於「天堂」的認知,根本是不同的‥
基督教把「天堂」,識為人死後,最好最終的歸宿(不是上天堂,就是下地獄)。
佛教所謂的「天」,也只是「六道」之一而已‥眾生之業不盡,六道輪迴就不盡。
基督教上天堂的標準,不是看你有多少善業,而是看你有沒有惡業——
人人被亞當、夏娃的原罪所累,一出生,就都是罪人;因為身上流著罪惡的因子,故人在一生當中,都會造作或少或多的惡業,所以說‥人一出生,就註定上不了天堂,只能去地獄——唯有信耶穌,得其救贖赦罪,方才能上天堂。
呵呵!這是人家定的遊戲規則,外人實在也難以多嘴置喙,加以反駁啦!
反正‥全知全能的上帝耶和華神,一向是「說了就算」——
說你有罪,你就有罪,即使出生即夭折,未曾作惡,只要沒信祂,就還是有罪。
說你沒罪,你就沒罪,即使一生皆作惡,未曾為善,只要信祂,就得以除罪。
所以說‥基督徒們,行善其實是多餘的,只要不作惡,加上乖乖信耶穌,也就能上天堂啦! 乃至‥作惡其實也沒關係,因為‥只要死前,記得再乖乖信耶穌,那麼‥一生所作的惡、所犯的罪,也就全都會得到赦免,一筆勾消,死後即以「無罪之靈」上天堂。
(阿文按‥一個常行惡事之人,因習氣故,良心迷昧,恐怕到死,都是很難,生起淨信的,是故‥還是別打這種「如意算盤」的好,一不小心,就下地獄去啦!所以‥還是平時,乖乖行善,才是正道。)
佛教或道教、印度教,其升天的標準,則是以「福報」論的‥福報夠多,就得以升天享樂,然而‥升天福報享盡,還是得往生他道。
福報從何來? 福報,從「善業」來也! 行善,即是在植福,反之,作惡就是在種禍。
行善,譬如存款,有了錢,生活無虞,可以享樂;作惡,譬如負債,沒錢花,生活困頓,也就受苦。
譬如‥富人將錢花光了,就得回歸貧窮。
若人存款大於負債,則尚有福可享;若人負債大於存款,乃至一無存款,那就少福、無福可享也!
兩廂認知不同,千言萬言的論證,實也多餘啦!
阿文只是很懷疑‥
上帝耶和華神、耶穌基督,殺人放火當強盜,竟然一點也不算是罪?
要下地獄,那上帝耶和華神,應該是第一個——
只是‥祂乃「球員兼裁判」,自己違規,卻不判自己,又能拿祂怎辦呢?
2010.07.05.一 22:16:20
■附錄
刑事局統計,歷年詐騙之最‥
@個人被騙最多次數:11次
@被騙最多金額:3000萬元
@最易遇援交詐騙的星座男:天秤座
@最易被騙的女性年齡:20~35歲
@最易被騙的男性年齡:20~38歲
@受害人最多的詐騙手法:購物資料外洩。
@損失金額最高的詐騙手法:假檢警詐騙匯款。
註‥刑事警察局2004年5月,成立165詐騙專線五年以來,
民眾受騙累計逾300億元。 (二○○九年統計。)
■延伸閱讀
※《基督徒一定上天堂,非基督徒一定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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