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7 08:27:15阿文

◎夫妻鏡、勸婆媳

■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愛情
 
◎夫妻鏡 【解讀】     ◎勸婆媳 【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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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鏡

                  ⊕潘文良

˙百世修來結連理,此情能得實非易;千里緣牽共比翼,今生當知須珍惜。
 兩人因愛為夫妻,彼此體諒多和氣;心甘情願以承擔,幸福美滿又甜蜜。
˙婚姻就像翹翹板,沒有兩個不能玩;家庭好比一條船,若不同心便會翻。
 少年夫妻老來伴,少年負氣老來慘;人生短短數十年,何苦爭戰不得歡?
˙相近如冰太冷漠、擺頭脅老真難過!要問這是為什麼?不是冤家不聚首。
 一對弊人莫相怨、哀河永溺實可憐!休道此果無來由‥宿世注定此姻緣。
˙人謂夫妻相欠債,要想計較算不清‥不如讓步吃點虧,彼此喜樂為雙贏。
 夫妻二人能同心,其利勝刀可斷金‥夫唱婦隨萬事成,吵鬧打鬥為眾輕。
˙勿為瑣事徒爭理,贏了面子輸了底,熱吵冷戰家不寧,憂悲惱苦害身體。
 夫妻相處須經營,感情生活要用心‥多些讚美多鼓勵、少點責難少挑病。
˙女人嘮叨最可惡、男人陰沉亦可怖,心有委屈要訴苦,言辭婉轉別帶怒。
 父母子女一家人,食衣住行事紛紛,現實生活少樂趣,夫妻當造好氣氛。
˙男人拳厲傷人心,恃強凌弱非明君;女人嘴利違己意,柔能克剛是妙計。
 刻薄迂闊失情理、傲慢霸道難親近;善忌好疑損德行、多嘴長舌招惡名。
˙虐待老婆非好漢、輕視丈夫是愚娘‥勤快老公是靠山、糟糠之妻不下堂。
 舉案齊眉妻敬夫、閨房畫眉夫愛妻‥鸞鳳和鳴傳佳音,于飛之樂難比擬。
˙要將他心比我心、休道我意即他意;莫謂彼為另一半,人生世間各一體。
 都是成人非幼稚,有事彼此多商議,夫妻相處要和睦,尊重二字最有益。
˙莫怨莫惱莫記恨,放過自己放過人;有情有愛有責任,好自為之意義深。
 唯盼夫妻常自省,眷屬終成有情人!執子之手相扶持,與子偕老度此生!

*為情為愛結連理、有因有緣成夫妻,百年修得實非易,今生今世當珍惜!
 
 

■【解讀】

【一對弊人莫相怨】 (成語‥一對璧人。)
  有這麼個笑話——
  一位妻子,抱怨道‥「我怎麼那麼倒楣?怎麼會嫁給你‥這麼笨的人呢?」
  丈夫悻悻然地說‥「是啊!我真是太笨了!要不然,怎會娶妳這種女人呢?」

  阿文有話說‥
「妻子在向人抱怨‥嫁錯人的同時,或許先生,也正在向人抱怨‥娶錯了人。」
  如果妳希望‥丈夫是十全十美的,那麼‥他所娶的人,恐怕就不會是妳;反之‥如果你希望‥妻子是十全十美的,那麼‥她所嫁的,恐怕就不會是你。 因為‥掂掂自己的斤兩吧!自己是不是十全十美,而配得上人家呢?
  一位妻子,向丈夫嘆道‥「唉……你要是不抽煙、不喝酒……月入數十萬……那該有多好啊?」
  丈夫笑道‥「哼哼!我要是不抽煙、不喝酒……月入數十萬的話,那我就不會娶妳啦!」

  台諺道‥「龍交龍、鳳交鳳、𤸫痀交倲戇。」
  (喻‥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門當戶對。 𤸫痀‥駝背。 倲戇‥傻瓜。)
  俗話說‥「龜兒莫笑鱉,同一洞裡歇。」
  夫妻兩個人,其實是‥「半斤八兩」——既是自己的選擇,也就別再怨嫌啦!
 
【哀河永溺實可憐】
  語謂‥「貧賤夫妻百事哀。」
  今日台灣,經濟不振,多有夫妻,長期失業,負債累累,生活拮据,終日愁眉苦臉,相對無言;造成夫妻,帶著子女,一起自殺的悲劇,叫人感嘆……
  「貧賤夫妻百事哀」,然而‥多有「不貧賤」的夫妻,也是「百事『唉』」啊!女人嫁了個‥「好賭、好酒、好色、好暴」的丈夫,時常賭得輸錢就打老婆、喝得爛醉如泥、老是搞外遇……或是嫁了個‥只會以暴力,處理事情的老公,在在使得女人,身心受創、苦痛萬分。
  而男人,要是娶個「女強人」,被妻子瞧不起、頤指氣使、冷嘲熱諷、踩在腳底……在妻子面前,一無尊嚴、顏面盡失、抬不起頭,也是可憐兮兮的。
  人們無不祝福‥新婚夫妻‥「愛河永浴!」 可奈何‥夫妻二人,要是「乏智、乏能」,去處理生活、相處、情緒、經濟、養育等等問題,則會落於‥「吵鬧打鬥、怨尤憎恨、憂悲惱苦、愁煩啼哭」的下場,而日漸「乏情、乏愛」,結果就是‥「愛河永浴」,變成‥「哀河永溺」,要是游不上岸、無法自救、沒能被救,那就會淹死,成了「水鬼」啦!
 
【贏了面子輸了底】
  爭強好勝,人之常情,或謂‥人之通病。 只是‥夫妻之間,老是為一些‥生活上的瑣事,爭爭吵吵,凡事要爭「贏」,而不肯「忍讓」的話,那可就會‥「贏了面子——輸了裡子」啦! 丈夫把妻子,給氣得‥「離家出走——回娘家」,贏是贏啦!可是‥小孩沒人帶、家事沒人做,幾天下來,生活也就一團亂啦! 妻子把丈夫,給氣得‥「不想回家」,贏是贏啦!可是‥搞得丈夫‥「另結新歡——拋妻棄子」,到底贏得了什麼?
  阿文有句俏皮話道‥「自家人打麻將——輸贏總是自家人。」
  阿文有詩道‥「從來多生事,只因不服輸。」
  何妨讓讓對方呢? 一則顯示‥自己修養好、風度佳、器量大、情緒智商高;二則‥讓對方贏,使對方高興,那對自己,也有好處啊!
 
【男人拳厲傷人心】
  男人喜歡(習慣)動手打老婆、孩子,不但是‥傷害對方的身體,更是‥傷了對方的心靈。 台諺道‥「疼某大丈夫、拍某豬狗牛。」
男人因為‥乏情乏愛、乏智乏能,拿不出辦法,來面對、處理、解決事情,才會使用暴力,動手打老婆、打孩子,來「掩飾」自己的乏智乏能。
 
【女人嘴利違己意】
  台諺所謂‥「心好無人知、喙歹上厲害。」(嘴壞最厲害)
  許多女人,往往壞在一張嘴上。
  女人因「拳頭」打不過男人,只好靠「舌頭」來罵人。女人嘴利,說話老是‥冷嘲熱諷而挖苦、尖酸刻薄又歹毒,須知‥「語言暴力」,實不輸「肢體暴力」啊!
  女人其實常是‥「刀子口、豆腐心。」
  明明是希望對方好,卻老是講些‥「違背自己心意、不中聽的話」來,結果就是‥「好心變歹意」。譬如‥對著喝醉酒、半夜方歸的老公,吼道‥「每次喝得醉醺醺回來,討厭死了……何不乾脆‥死在外頭算了!」 聽在男人耳裡,實在是刺耳、不是滋味,往往使男人‥氣得動手打女人巴掌。
  男人呢!往往是‥「吃軟不吃硬」,是故‥女人當知‥
「溫柔是女人最佳的利器——猶如春日,可融寒冰。」
能善用之,男人無不‥服服貼貼是也!
 
【迂闊】 迂誕、迂謬、迂腐之輩也!自以為是、食古不化,不知通權達變,言行不近事理、錯謬百出,令人好氣又好笑者。
 
【輕視丈夫是愚娘】
  丈夫生意失敗,或是長期失業,每每因此而酗酒,麻醉自己以逃避,失志而自甘墮落;女人若是‥有愛有智,當知、當能‥「體諒、疏導、安慰、鼓舞」丈夫,使其能夠‥振作精神,重整旗鼓,而東山再起。
  蠢婦則是認為‥「丈夫已經靠不住,這輩子別指望了!」因而瞧不起丈夫,出口就是罵他‥「無能、孬種、無路用、無骨氣……」
  豈不知‥這是男人的「致命傷」,女人膽敢「言其弱點、揭其瘡疤、刺其傷處、叩其痛處」,大大污其顏面、重重損其自尊——丈夫為了維護尊嚴(死要面子),往往也就‥仗著身強體壯,而對妻子、孩子,施展暴力‥拳打腳踢,藉以出氣——除了說‥「男人壞」之外,亦當謂‥「女人笨」也!
 
【糟糠之妻不下堂】
  《後漢書.宋弘傳》‥
漢光武帝姊‥湖陽公主招夫,敬慕宋弘。
光武召見,以語誠之。
弘答‥「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多有男人,與妻子胼手胝足,同甘共苦地,建立了家庭、開創了事業,待得有錢、有地位之後,對妻子,卻忘恩負義、淡愛冷情,不知珍惜,而大搞婚外情,導致夫妻失和、離異,實在是‥可惡至極啊!
 
【莫謂彼為另一半】
  世間夫妻,常喜歡稱對方為‥「我的另一半……」
  豈不知‥人打從出娘胎之後,都是「獨立的個體」,有其獨立的「知情意識」?因此‥就算是雙胞胎、三胞胎、四胞胎,也有其個別的「喜惡、想法、觀念、志趣、性格」。
  夫妻是「兩個個體」,而非「一體」,對方決非「我的附屬」,故不能‥「我想怎樣,就是怎樣」;彼此的喜惡、觀念等,種種差異,是須要受到「尊重」的,不能擅自為對方決定、不能強其所難(若是有辦法,就「說服」對方,讓人「心服口服、心甘情願」);有事情,彼此要商議、溝通,達成「共識」,或是彼此「妥協」,要不然‥吵吵鬧鬧,豈得善果?
 
【放過自己放過人】
  阿文有話說‥
「人常拿別人的過錯,來徵罰自己,也常拿自己的過錯,去徵罰別人。」
  人們常不為自己的過錯,而對自己生氣,卻老是在為別人的過錯而生氣,氣得要命。譬如‥先生外遇,是先生不對,妻子卻氣得要死不活,這豈不是在「懲罰自己」? 然而‥人們對於自己的過錯,卻常是不肯認錯,而「老羞成怒」地,去打罵別人。譬如‥自己把孩子,生得那麼笨,不怪自己,卻怪孩子笨,考試成績不及格,而打罵、處罰他一頓。
  氣別人,其實是在氣自己——氣自己何以乏智乏能,何以‥「無法處理、無法解決——無法改變」對方? 但基於「自尊心」作祟,不好「怪自己」,只好「怪別人」,而對別人生氣。
  而人之通病,也常因為‥自己情緒不好,而「遷怒」別人,以為‥全世界的人,都在跟自己作對,其實是‥自己在跟全世界的人作對‥連自己,也跟自己作對;以為都是別人,對不起自己,其實是‥自己對不起自己——放過自己吧!別跟自己過不去! 自己過得好,那麼‥也才能讓別人好過啊!
 
【有情有愛有責任】
  阿文有話說‥
「愛‥是一種責任!
 如果還沒學會(或是還沒準備、或是不願意)承擔——
 請別說『愛我』!
 愛,如果不是建立在『責任』上的話,將只是一種『欲求』罷了!」

  什麼是「欲求」呢? 餓了‥想吃;渴了‥想喝;冷了‥想穿;想要車子、想要房子……寂寞難耐,想要有個伴,這都是欲求‥只基於自己需要,叫作欲求。
  人們為了滿足欲求,或是「取之有道」、或甚至「不擇手段」——
取之有道,則‥合法、合理、合情,而彼此受益。
不擇手段,則‥損人以利己,乃至‥害人又害己,也在所不辭。
  愛,不只是在滿足‥「飲食、男女」的欲求啊! 愛,如果只有欲求,那麼‥「欲望是個無底坑——永遠填不滿」,人們時常都是「貪無厭足」的,也難怪會‥喜新厭舊、坐三望四、得隴望蜀。(肚裡吞了一塊肉、嘴裡吃著一塊肉、筷子夾了一塊肉、眼裡看著一塊肉、心裡想著好多塊肉……)
「責任,不只是對別人負責,更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所以‥也會是一種『自制力』;懂得『自重、自愛、自律、自治』,
 才懂得『重人、愛人』。」

  人們太容易說‥「我愛你」了,豈不知‥愛的背後,是要付出相當代價的?
不只是‥金錢、物質、時間的付出,或是‥身體、感情、心思、精神的付出,乃至於‥生命的付出。 豈不當自問‥「我有沒有能力付出、我願不願意付出呢?」
  如果有能力付出,並且「心甘情願」的付出,那麼‥責任就會是一種‥
甜蜜的負擔。
  如果沒能力付出,或是「心幹情怨」的付出,那麼‥責任就成了一種‥
沉痛的負擔。
  這些付出,必須得到‥對等的,或是相對的「回饋」,才能彼此受利、受益‥互相分享,而彼此同樂。
  別說‥「愛是奉獻、愛是犧牲。」 愛若只有付出,而不求回報,那是「大愛」,而非男女之間、兒女私情的「小愛」——若付出,不得回報(至少獲得感謝),必生憂悲惱苦、愁煩怨悔。 若不生憂悲惱苦、不生愁煩怨悔,那就表示‥不是白痴,就是‥夠有修行、修行有成的聖人‥真是太偉大了!
  如果沒有愛,而只是付出,那也只是為了欲求、為了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
去餐館吃飯,不必有愛,只須付出金錢,因為‥上餐館只是想填飽肚子。
嫖客對妓女沒有愛,而付出金錢,只是為了滿足‥自己性慾的發洩。
  如果只說愛,而沒有付出(回饋),那必定是「愛情騙子‥騙財又騙色」——多有女孩子,居然販毒、當酒店小姐,乃至援交,賺錢來供男朋友花用——男朋友不但是個‥花心大蘿蔔,還愛生氣打罵人(當然‥剛開始時,還沒到手,總是溫柔體貼的,一旦吃到了,心生厭惡,還會故意找碴呢),怎麼‥被打得半死,卻還不離開他,還是‥離不開他呢?(有「被虐狂」乎?) 想那唯一的回饋,大概就是‥相好的時候,甜言蜜語迷死人、床上功夫爽死人——如果‥博得肉體上的歡愉,這就「夠了」的話,那也真教人‥無話好說啦!(還不如去找牛郎呢!不用挨打,還倍受禮遇、倍受呵護。) 總有人會不解地問她‥「那種大爛人,有什麼好的?怎麼妳還要他、還離不開他、還不離開他呢?」 女孩子,努力的付出,若只為了「博取淫樂」,而自身「耽溺於淫樂」的話,那實在是‥太傻了、笨死了(不過是對方的「玩具」)——往往‥被玩了、被騙了,還道是‥「無怨無悔」呢!
(阿文道‥「不是無怨無悔,而是‥不敢怨、不敢悔。」
  也有女孩子,利用美色,來詐取錢財,使男人不斷的、傻傻的「付出」,卻沒有得到‥相對、相當的回饋;即使女的,有所付出與回饋,那也不過是‥釣鉤上的「餌」,只為了釣到大魚;騙夠了,就相應不理、一走了之,使男人最後只落得‥「空歡喜、徒悔恨」一場。
  故知‥男女之愛,付出,是必須要有相當、對等的回饋(或謂回報),這回饋,是要有能力承擔、有意願承擔的——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如何能承擔、如何會承擔呢?
 
  人們總喜歡問‥「愛情重要,還是麵包重要?」
  阿文笑道‥
「當然是愛情重要啦!
 但是‥沒有麵包,愛情也沒有了——餓死了,怎麼談情說愛?」

  事實是‥只要麵包,不要愛情,還可以活下去(也許會活得很痛苦,因為‥對方可能不是「心甘情願意歡喜」的付出);但不能只要愛情,而不要麵包啊!(除非‥自己擁有夠多的麵包,不需要對方供給。)
  「責任」,就像是「麵包」,那般的重要。
  人家說‥「婚前要‥睜三只眼;婚後要‥睜一只眼、閉一隻眼。」
  這無非是要人‥得「看清楚」結婚的對象,慎重選擇。
  女孩子,別以為‥只要「愛」就夠了‥收了花、得了禮物、聽了「甜言蜜語」、聽了「我愛妳」,就意亂情迷‥頭昏昏、人傻傻的,就付出感情、付出金錢、付出身體…… 對方要是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不感謝,也不回饋,妳勢必會覺得‥受騙、上當、吃虧、委屈——遇人不淑,被始亂終棄,而落得傷心哭泣、悔恨不已。
  女孩子,往往怕沒人愛;有人愛,就很高興。故少有女孩子,會說、敢說‥
「沒有責任感,沒有資格愛;沒有責任感的人——請不要說愛我!」
  卻多有女孩子,會說‥「如果愛我,就給我承諾!」
  阿文不禁笑道‥「沒有責任感的人——承諾就像‥放屁一樣。」
  妳必須在平時,用心去觀察、去考證‥他有沒有責任感? 譬如‥
約會很守時,還是‥經常遲到,而總有一堆藉口?
說話守信用,還是‥說過就忘了;做不到,還有一大堆理由?
工作勤快、認真,還是‥喜歡摸魚打混、經常抱怨?
用錢有節制、能儲蓄,還是‥賺多少,花多少;花不夠,還要向人借錢?
  不要只看對方‥長得帥、開名車、有錢、出手大方、溫柔體貼(溫柔體貼,往往也只是為了討好妳)……如果‥妳只是想在「談戀愛」的階段‥「玩玩而已」,那大可以不必去在乎‥他有沒有「責任感」——因為‥妳自己都不想負責任,當然‥也就不能要求對方,要負責任、要有擔當啦!
  如果‥妳希望他會是個「結婚對象」,那麼‥光有「承諾」,那是不夠的——有情、有愛,還要有「責任」啊!(責任,可不是「空口說白話、信口說夢話」,妳必須‥「聽其言——觀其行」啊!)
  女孩子,往往在愛上對方,付出太多感情、金錢、心思,以及身體之後,才想到要去考查對方‥是否有責任感——這實在是‥「本末顛倒」啦! 就算對方,是個沒有責任感的人,也會因為‥自己已經付出(投資)太多,而難以(捨不得)收手、難以回頭,只怕自己‥「虧大了」,只好自我催眠、自欺而欲欺人地,以為‥自己能夠去改變對方、對方會為自己而改變,而繼續「押注」下去(以為‥押了,還有可能會贏;不押,就沒有贏的機會)——對於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結了婚,妳勢必是‥輸定了。
  阿文道‥
「情愛,使妳有幸福感;而有責任,才會使妳有安全感——
 有責任,才是幸福與安樂的‥保證與保障。」

  是故‥聰明的話,還是先搞清楚‥對方有無責任感、有沒有擔當,若是有,再去付出才好。
 
  而結了婚的夫妻,彼此之間,就一定要有責任。
  只要有一方,沒有責任,那麼‥家庭必定起風波……
  人謂‥「夫妻相欠債。」
  人們聽到「債」,就覺得不歡喜,有的,甚至想要「賴債」、想要「逃債」‥豈不知‥「債」是自己欠下的呀? 欠了債,就得還債‥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啊!
  阿文道‥「債也者‥人之責任也!不只是對別人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啊!」
(債也者‥人之責也! 負不起、不負起,也就成了‥「責人」啦!)
  沒人拿著槍,指著你(妳)的腦袋,逼迫你(妳)一定要結婚,既然選擇結婚,那就必須「敢作敢當」,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啊!如何能夠‥「逃避責任、耍賴不負責」呢?
  夫妻之間‥有情、有愛、有責任,才能保證‥家庭的幸福和樂啊!
 
【好自為之意義深】
  人們時常是‥
「有口說別人、沒口說自己——只要求別人、不要求自己。」
  希望別人好,卻沒想到‥自己也要好才行。 譬如廣告所言‥
「刮別人鬍子之前,要先刮好自己的鬍子。」
  「好自為之」,就是‥「好,自為之」——好的,就自己去做,而不是‥叫別人去做啊!
  「言教不如身教——以身作則」,才能使人「信服」啊!
 
【眷屬終成有情人】
  今日社會,自由戀愛,雙雙對對,皆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只是‥「相愛容易相處難」,夫妻生活,更須用心經營,否則‥隨著歲月的流逝,感情則愈來愈淡薄,過得了無新意、不知所云,難保就會‥向外發展,尋求刺激、尋求生趣,而使得‥「愛河起浪、情海生波」,開始吵吵鬧鬧,弄得不歡而散,是故,但願‥眷屬終成有情人!
                   2003.10.05.日 初稿
                   2004.05.25.二 修校
                   2004.10.15.五 二校
                   2019.07.07.日 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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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夫妻鏡》。2003.10.05.日 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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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勸婆媳

                  ⊕潘文良

˙自古婆媳問題多,有的媳婦逆公婆、有的婆婆虐媳婦,明爭暗鬥互折磨;
 為人兒子為人夫,夾在中間實痛苦;兩個女人相爭戰,一家天翻又地覆。
˙婆婆也是媳婦做,多年媳婦熬成婆,豈忘媳婦委屈多,反把媳婦當馬牛?
 自己女兒為人媳,也望其婆多疼惜;他家女兒也是人,何以忍心把媳逼?
˙媳婦在家為千金,嫁做人婦存驕心,對待公婆無誠意,不怕成婆受報應?
 假裝母女不可能,彼此尊重才是真;心寬量宏得福樂、善嫉好惡傷自身。
˙我有一語勸婆媳‥做人行事須憑理;妳若欺人人亦欺、妳不敬人誰敬妳?
 婆媳皆為外姓人,先來後到入一門;若非有緣難聚會,和睦相處好名聲!
 

■【解讀】

  俗話說‥「岳母看女婿,越看越有趣。」
  阿文道‥「婆婆看媳婦,越看越刺目。」
  所謂‥「異性相吸、同性相斥。」 果是真理乎? 公公看媳婦,就不會刺目…… 婆媳二人,都愛著「同一個男人」,以至於‥彼此拈酸吃醋乎?
  「婆媳」這兩個女人,都是「外姓」人,因為婚姻關係,而同嫁入一家門……
說難聽一點,真是所謂的‥「同是天涯淪落人」啊!卻不知道要‥「同病相憐」;不知道要‥互相體諒、互相疼惜……「婆婆也是媳婦作,多年媳婦熬成婆」,卻忘了‥當媳婦時的無奈、委屈與痛苦…… 呵呵!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呢?
  有人說‥「婆婆待媳婦,要像自己的女兒;媳婦對婆婆,要像自己的母親。」
  阿文倒是覺得‥兩個沒有「血源」關係的人,就算「親如母女」,畢竟也不是真的母女;要假裝是母女一般,去對待對方,那是‥「自欺欺人」啦!
  有的女兒,在家是掌上明珠、千金大小姐,從來嬌生慣養、呼風喚雨,手不動三寶;嫁為人婦,心中驕傲猶存、習氣難改,以為‥婆婆也當如母親那般的寵縱她…… 婆婆哪裡能像她媽媽一般,去寵縱她呢?
  「母女」之間,若搞不好,就會頂嘴‥一句來、一句去的;而「婆媳」之間,若像母女一般,要是也‥一句來、一句去的,那可就更有得吵啦! 母女之間,發發脾氣、吵吵嘴,過幾天,也就好啦!不是忘了,就是算了,再怎樣,母親也會原諒孩子的;而婆媳之間,要是吵嘴,彼此也就會「積怨」,越積越深,而難以化解…… 婆媳如何跟「母女」一樣呢?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不外乎‥要彼此「尊重」——就像對待鄰家的女兒、對待鄰家的媽媽吧! 見面三分情,彼此還會‥「客氣」一些呢!
                   2003.12.30.二 初稿
 
 
               *網頁首傳:2005.04.26.二 23:31:37
                  次傳:2007.01.13.六 10:25:46
                  前傳:2007.05.09.三 15:51:23
                  再傳:2009.11.16.一 13:34:45
 
※本文重舖於「新聞台」。2019.07.07.日 08:27:15
◎潘文良《勸婆媳》。2003.12.30.二 初稿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79132704
※本分享於阿文臉書。2019.07.07.日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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