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書教育部後的感慨
◎上書教育部後的感慨
○潘文良
日前,為「臺灣方音符號」,所欠缺的幾個調符,而上書教育部;後得回函,見其末言‥
「有關『調形符號』問題,因事涉字碼申請實情,
本部未來如於研訂拼音相關政策時,會將您的意見,列入參考。」
這讓人感覺是在「敷衍了事」,承辦人員,懷著「多一事,不如少事」的心態——
所謂「未來」,恐是「遙遙無期」矣!
阿文於是在「填寫滿意度調查表」時,最後給了一句‥
『教育部當起『帶頭作用』,走在人前,而非跟著人跑;
現在是跟著人跑,還追不上人。」
教育部,倘若夠積極的話,當如此回應‥
「有關『調形符號』問題,已交由相關人員,專責處理;
快則一星期,慢則十日,便會有結果。
屆時,會更新網上的字型檔,提供下載運用,敬請期待!」
蓋此舉,只是在「彌補」,昔日的疏失‥
既造好了「方言注音符號」,卻沒把「調符」給造齊。
教育部自民國八十七年(西元1998年)一月十二日,公告了《方音符號系統》,至今(民國一○四年)已十七個年頭,卻依然「罝之高閣」,成了「備而不用」的符號——就擺在那裡「好看」的嗎?
看吳守禮先生、楊青矗先生等人,努力的成果‥每個漢字,用「注音符號」標注國臺客語,都無問題(乃至廣東話,應該也都可以),橫排直排,便利美觀,更為教學之利器;阿文每言‥
「注音符號,猶如腳踏車之輔助輪,
可令學騎腳踏車的孩童,安全又迅速地學會。」
奈何政府、國人,不能體會「注音符號」的「好妙高超」之處,沒幾個重視,寧可「各自為政」地,使用問題多多的「羅馬字拼音」,多頭馬車,爭相競進,看來是「篷勃發展、熱鬧非常」,實際上,卻難以根深耕發展——
鄉土語言教學,那麼久了,孩童真能在日常生活上,將母語應用自如的,其實並不多。(當然,父母家庭,對母語漠視的態度,也是一大原因。)
國際音標的基本原則,就是一個符號一個音、一個音一個符號——不同的音,就要使用不同的符號;由於世界上的語言太多,所以「國際音標」的符號,也越來越多,並且也會不斷地修正。
「國際音標」也只淪為「語言學家」們,記錄、研習世界上任何語言的符號——一般人,真會「用到」的,也沒多少個符號。(用到的,早融於各種音標之中。)
世界上,也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用「國際音標」,來教學其「母語」的!
既然難以用國際音標來教母語,而任由各種音標方式(各有各的「標準」),在世上(市上)「混行、橫行」,也實在是夠無奈的!
漢文字,本就不同於「羅馬字」,古來用「反切」方式,即可標註每個漢字的讀音;而「注音符號」,就是「反切用字」的改良版,將「聲母、韻母」,加以「標準化、統一化」,用以標註漢字,正確便利又美觀,教學更有效率——
能以「注音符號」為主,而以「拼音」為輔的話,那人家要使用何種拼音,悉聽尊便;要用「教會臺羅拼音」,還是「通用拼音、漢語拼音、閩南拼音、客語拼音、威妥瑪拼音」,或者乾脆用「IPA國際音標」,都隨其所好——拼音,只是用來「參考」的,學一學,有機會,可用以教外國人學中文。
五花八門的各種拼音方式,哪能像注音符號‥「一符一音、一音一符」般的「標準」呢?
咱們教育部,不當「領隊」,只當「跟班」;當跟班,跟不上,遠遠落後,還不求長進,猶不知「即起直追、迎頭趕上、後來居上」。
呵呵!真是無可奈何也!
2015.05.26.二 08:30:00
▼五花八門的各種拼音方式——或同或異或衝突,其「標準」何在?
乾脆用「IPA國際音標」,才能算「標準」啦!
◎致教育部函‥關於方音符號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39607736
◎上書教育部後的感慨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39917383
※標籤:上書、教育部、感慨、方音符號、注音、拼音、國際音標、台羅拼音、標準、一符一音、一音一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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