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論
◎佛法論
⊕潘文良 撰
見基督教陳義憲牧師,所撰《研究佛學的難題》一文中,提出諸多論點‥
「因為佛經偽經多、因為佛經抄本多、因為佛經古本多、因為佛經輕視多、 因為佛經譯名多、因為佛經觀點多」,如是等等;
其於「因為佛經輕視多」中言‥
「另一個會使佛教的法師,輕視佛經的原因,那是因為,他們也知道‥
佛經的雜亂,幾乎每一種要目,都有不同的說法;
而且,也有很多,是反常識的說法。
逼使他們,有時不得不,要從眾多的答案中,選出最合心意的答案來解說。
所以,美其法曰‥『佛學是結論後的研究,不是研究後的結論。』
甚至也只能自己,加以修正,以引經不引文的方式,來加以註解。」
其之所言所論,或是或非,但確實也是值得佛教徒,加以注意與省思的。
一般佛弟子,不免總會聽從(聽信、遵從)法師、學者所說‥
「佛經一開始,會有幾句話,譬如‥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與大比丘眾……』
這叫『通序』,或『證信序』。
・一切經典之首,同安此語,故曰‥通序。
以六種成就表信,證明為佛所說,故亦名‥證信序。
・序分、正宗分、流通分,曰‥三分說經,乃出自於,東晉道安大師之手。
序分,是序說一經發起之因緣。
正宗分,是明一經宗要。
流通分,即將此經流通後代。
三分釋經,古來曰‥『彌天高判,今古同遵。』」
殊不知‥有些附佛外道者,偽作佛經,一開始,亦作「如是我聞」云云。
而經藏中,有些佛經之開頭,並無所謂「六種成就表信」之序分。
是故當知‥有無「序分‥六種成就表信」之佛經,實不可作為判斷、證明「真經、偽經」之準則。
須知‥「如是我聞」(或「聞如是」),用白話而言,即是‥
「這是我聽來的」(或「聽說是這樣的」),其真正涵意是‥
「這是我聽來的,而不是我說的——這部經典,是我『轉述』的。」
「如是我聞」的這個「我」字,一指「轉述」者(多為阿難尊者),一指見聞轉述者(你我他)——
見聞,有可能看錯、聽錯;轉述,也有可能,有所錯謬,所以‥
轉述者,有轉述者,所當負的責任;
但對於見聞轉述者,亦當為自己的見聞負責——他人所言所論,當須多辨別。
(阿文道‥
「人人都要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也要為自己的見聞負責——
他人也有可能會無意、有意地,說錯、寫錯;
自己也有可能會聽錯、看錯,會無意、有意地,誤解、曲解,他人的意思。」
聽了他人聊的八卦新聞,是真是假,尚得加以查證,
況乎佛法,豈能聽了,就立即當真?」
※請參閱阿文所撰《別光只是信》一文。)
所謂「經」者,集結成冊,可謂是經;多為闡揚宗教教義之典籍也!
佛經,是佛教「經、律、論」的結集,簡曰‥「佛法結集成冊,謂之佛經。」
常人見聞「佛法」二字,多解作「佛陀教法、佛陀說法、佛教諸法、佛教法門」。
所謂「佛」者,乃「佛陀」之略稱,蓋世人(不只華人,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每好簡略,以便稱呼,如是多言稱,喜作少言稱,如‥「中央研究院」,則略稱「中研究」;「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則略稱「建國中學」,乃至更略稱「建中」。
《宗輪論述記》‥「佛陀梵音,此云覺者,隨舊略語,但稱曰佛。」
「佛陀」者,梵文名Buddha(巴利文名同)之音譯用字(詞);早期,又譯作‥佛馱、沸馱、勃馱、沒馱、沒陀、馞陀、勃陀、母陀、浮陀、部陀、部多、步他(ㄊㄨㄛ)、物他、復豆、浮頭、浮圖、浮屠、休屠等等;因略稱為「佛」,故民間有習稱為「佛祖」者;乃至有人,造「西域哲人」為一字、有人造「自覺」為一字,當作「佛」字之異寫。 (佛字異寫,如下圖者。)
佛陀之意,為覺悟者。以今日白話而言,則是‥
一個對宇宙人生,徹底明白、真正圓滿覺悟的人。
又被稱為‥一切智人,或正遍知覺者。
所謂「覺」,有「覺察、覺悟」二義。
覺察煩惱,使不為害,如世人之覺,知為賊者,故云覺察,是名一切智。
覺知諸法之事理,而了了分明,如睡夢之寤,謂之覺悟,是名一切種智。
自覺復能覺他,自他之覺行圓滿,則名為佛。
自覺者,簡於凡夫;覺他者,簡於二乘;覺行圓滿,簡異於菩薩。何則?
以凡夫,不能自覺;二乘雖自覺,而無覺他之行;菩薩自覺覺他,而覺行未為圓滿故也;又以知者,既具足二智,而覺知一切諸法,了了分明故也。
《大乘義章.卷二十末》‥
「佛者,就德以立其名,佛是覺知,就斯立稱。覺有兩義‥
一、覺察,名覺,如人覺賊。
二、覺悟,名覺,如人睡寤。
覺察之覺,對煩惱障,煩惱侵害,事等如賊,
唯聖覺知,不為其害,故名為覺。」
《涅槃經》云‥
『如人覺賊,賊無能為,佛亦如是。
・覺悟之覺,對其知障,無明昏寢,事等如睡;
聖慧一起,朗然大悟,如睡得寤,故名為覺。
・既能自覺,復能覺他;覺行窮滿,故名為佛。
言其自覺,簡異凡夫;云覺他者,明異二乘;
覺行窮滿,彰異菩薩。』」
《南山戒本疏.卷一》‥
「佛,梵云佛陀,或云‥浮陀、佛馱、步他、浮圖、浮頭。蓋傳者之訛耳!
此無其人,以義翻之為覺。」
《佛地論卷一》‥
「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開覺一切有情。
如睡夢覺醒,如蓮華開,故名佛。」
《智度論.卷二》‥
「佛陀,秦言知者,有常無常等,一切諸法,菩提樹下,了了覺知,故名佛陀。」
《智度論.卷七十》‥
「佛名為覺,於一切無明睡眠中,最初覺故,名為覺。」
《法華文句.卷一》‥
「西竺言佛陀,此言覺者、知者,對迷名知,對愚名覺。」
《善見律卷四》‥
「佛者,名自覺,亦能覺他;又言知,何謂為知?知諦故,故名為佛。」
《仁王經.卷上》‥
「一切眾生,斷三界煩惱,果報盡者,名為佛。」
《佛光大辭典》‥
「佛陀,乃覺知三世,一切諸法者,即‥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者。
示現於人類歷史上之佛陀,唯有釋迦牟尼。
但依經典所載,則有十方三世諸佛。
如‥過去有燃燈佛等諸佛;未來則有彌勒佛等,諸佛示現。
十方,例如‥著名之東方阿閦佛、西方之阿彌陀佛等。
又,《攝大乘論釋.卷十五》,有‥
『諸佛同一法身,三世十方諸佛,亦即一大法身佛』之說。
又以『眾生皆具佛性』之故,遂有‥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或『即身成佛、即心即佛』等說。
進而有『草木國土,悉皆成佛』之說。」
(上述佛陀之義,參閱《佛學大辭典、佛光大辭典》等,重新編校。)
其實‥梵文"Buddha",可沒「註冊商標」,任何一教,都可以使用,故並非佛教之專有名詞——
古印度的耆那教,早就以"Buddha"這個稱號,來尊崇他們的創始者;也是以"Buddha"這個稱號,來稱呼真正解脫的人(參閱《維基百科.佛陀》)——
只因釋迦牟尼佛,太有名氣,故通常所稱之佛陀,每指佛教創始者‥釋迦牟尼。
故可知‥在古印度,任何一個,有所「覺法悟道」的修行者(或真或假,或究竟、或不究竟),都有可能自稱,或被稱為「佛陀」;其所說法,亦稱為「佛法」。
有弟子信眾,將其所說之「佛法」,加以整理,結集成冊,亦稱為「佛經」。
(與釋迦牟尼佛,所說之法,或同或異;或說出釋迦牟尼佛,所未說及之法——
釋迦牟尼佛,在世時,說法四十九年,法會難可數計,卻抓起一把泥土,
向弟子問道‥「是我手中之土多,還是大地之土多?」
弟子答道‥「世尊!當然是大地之土多。」
佛陀道‥「我已說之法,如手中之土;未說之法,如大地之土。」)
加上‥見聞佛法者,有心學習,便會加以記誦(筆記)一番——
就算親從,釋迦牟尼佛聞法吧!眾人所作的記誦(筆記),都不免「循業發現」‥
有聽到的,記下來了;沒聽到的,沒記下來;忘記怎麼說的,便自行詮釋……
有能力者,不免將其,所見聞之佛法,加以整理,結集成冊,贈送親友。
世間人,喜好收集諸物(如古董、郵票、錢幣),有能力者,每每不惜,重金高價,收集「古籍」,或是「佛經」,乃至覺得‥「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加上所謂的「印經功德無量」,於是出資、募款,加以刻版、印刷、發行、流通,是故以致‥所謂《佛教大藏經》,其收錄之經典,版本又多又雜(同一經,也有許多種版本;又,不同人,翻譯同一經,又成多種譯本);當中,實不乏「偽經」也!
* * * *
自古至今,大乘、小乘之爭論,總是不斷。
世間本無,大乘、小乘之分——
「乘」者,本意為載具,如車、輿、船、筏等,交通運輸工具,引喻為‥
能將眾生,從煩惱此岸,載至覺悟彼岸的教法與修法。
大乘者,梵語音譯為‥「摩訶衍那、摩訶衍」,又作‥上乘、勝乘、第一乘。
小乘者,以大乘之所對,而言小乘。此處之「小」,卻含有「卑劣」之意——
為西元前後,新興的「部分大乘學者」,對傳統「聲聞者」,不當之鄙視、貶抑用語(即罵人的話)。(在《增壹阿含經》中,有大乘者言,但顯然是後人所增添,其相當之南傳經文,並無大乘、小乘之詞。參見莊春江《阿含經辭典》。)
大乘學者,自古以來,指稱聲聞、緣覺二眾為小乘‥
「求佛果,為大乘;求阿羅漢果、辟支佛果,為小乘。
佛果者,謂開一切種智,為盡未來際,眾生化益之悟。
阿羅漢果,與辟支佛果,雖有淺深之別,
然,皆為灰身滅智,歸於空寂涅槃之悟。」——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乃至貶辱其為「蕉芽敗種」——
焦芽敗種,意為‥草芽枯焦、種子腐敗。喻為‥不能發無上道心之聲聞乘與緣覺乘。
《龍藏.一五九三.一四一冊.永明心賦註.卷二》,指出‥
「二乘如焦芽敗種,不能發無上道心。
後於法華會中,深入一乘,得受真記。
重發圓信之芽,結菩提之果。」
「焦芽敗種」一語,出自隋朝天台智者大師(538~597年)《大正藏.一七一六.三三冊.妙法蓮華經玄義.卷九下》‥
「二乘灰身滅智‥
灰身,則色非常住;滅智,則心慮已盡。
焦芽敗種,復在高原陸地;既聾且瘂,永無反復。
諸教主所棄,諸經方藥不行。」
如今,聲聞者,不悅為「小乘」,故稱作「原始佛教」——
有言‥「大乘非佛說。」
雙方你來我往,爭論不斷。
當知‥佛陀於世時,未曾指責過,任何阿羅漢、辟支佛二眾為「焦芽敗種」,反而多方稱頌阿羅漢;亦極力教導弟子,成就阿羅漢道。
至於‥「發不發大乘心‥渡不渡眾」,實乃是「個人性分、個人志向」,無須勉強的,《佛開解梵志阿颰經》‥
「羅漢有二輩‥一輩為滅、一輩為護。
所謂滅者,自憂得道,即取泥洹;謢者憂人,渡脫天下。」
能成阿羅漢,了脫生死,已是難得;一個世間,只須一佛足矣!何須人人成佛,來渡眾生呢?再說‥若連阿羅漢,都成就不了,則遑論成佛。
又復,所謂‥「個人吃飯個人飽、個人的業個人了。」
眾生盡是,自性自渡,誰又真能,渡得了誰?
苟不自渡,誰能渡之?自若不渡,又能渡誰?
還有,《金剛經》不是說‥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嗎?
若作「渡人想」,豈不著於「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至於,大乘經典,是不是佛說?
阿文覺得‥
「大乘經典,乃非『原味」也!
後人不喜正宗原味,於是‥加味、加料,成了新口味。
譬如‥正宗陽春麵,不過是‥高湯煮白麵,加上蔥、油調味,即芳香可口。
但後來的陽春麵,則各循喜好,加青菜、加肉絲、加滷蛋、加油豆腐……
結果‥所謂陽春麵,卻變得一點都不陽春——
但儘管不是『正宗陽春麵』,只因料多味濃,卻往往獲得更多人的喜愛呢!
然而,不管加了什麼料,只要不是加瀉藥、毒藥,而有害於人,那也罷啦!
眾人喜食新口味,勝於正宗原味,又能如之何?」
大乘學者,把一些經典,如《阿含經》,給當作「小乘經典」,而未多重視,實在是「誤會、冤枉」大啦! (蓋‥佛經中譯時,正值大乘佛教興盛時期,譯經者,亦多為「大乘學者」也。)
但見《佛說阿彌陀經》中言‥
「彼國常有,種種奇妙、雜色之鳥‥
白鶴、孔雀、鸚鵡、舍利、迦陵頻伽、共命之鳥。
是諸眾鳥,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其音演暢‥
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如是等法。
其土眾生,聞是音已,皆悉念佛、念法、念僧。」
這「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等,若無註解,哪能知其內容為何?
如是等法(即三十七道品)的內容,在《阿含藏》裡,倒是隨處可見的。
大乘學者,到了「西方極樂世界」,沒想到‥要聽、要學、要修習的法,竟也是自來所貶抑‥「小乘佛法」的那一套呀!
「大乘」,如何能小覷、貶損「小乘」呢?
若明智者,當知無須捨近求遠,不必等到西方極樂世界去——
在此世間,但能多看、多學、多修習阿含經,那麼‥現世即可得法益也!
至於‥現前所見之「佛經」,是不是佛說(釋迦牟尼佛,親口所說),當作何觀?
阿文覺得‥
「若能開放思惟,則應當知‥
所謂佛法,即可解作‥
覺者所說‥覺悟之法;智者所說‥智慧之法。
・當知‥不僅是釋迦牟尼,能悟道覺法,也有諸多人,同樣也能悟道覺法——
只是‥所悟之道、所覺之法的內容與程度,有所圓偏、究竟不究竟之差別。
・而今世間,所存在的『佛法、佛經』,則應當知‥
其實並非全是〈釋迦牟尼佛〉,親口所說的。
・換句話說‥
現今的佛法、佛經當中,已摻雜諸多‥假佛說法、相似佛法。
所謂假佛說法‥假借佛陀(釋迦牟尼佛)名義,而論說諸法。
所謂相似佛法‥與佛陀所說之法相似,但非佛陀所說之正法——
相似畢竟不是。
譬如‥掛羊頭,賣狗肉,蒙騙他人;仿冒品、山寨版,假可亂真。
譬如‥陽春麵,加了太多料,實已非正宗原味陽春麵。
(那又該稱什麼麵呢?稱『新陽春麵』乎?)
・即使是法,為釋迦牟尼,親口所說,也不免遭到後人,加油添醋、抹辣沾醬;
或各自解讀、各自表述。
(《論》者,更是各隨知見,循業發現,分別計度。)
・後生晚輩,未值佛陀在世,不得親從佛陀聞法;
有所疑惑,不能直接問佛陀——
面對一切諸法‥真真偽偽、是是非非、正正邪邪、圓圓偏偏……
又當如何處之?
.《禮記.中庸》所謂‥『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佛家所言‥『聞、思、修、成;信、解、行、證。』
這可以幫助我們,去檢查、驗證諸法。
.見聞諸法,更當以『四依止』,去作評量、決斷。所謂四依止者‥
『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
.更應修持,三無漏學‥戒、定、慧。
何以故?能令此心‥『良善、安和、清明』故。
.人們一向是‥看到想看的、找到想找的;不欲見聞者,則自動略過。
所謂『相應共鳴、循業發現』‥
.良善者,與良善相應共鳴,循業入良善境界,發現良善諸法;
安和者,與安和相應共鳴,循業入安和境界,發現安和諸法;
清明者,與清明相應共鳴,循業入清明境界,發現清明諸法。
反之‥
.壞惡者,與壞惡相應共鳴,循業入壞惡境界,發現壞惡諸法;
動亂者,與動亂相應共鳴,循業入動亂境界,發現動亂諸法;
濁暗者,與濁暗相應共鳴,循業入濁暗境界,發現濁暗諸法。
.譬如‥
戴了黑墨鏡,眼前所見景物,悉皆蒙上,一層暗黑。
戴了黃墨鏡,眼前所見景物,悉皆蒙上,一層昏黃。
若不戴墨鏡,眼前所見景物,朗朗分明,不失真相。
・得無漏者,則不為惡法所污、不為所非法所動、不為邪法所惑。
・法有利損益弊,但能善分別之‥
有法利己利人(利人利己)。
有法損己利人(利人損己)。
有法損人利己(利己損人)。
有法損人損己(損己損人)。
.有法不損己,但利人。有法不利人,但損己。
有法不損己,但損人。有法不損人,但損己。
有法不損己、不損人。有法不損人、不損己。
有法不利己,但損人。有法不損人,但利己。
有法不利己,但利人。有法不利人,但利己。
有法不利己、不利人。有法不利人、不利己。
・若法能令學者,減滅、捨離貪瞋痴慢疑(邪見)、
除滅惱苦、解脫生死、進趣涅槃,即為‥是義有益法。
.若法能令學者,生起、執著貪瞋痴慢疑(邪見)、
增長惱苦、流轉生死、遠離涅槃,即為‥非義無益法。
・即使是偽經,或非釋迦牟尼佛、非佛弟子阿羅漢,親口所說之經論‥
是義有益法,則當受持之;非義無益法,則當略除之。」
・簡而言之‥
現前所流傳之佛經、佛法,不論是‥真佛所說、假佛所說——
只要是義有益,那就學起來用吧!
再說,諸法如筏者‥
未渡則須筏,倚筏而渡河;已渡即當捨,執筏欲作何?
故不論是‥草筏、竹筏、木筏,能渡至彼岸,就是好筏。」
因見基督教牧師所論,及見大小乘之爭論而有感,故撰此一文,為佛友參考。
人們總喜歡說‥「真理越辯越明。」
阿文有言‥
「真理是『辨』來的,而不是『辯』來的。」
人生在世,時光易逝,與其花時間「論辯」,不如多加「明辨」,方才真能有助於‥自利自覺也!
2011.11.15.二 16:43:01 初稿
■註解
【十方】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
【三世】過去、現在、未來。
【辟支佛】梵語"Pratyeka-buddha",巴利語"Pacceka-buddha"之音譯。
又作‥貝支迦、辟支。 意譯作‥緣覺、獨覺。
乃指無師自通,而能自覺自悟之聖者。
出於佛世,觀十二因緣而得悟者,為緣覺;
出於無佛世,觀飛花落葉之外緣而成道者,為獨覺。
據《大智度論.卷十八、大乘義章.卷十七》本載‥
辟支佛有二義‥
一、出生於無佛之世。
當時,佛法已滅,但因前世修行之因緣(先世因緣),自以智慧得道。
二、不從他聞而自覺,觀悟十二因緣之理而得道。
【審問】詳細查問。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三折》‥
「元來我嫂嫂門前等,他是個婦女人家,無燭從來不夜行,
我出門去審問個分明。」
【慎思】仔細認真的思考。
【明辨】清楚的分辨。
~~~~~~~~~~~~~~~~~~~~~~~~~~~~~~
■相關連結
◇維基百科:佛陀、耆那教。大乘佛教、小乘佛教、大乘非佛說。
◇百度百科:佛教。
◇陳義慧牧師所撰《研究佛學的難題》:
http://www.gotobr.org/LCCBRSUB/KnowingFuXue/ProblemInBR.html
◇希拉所撰《切莫貶辱阿羅漢》:
http://obaorg.easybbs.tw/t152-topic
◎潘文良《別光只是信》。2011.09.16.五 10:46:20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22458940
~~~~~~~~~~~~~~~~~~~~~~~~~~~~~~
■延伸閱讀
《禮記.中庸.二二》‥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
言前定,則不跲;事前定,則不困;行前定,則不疚;道前定,則不窮。
・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
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
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
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
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
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
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
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
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
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
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
這樣的說法,其實是佛教,將婆羅門教,帶有物理性,和神話色彩的「天界、地界、空界」等三界的講法,和自己從禪定修行的階梯,推想的鈿欲界、色界、無色界」等三界的說法,結合在一塊。
一方面,佛教藉婆羅門教的三界,與存在其間的「人、鬼、神」的說法,表達了佛教的世界觀;另一方面,則是在這世界觀之上,由「欲界、色界、無色界」,之對於欲望和物質的消減,呈現佛教境隨心現的唯心論的傾向,以及追求純粹精神性存有的態度。
尤其是無色界的提出,這一境界乃是三千世界之成壞,所不能及之處,也是少數智者,進入甚深禪定,方可達到的不生不滅處——但在佛教之中,郤不以為這樣,即可以解脫,因為‥若要成佛,必須回到人間,除了禪定之外,能真正成佛者,還須有著廣大無邊,可以普渡眾生的慈悲智慧。
http://www.budhi.net/Philos/threethousandworlds.htm
有名為〈佛陀〉者‥五世紀,天竺禪僧,名為〈佛陀〉。初結友六人,同修定業。五僧證果,唯師未獲;後遊歷至平城,受北魏孝文帝禮敬,終於恆安城內,證得道果。未久,隨帝南遷,於洛陽設靜院以居之。屢往嵩山,高謝人世。太和二十年(496),帝敕就少室山,為之立寺,此即著名之少林寺。四海聞風響會者,常達數百。自此嵩山少室,更以禪法馳譽。〔續高僧傳卷十六、魏書釋老志〕(參閱「佛陀禪師」。) ——《佛光大辭典》
(頗有「是義無益法」耶?或有!譬如‥法律對想作奸犯科者而言,便無好處。
頗有「非義有益法」耶?或有!譬如‥偷拐搶騙,對歹徒而言,便有好處。)
南傳佛典《增支部第四集.第一九三經.跋提經》‥
佛陀向跋提言‥
「跋提!
一事做後,會有『不善、罪過、為智者訶責』;或會增長執著、無益之苦者,
跋提!如是即當,捨離斷除。
・跋提!
是人心中,若起貪瞋,於意云何‥此是有益、或無益耶?」
跋提答道‥「大德!如是無益。」
佛陀言‥
「跋提!因此心中,起貪瞋者,即為貪瞋蒙蔽,而起執著,
如是‥殺人、盜竊、邪淫、欺誑,等諸惡行,悉能為之;
不但自作之,亦教他共作。
如是之人,豈非猶似‥陷於漫漫黑夜,長受無益之苦耶?」
跋提答道‥「大德!確實如此。」
佛陀問曰‥
「跋提!如是,汝等認為‥貪與瞋者,是善、不善耶?是罪過、無罪過耶?
為智者訶責,抑或讚嘆耶?」
跋提答曰‥「大德!此為不善、為罪過、為智者所訶責。」
佛陀又問‥
「跋提!心中不起貪瞋之人,即不為貪瞋蒙蔽,不起執著,
如是‥殺人、盜竊、邪淫、欺誑,等諸惡行,悉能遠離;
不但自遠離,亦勸他遠離。
如是之人,豈非長住安樂,受益無窮耶?」
跋提答曰‥「大德!確實如此。」
佛陀又問曰‥
「跋提!如是,汝等認為‥無貪、無瞋,是善、不善耶?是罪過、無罪過耶?
為智者譴責,抑或讚嘆耶?」
跋提答道‥「大德!如是為善、為無罪過、為智者所讚嘆。」
佛陀又言‥
「跋提!世間寂靜善士,悉皆如是,教導弟子‥
應當調伏‥貪、瞋、痴、激憤而安住;
貪、瞋、痴、激憤,調伏已,
身、語、意,即不因貪、瞋、痴、激憤,而造諸業。」
(註‥此依莊春江居士所翻譯《不要只是相信》(跋提經),重新撰寫。)
◇莊春江居士所翻譯《不要只是相信》(跋提經):
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as/as082.htm
・非法言是法、是法言非法。
非法即非法、是法即是法。
・悟道覺法、覺悟道法。
・傳言越廣、越久,離真相就越遠。
~~~~~~~~~~~~~~~~~~~~~~~~~~~~~~
※本文首發於「新聞台」。2011.11.16.三 08:50:17
◎潘文良《佛法論》。2011.11.15.二 16:43:01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22593194
※本文佈告於臉書「觀照思惟錄」。2020.04.13.一 03:37:00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20244542125363/permalink/441039943379154/
■標籤:佛法、佛經、偽經、大乘、小乘、阿含、佛教、基督教、法師、牧師、西域哲人、自覺、是義無益法、非義有益法、貪瞋痴、身語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