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4 14:51:24鈴兒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上週五夜裡,舉行了爺爺的頭七法會,這場法會,讓我看透了所謂男女平權,在台灣不過是坨屎。
有鑑於公公婆婆治喪忙碌,跟他們住在一起的三小嬸除了白天在小學教書,尚有兩名幼小子女,都沒啥時間下廚,於是我在頭七法會前一天,打算利用一個晚上的時間,包一些水餃帶下去雲林,以減輕她們準備吃食的時間與體力負擔。
有鑑於公公婆婆治喪忙碌,跟他們住在一起的三小嬸除了白天在小學教書,尚有兩名幼小子女,都沒啥時間下廚,於是我在頭七法會前一天,打算利用一個晚上的時間,包一些水餃帶下去雲林,以減輕她們準備吃食的時間與體力負擔。
Voilà,c’est 水餃餡,管家大姐幫我攪拌的,水餃皮(其實有三盒,總共七十幾片,派這盒當代表),我買的。
不到一個小時,七十幾顆水餃都包好了(當然這些又只是代表),還剩下一些餡。
然後週五出發當天,我先去超市補充水餃皮,連餡帶皮一起帶去雲林繼續包。前前後後包了一百多顆水餃。
4/20晚上九時許,法會開始,各房子孫分列幾行在靈堂前。
我站在一張桌子旁,發現桌子上有幾張封條,每張內容都一樣,不過我年紀大了,無法一字不漏的記下,內容大致如下(請自行想像為直排):
陽上XXX虔備錢匱充足……(忘記了)
三寶司於◎◎年**月##日謹奉
……※※※覺靈冥中獨占享用別神不得爭佔
這張封條上面還有「三寶司」(我猜大概是陰間的銀行)的官防,封貼在幾口紙「錢箱」盒蓋口,也算是生者對往生者的一片心意。爺爺的子孫在自己的名字下蓋手印畫押,當我正準備伸出大拇指去沾印泥時,卻被制止了:「女生不行喔,只限男性子孫。」也就是說,女兒、孫女乃至於媳婦,都沒有資格對往生長輩以此表達心意。
內政部民政司民俗禮儀科的公務員是眼睛瞎了還是頭殼堆賽?這種擺明歧視女性的違憲習俗是不會改一改喔?
男女平權一遇到喪葬習俗,都成了笑話,男尊女卑的陋習在這當中表露無遺,喪葬業者怎麼說,喪家就怎麼做,婆婆都覺得是理所當然,我只是個外姓媳婦,再怎麼不爽,也只能心裡罵罵政府。
台灣只會弄個沒有罰則的兩性工作平權法,那些以男為尊的習俗,才是把女性地位壓在地上的兇手。
我想起以前有個只生一個女兒的男性同事這麼對要求他再生個兒子(就是要長孫)的父親說:「你的長孫就是我的這個女兒、你的孫女,在你身後,她就是那個扮演長孫一切角色工作的人。」真有氣魄。
我也曾試圖婉轉的跟婆婆說,那就把莛莛當長孫好了,可婆婆說,如果莛莛當長孫,她不是不能嫁人就是要招贅等等等等。
我頭好痛。
連訃聞裡的家族成員排列,都先兒子後女兒,先孫子後孫女,既然先男,後面就接著媳婦,女兒就落在媳婦後面。
這時候本國勞基法可莫名其妙的先進得很,與社會需求完全脫節。凡直系父母祖父母過世,子女一律分別有八天與六天的喪假,可配偶的祖父母過世,很抱歉,只有三天的喪假(以前的勞基法一樣有六天的喪假 ,越修福利越差)。
這個社會最好是媳婦跟女婿一樣不重要,不需要插手協助配偶家的事情啦,我就接受我只有三天喪假的規定。媽的,爺爺過世,老爺這個長孫角色比他老爸也就是我公公這個長子還重要,事情還更多,他該回雲林的日子,我這長孫媳婦還能留在台北翹腳捻鬍鬚嗎?
台灣離男女平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除非來了一個肯甘冒大不諱大刀闊斧的內政部長以及進步的立法委員。
這場法會另外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在過了子時,把準備好的金銀財寶以及爺爺生前喜歡的衣物燒給他的那一幕,烈火熊熊,灰飛捲向天際,可惜沒帶相機去。
這幾天看著公公這房、老爺一家處理著治喪事宜、輪流守夜,連折紙元寶紙蓮花,都只有婆婆努力的折,我們其他人祇是跑龍套加減折,老爺其他叔叔姑姑,除了二叔二嬸在頭七法會後有陪著守夜外,其他的彷彿來捻香的客人,我們還得準備宵夜點心伺候他們,我的水餃就是這麼被吃掉了。
「你爺爺生那麼多個能幹麻?除了分財產多好幾個人來計較外,後事全都是你們家這房在處理。」我忍不住酸了要我再生一個的老爺幾句。
然後週五出發當天,我先去超市補充水餃皮,連餡帶皮一起帶去雲林繼續包。前前後後包了一百多顆水餃。
4/20晚上九時許,法會開始,各房子孫分列幾行在靈堂前。
我站在一張桌子旁,發現桌子上有幾張封條,每張內容都一樣,不過我年紀大了,無法一字不漏的記下,內容大致如下(請自行想像為直排):
陽上XXX虔備錢匱充足……(忘記了)
三寶司於◎◎年**月##日謹奉
……※※※覺靈冥中獨占享用別神不得爭佔
這張封條上面還有「三寶司」(我猜大概是陰間的銀行)的官防,封貼在幾口紙「錢箱」盒蓋口,也算是生者對往生者的一片心意。爺爺的子孫在自己的名字下蓋手印畫押,當我正準備伸出大拇指去沾印泥時,卻被制止了:「女生不行喔,只限男性子孫。」也就是說,女兒、孫女乃至於媳婦,都沒有資格對往生長輩以此表達心意。
內政部民政司民俗禮儀科的公務員是眼睛瞎了還是頭殼堆賽?這種擺明歧視女性的違憲習俗是不會改一改喔?
男女平權一遇到喪葬習俗,都成了笑話,男尊女卑的陋習在這當中表露無遺,喪葬業者怎麼說,喪家就怎麼做,婆婆都覺得是理所當然,我只是個外姓媳婦,再怎麼不爽,也只能心裡罵罵政府。
台灣只會弄個沒有罰則的兩性工作平權法,那些以男為尊的習俗,才是把女性地位壓在地上的兇手。
我想起以前有個只生一個女兒的男性同事這麼對要求他再生個兒子(就是要長孫)的父親說:「你的長孫就是我的這個女兒、你的孫女,在你身後,她就是那個扮演長孫一切角色工作的人。」真有氣魄。
我也曾試圖婉轉的跟婆婆說,那就把莛莛當長孫好了,可婆婆說,如果莛莛當長孫,她不是不能嫁人就是要招贅等等等等。
我頭好痛。
連訃聞裡的家族成員排列,都先兒子後女兒,先孫子後孫女,既然先男,後面就接著媳婦,女兒就落在媳婦後面。
這時候本國勞基法可莫名其妙的先進得很,與社會需求完全脫節。凡直系父母祖父母過世,子女一律分別有八天與六天的喪假,可配偶的祖父母過世,很抱歉,只有三天的喪假(以前的勞基法一樣有六天的喪假 ,越修福利越差)。
這個社會最好是媳婦跟女婿一樣不重要,不需要插手協助配偶家的事情啦,我就接受我只有三天喪假的規定。媽的,爺爺過世,老爺這個長孫角色比他老爸也就是我公公這個長子還重要,事情還更多,他該回雲林的日子,我這長孫媳婦還能留在台北翹腳捻鬍鬚嗎?
台灣離男女平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除非來了一個肯甘冒大不諱大刀闊斧的內政部長以及進步的立法委員。
這場法會另外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在過了子時,把準備好的金銀財寶以及爺爺生前喜歡的衣物燒給他的那一幕,烈火熊熊,灰飛捲向天際,可惜沒帶相機去。
這幾天看著公公這房、老爺一家處理著治喪事宜、輪流守夜,連折紙元寶紙蓮花,都只有婆婆努力的折,我們其他人祇是跑龍套加減折,老爺其他叔叔姑姑,除了二叔二嬸在頭七法會後有陪著守夜外,其他的彷彿來捻香的客人,我們還得準備宵夜點心伺候他們,我的水餃就是這麼被吃掉了。
「你爺爺生那麼多個能幹麻?除了分財產多好幾個人來計較外,後事全都是你們家這房在處理。」我忍不住酸了要我再生一個的老爺幾句。
上一篇:解脫
Steven
2009-06-15 13:42:36
純粹路過...
我父親喪禮時,兒子媳婦都要蓋手印,不過分男左女右手拇指...
版主回應
你們家請的喪葬業者比較先進,是哪一家啊?
2009-06-16 10:06:31
飛小魚兒
2007-04-26 23:55:28
我也一直都在喔 2007-04-27 11:24:57
親愛的鈴兒:
想說的,你都明白。
需要的時候,魚兒一直都在!
版主回應
呵呵,挖災挖災,想說的時候就相約吃個飯我也一直都在喔 2007-04-27 11:24:57
是男人必須有的 http://www.yyj.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