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4 01:44:15Ling

NO.24

2006.6.13
"別在/讓人十年後後悔"
雖然之前寫了一篇跟園區人有關的小說
不過今天直接看到、聽到
一個園區人如何地對於人文知識與涵養的飢渴
以及(雖然他沒說,卻在語氣中顯露出)無奈悔恨
我聽了很難過
即便我是在我的小說之中
將這樣的角色當作他們背後所擁有的邏輯的代表
而猛力嘲諷
說真的,我真的只有一句話想要說
對著現在跟我一樣年紀
更重要地,那些比我小的人
別在十年後後悔
至於對那些年紀大一點的人則是要說
別讓人在十年後後悔

2006.6.17
"轉譯"
這可能是一種小說家的定位
轉譯
例如說從許多的思想、理論那邊得到並整理了一些東西
然而那些東西沒有感性的成分與質感在其中
小說家就可以將其轉譯成一般人看得懂
那種具備有感性素質的東西
當然在這邊要強調
這是小說家的一種定位與任務
並不是說每個小說家都要這樣

2006.6.21
"冷靜與熱情之間"
一下男一下女的看著
從中發現了男女之間細微的不同
先從兩人生活的嚴重問題來說好了
順正的生活
無法揮別過去
這樣的問題一直在
卻用強力的工作、老師等等這些東西
壓下去
一旦這些力量消失後
整個生活會爆發出嚴重的困難
相對地
葵也同樣是活在無法告別過去的生活
然而葵的生活卻是平靜而緩慢的
雖然同樣充滿說服
但卻像是麻藥一般
什麼都很好、什麼都很平靜
然而問題卻在這樣的生活中慢慢累積
痛苦緩慢而隱形地增加
不像順正那樣強烈
卻更加狡猾
說他們無法告別過去
並不是說過去讓他們的生活問題重重
如果這樣只要告別過去就好了
而是他們的生活本身就問題重重
使他們根本沒有告別過去的可能


2006.6.21
"冷靜與熱情之間"
馬梧與芽實
其實在先天上根本就不適合葵與順正了
然而包裹在甜言蜜語與情慾中的
卻是彼此最沈痛與恐懼的疏離
馬梧從不會對著葵展現他任何的負面的東西
情緒也好、想法也好、過去也好
所有的東西都如此的完美而溫柔
然而就是這樣的完美而溫柔
才使得感情變得極度的不完美
同樣地,芽實的熱情與依賴
無法讓順正能夠有歸屬的感覺
只是美麗、佔有
光是做愛時的光亮與否
都已經在本質上讓順正無法投注他的心力了
這並不是說馬梧跟芽實錯了
只是他們和葵與順正的感情
的確是感情生活中
最可怕、最容易自我催眠、說服的狀況
一切都太熱烈完美溫柔
一切都只剩最純粹的感情形式
(請注意,是形式,而非內容)
於是便注定了兩位配角在這場浪漫的愛情故事中
即將成為犧牲品(因為我現在才看到一半)
感情是所有東西的綜合
比例多少不知道、也無法估量
但是感情若是只有某一兩個方面在其中
(溫柔也好、佔有也好、慾望也好、熱情也好)
那便不是所謂的感情了

2006.6.24
"關於台北的某種看法"
上面說得很清楚
某種看法
所以就當作是我這個寫小說的人虛構的角色所說的話吧
「終於理解到底為何所有的人都要去台北了
大家總是想著誰會在那個什麼都有的城市
總是想著那個有著誰誰誰的台北
至於有著誰誰的台中、有著誰誰誰的台南、有著誰誰誰的高雄
似乎是不存在這個世界上的
於是,若是發現自己遠離的台北
就好像是將自己放逐在一個什麼人都不存在的地方
摩肩擦踵的人群中不可能會偶遇到誰
如同飛蛾撲火那樣地衝進那小小的盆地
那樣地激動,那樣的滿懷渴望
僅僅是為了那一點點燃燒在心中的想像
有了這樣的想像之後,似乎就再也不孤獨了
然而,很多把自己砸在那滿滿是人的盆地中的血肉之軀都清楚地感覺到
原來更大的孤寂卻在那流竄著
在每條巷弄間,在每次等待捷運的那段時間中
我從來沒有看過像這樣弔詭而且令人感到難過的事情」

2006.6.24
"世界不存在"
或許對一些人而言
尤其是那些年紀大一點的人
眼前紛亂的一切像是在告示著他們
他們原來所擁有的世界崩潰的事情
這就是他們感到難過與悲哀的地方
然而我相信有許多的人
另他們感到悲哀的並不是原有世界的崩潰
而是在他們原來以為一個原有的世界崩潰
正想試圖去拯救他時
發現,原來他們所以為的那個原初的、美好的世界
根本不存在
我不曉得到底哪一種比較令人難過
不過我只知道後者是比較令人無力的

2006.6.30
"法律作為一種體現"
或許涂爾幹已經在「社會分工論」中有一個很好的推論架構了
不過我想這個部分還是有我個人的一點心得
法律有時看像是以經濟學的方式在進行思考
但有時後又是有社會學的味道在裡面
例如智慧財產權的法律來說看到第一個反應是它將人類的智慧視為一種可以交換、買賣的商品了
可是在其中,又保護了弱勢的創作者
和他的勞作的存在
重視到了公平分配、社會正義的面向
各種的思想都有影響社會的千百種方式
然而法律的確是一個最直接將這些思想用在人類生活上的方式
經濟學的關懷、社會學的關懷、政治學的關懷、哲學的關懷等等
或者講更清楚一些
整個人類思想的不同關懷
如何實踐在人類的集體生活中
法律,就是一個最直接的方式
所以,涂爾幹的論證
是十分有效的
也是眼光卓越之處
另一方面而言
法律人,難道不應該有人文與社會學科的素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