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9 19:49:56尚未設定

2005.01.08 戀

一個朋友跟我說,他對五月之戀的故事很不滿意。
因為故事只寫到男女主角在一起,這樣而已。
那時我的回答只是…
「不然,要寫一輩子嗎?導演會邊哭邊說『一部電影也才幾十分鐘而已啊!』」
哈!這樣拿人家的感想開玩笑,真是對不起那位朋友。

為了補償他,我來理智的回答這個問題吧(不理智,吾寧死啊!!)
單就小說名稱,我就能代筆者解釋故事的結局…
所謂的『戀愛』一詞,「戀」是動詞,「愛」是名詞。
戀愛的正確說法應該是—戀上愛。
當兩個人互相看上眼,戀上與對方相愛的感覺,就叫做戀愛。
「戀」字在與愛字結合後,解釋便是如上述那樣。但當它單獨存在時,會化身為副詞,用來形容一種「無法自拔」的心態。一直到了現在「戀」與愛相同被人們提出來當成抽象心態的代名詞。

以時間軸來說…
『戀』比『愛』還早發生。
猜測,曖昧不明,在乎彼此,意志動搖,開始考慮要不要在一起,在一起了又分不開,好想見面…這些都是『戀』。
發展到「愛」這種無形的情緒之前,對對方所產生的任何慾望都是『戀』。

所以五月之戀,為何只寫到男主角飛奔到哈爾濱,為何只寫到他們決定在一起?
因為,它叫做五月之『戀』。
故事的延續,就是他們如何將相戀變成相愛…這樣又是一段漫長的故事,小說名稱就要叫做「五月之戀愛」了!

分析(明明是瞎掰)完了,我也來講講我的想法吧。
因為電影配樂是五月天,所以我覺得很讚!因為男主角是我一向看好的柏霖,所以我覺得很好看!
整個故事很老套,但是描述內心比噁心的對白還多,所以我覺得很自然可愛。
哈爾濱和台北距離很遠,也許不被看好,但是這樣更有挑戰性…所以我支持。
哈哈哈…
其實,以前我很討厭看愛情小說。
因為人生很長,情愛的格局很大。哪是這樣幾萬個字,幾十分鐘電影就能交代了事的?!更何況,那些杜撰的愛情故事,篇篇都如童話般浪漫,真是不切實際。
等到自己開始創作後才了解…
每篇簡短的愛情故事,就像人生中實際的感情片段。
我們一輩子,都會有幾段感情影響著自己的未來。電影或小說都只是引出這幾段感情。關於它往後的發展,我們可以靠我們自己讓它在現實生活中延續下去。

用這樣的心態重新去看愛情小說和電影,絕對會比沉浸在那短暫的幻想中還來得有意思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