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30 20:38:22安妮塔

自問自答的啟示

日記十一月二十七日 天氣(忘了)。

媽又不知道聊什麼突然聊到我的終身大事。我說我沒對象,而她又說是我不去交往,這一回,我乾脆說我又沒有要結婚,於是,話題終於被終止。
Why marriage? For what? Can somebody please give me a strong reason?
說為了愛嗎,我又沒有愛人。
我和孩子之間,這麼多年來,即使是他在分手多年後再出現的現在也不曾改變,我永遠都像是一個旁觀者,像是一位神父(他常常來向我告解生活上的大小事)。
可是,如果我們不會有結果,又為什麼要再走在一起呢?
好吧,我得承認Harry說的是對的。
「幹麻要交往!又不會有結果」。
但是,結果是什麼呢,是結婚嗎?又回到老問題了,結婚與不婚。
我曾經回答Harry說我沒有要”登記”為候選人,而原因是我不想結婚!
其實我們兩個人是不是都是很不負責任的人,
我們只享受好的部份,親密的部份,依賴的部份。
Is it? It is not tatolly correct.
我們也曾經有過很認真付出的愛情啊!








我覺得,有的時候寫日記是一種Freewriting。
一面寫一面自問自答的結果,常常會突然解答了許多問題。
白天不去花腦筋想的事,夜深人靜面對自己的心總還是得誠實回答。

從大一的時候開始,不知不覺已經寫了八年的日記;如果說讀歷史是為了不犯錯,那麼我的日記,是否也是我的一面鏡子呢。


(唐相魏徵曾言,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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