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後,還看誰與爭鋒
當年閱讀《誰與爭鋒》這本書時,對於書中所提的原則、方法曾有磨刀霍霍、躍躍欲試之感,沒想到真正從事相關工作是在十年之後,於是從書架上取出重讀。
該書的副題是「公眾人物的形象塑造」,作者認為,所謂的「形象」,不在於原來的「形」是什麼,而在於大家心目中「象」什麼。(頁6)
換句話說,一個公眾人物的形象,往往不是建立在其本身的客觀樣貌,而是建立在大眾對他的主觀印象。
作者指出,形象是長時間,一個團體或一個個人,給予社會大眾的印象( image )。人格特質也許很複雜,形象卻很單純,是拘謹的,是開朗的;是好的,是壞的,就是這樣一個人。(頁86)
作者吳崑茂,曾任台灣省政府新聞處主任秘書,書中多以宋楚瑜擔任省長期間之表現為例證,並加以肯定讚揚。
我想,宋楚瑜在吳崑茂心中的主觀印象極好!
吳崑茂說,發言人與聞機要,發言時絕對不會有聞必錄,而是審度時勢,有所篩選,再予傳播。(頁122)
而究竟什麼話能說,什麼話不能說,則取決於發言人的專業素養。
書中未舉例說明,我想起一則新聞:2009年10月9日,蘋果日報以〈呂國華貼文自清〉為題,報導呂國華貼文時間是上班時間,引起非議。報導指出,據人事行政局官員表示,公務員上班時間不得運用公家資源從事非公務活動,違反規定者由所屬機關進行懲處。經媒體披露後,發言人表示,po網是呂國華青年朋友提議,獲呂同意,由呂口述,他代為打字,再交由青年朋友於昨上午九時po上網。
發言人的本意是為了澄清,澄清並無在上班時間上網發文,之後卻遭網友查出發文ip即出自宜蘭縣政府。(參閱http://www.wretch.cc/blog/YiLanYouth/11356206)
除了指定發言人,公眾人物有許多親自發表演說的場合,這時候就需要借重文膽。吳崑茂指出,文膽應具備五大修為(參閱頁138-140):
一為博覽群書,二為資訊蒐集,三為世界觀,四為掌握社會脈動,五為文稿要領。而文章好壞與否,先看內容,次觀結構,最後是文詞通順。
我想,這三順序也可視為寫作順序:先有好的內容,然後安排適當的結構,最後修飾文詞。
吳崑茂強調,演講稿並非文章,每一句話都要說完整,過於簡約會讓聽眾一時難以意會。還有,要使用聽眾熟悉的語言,避免使用太多專門術語。
除了演講稿外,公眾人物也常需要發布新聞稿,以下是新聞寫作的要領(參閱頁234):
1. 從社會大眾的角度寫,不要用機關本位。
2. 導言簡潔,立即切入主題,強調重點。
3. 適當分段,每段要有中心內容,重要性由前往後排列。
4. 使用短句,一句通常不超過15字。
5. 不用艱深文字,專門術語要加以適切解釋。
6. 語意要明確,正確第一。
新聞稿既然是提供給媒體參考的,就要瞭解媒體的需要,以獲得媒體刊登。
吳崑茂表示,一般公關人員或新聞聯繫人員所提供的新聞稿有下述缺點(參閱頁233):
1. 新聞稿如寫公文,不知突顯重點。
2. 不合新聞寫作方式,段落不清,導言廢話太多。
3. 機關本位太重,宣傳味道太濃,過度報導首長分量。
4. 內容與社會大眾生活無關,在記者看來無足輕重。
5. 炒作宣傳性舊聞,未加入足以吸引媒體的新發展。
本書對於如何塑造公眾(政治)人物的形象,提供許多原則與步驟,但作者提醒,形象包裝是有限度的,如果政治人物的本質及績效太差,再多的包裝也是徒然;再多的曝光率,適得其反。(頁326)
看來 我也該撢掉灰塵
重讀一些書
十年前 十年後 收穫應不同 ?感想也不同 ?
重讀舊書
收穫與感想應是不同^^ 2011-09-25 00:15:25
經驗的累積
閱歷的增加
視野的擴展
思維的提昇
...累積不足 增加太少 有待擴展 提昇不夠
...我要加把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