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5 10:40:24月 赤司

標準套用

   

仔細想想,我這人還真容易犯這種毛病。
我指的是,我做得到的事情,就認為對方也應該做到。

舉個例子說明可能會比較清楚。
去年我跟前任發生了一件事情,說這件事情是分手導火線也不為過。

那陣子雨下得很勤,
上帝好像不把台灣這個島嶼淹沒不甘心似的,
一連好幾個禮拜,每天都是大雨,
雖然不到颱風等級那種滂沱大雨的程度,
但也足夠讓一般人感到厭煩,
至少已經讓我這個身體很差(?)的傢伙感到非常厭煩了!

工作是排休的,很幸運的遇上了難得的三天連假,
我很開心的傳了一封簡訊給她,大意是說:

 

如果這週末沒下雨的話,我想下去找妳。

 

原以為對方會很期待的回應,但收到的回訊是:

 

最近天氣真的很不好。

 

這是什麼意思!?
想見我?不想見我?
後來我再試著確認她的想法,但她的回應都讓我搆不著邊。
所以我賭氣了,故意跟她說,週末我不下去了。
她也沒說什麼,態度自若。

假期的第一天,雖然很想她,但我為了面子,
還是一直忍著到晚上才msn問她:

 

妳都不會想我喔?真的不要我下去嗎?

 

她的回答是:

 

來不及了,我現在有客人,人家可是下雨也寧願搭小黃來找我的。

 

據她的說法是,那個人本來就有先約她,
她一直沒答應,後來我賭氣跟她說不去的時候她才答應對方的。
三天,我親手把她讓給別人三天,這都還不是讓我生氣的點,
真正讓我炸掉的,應該是因為另一件事情。

她說,那個人喜歡她。
她說,那個人要住她家三天,她爸不在。
她說,那個人要睡她房間,跟她睡同張床。

Shit!

她不是單身欸!
有交往的對象了,對於喜歡自己的人不會保持距離嗎?
而且是那麼明確的知道對方喜歡自己欸!?

我氣得找上她的朋友理論,她的朋友,正確說來是她的前任。
但她的前任只說:你得信任她。

信任她?
我這輩子絕對不會做的事情就是信任。
相信誰,最後對我自己都會成為傷害。

我這人是一旦有了對象就會主動遠離對我有好感的人,
甚至淡漠到讓對方有種「我們是不是不認識?」的錯覺,
不會答應跟其他之前有些曖昧的人出去,更不會跟她們獨處,
這一切都是我自己對自己訂下的原則,
為了讓她安心,也為了讓自己遠離任何可能導致分手的意外。

但她卻完全相反,甚至得要我「相信」她?

為了這件事情,我大發雷霆,叫她把那個客人趕走,
她淡淡的說,我這樣說讓她很難做人。

所以我反問她:
如果今天是我帶喜歡我的女人回家,甚至把她帶上我的床呢!?
妳相信我們不會怎樣?就算我不會,她會吧?

她還是很淡定的說:我相信你。

Bullshit!

現在的女孩是怎麼了?
對愛情這麼天真?
天真到近乎可怕的地步?

她的前任說,如果我真的這麼無法接受,
那就趁現在去搭客運或是搭小黃,從台北飆下去,
然後給那個人一拳叫他滾吧。

Damn!

最終我沒這麼做,那樣事後我根本無法跟家人交代原因。
大半夜的衝出去只因為要去揍一個人!?

後來,雖然她的前任有居中協調,
不過很遺憾的,她說了分手吧。

原因出在於,我總是認為自己是對的,
總是把我自己的標準套在她身上,認為我做得到的她也得做到,
無關乎她的意願,而是我認為應該要,一定要。

她認為我想改變她的個性,而她如果妥協了,她就不是她了。
她認為我為了她疏遠那些對我有好感的女孩子是我自己改變習慣。
一切都是我的錯。

 

一套標準,不適合套在兩個人身上。
可我還是重複犯著同樣的錯。

 

我知道愛情不可能只有兩個人。
我知道年紀差太多也會有問題。
我知道交際圈不同話題也不同。
我知道妳想和朋友一起玩遊戲。
我知道她們都跟我並不是很熟。
我知道妳要的只是不要一個人。

 

我知道,妳不是完完全全的屬於我。
就像我偶爾也不屬於妳一樣。

 

這樣偽善的面具,一旦卸除就很難再戴上。
面具崩裂後,在那之下的真實表情一定會出乎妳意料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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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1-01-25 13: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