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走天涯
20090407
為了喜歡的人(或事或物),我們,願意花費多少的代價來去和那個人(或事或物)在一起?
今天下午,我一個人(當然還有其他顧客啦,但是我想我應該不認識他們,就算認識,也不知道他們也在場),陷在設備並不是很理想的二輪電影院,盯著銀幕上興奮地在浪頭上不斷奔跑的波妞,我問了自己這樣的問題。
五歲的孩子是否能夠知道甚麼叫愛,我並不確定。但是清楚五歲的孩子,已經可以表達自己的喜好。波妞喜歡宗介,宗介喜歡波妞,但是,他們怎麼喜歡上彼此的,怎麼在那第一眼就認定了這個人(或是魚)是自己喜歡的人(或是魚),我也沒打算深究(不過,我也偷偷猜測,因為宗介給了波妞一個她喜歡的名字,或許,那才是波妞真正的名字。她原本的名字不僅拗口,還落落長,真的不太貼近這個有點圓圓又愛動來動去的小女生),只是,當波妞被『討厭的魔法師』老爸捲回海底,要她乖乖地就當一尾魚,跟她其他的小小魚姊妹一樣讓他眷養在泡泡城堡中,已經有了不同想法的波妞,就開始展現她的意志。
因為喜歡宗介,所以要跟宗介在一起,於是要跟宗介一樣有手有腳。老爸不肯幫,那就自己努力擠出手擠出腳(大展手腳的另番詮釋?),就算一開始只擠出雞爪子一般的手腳,但至少,有個樣子。
看著她鼓起腮幫子,看著她努力把體內的手腳撐出來,看著她呼風喚雨,為了要追上那個讓她願意改變自己的人,在浪頭上不斷地奔跑(感覺上有點像在跑跑步機啦!只是這個跑步機也會此起彼落地競速就是了。但比起她老爸都讓大魚載著,這個小女生有魄力多啦!),心裡頭,忍不住為她鼓起掌來!有多少人可以就只是因為喜歡,所以,不管如何(真的是搞得天翻地覆呢!整個城鎮基本上是被淹沒在海水裡的,水漫金山寺?宮崎駿是不是看過白蛇傳呀?),起身去追尋……
那天,一段時間不見的朋友打電話來,談到當初一起出國參加研習,回來之後,就我一個人真的認真思索,然後背起行囊追逐夢想,說她其實很佩服我的勇氣,就把自己丟到那樣陌生的國度,只為了那個不必然可以實現的渴望。點點頭,收納了她的佩服(反正,也沒辦法還給她,就收起那樣的能量囉!她要給佩服,我不知道如何能要她別給?),但其實我也清楚,那樣的勇氣,更多的成分或許來自家人的不阻擾不羈絆。如果,我有個力量龐大的魔法師家族用盡力氣將我封印在小小城堡裡,是否,我還能像波妞那樣,不顧一切,只為了,那樣一個,誰也不能掛保證的,愛?
我不確定,也不清楚。被佩服的勇氣,可能,並沒有想像中得那麼大,但造成的改變,有趣的是,似乎,也沒有想像中得那麼少。
小小勇氣,大大改變。 Just do it, for what you love!
喜歡是你對人或物的態度 這態度是可以改變的
愛是不同的 它必須是無怨無悔的花時間在這人或物上的 時間是什麼 時間是生命啦
所以 愛不是突然的來的 它是一種決定 決定是不容易改的
戀愛嗎 它只是一個過程 它會結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