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3 01:54:50

「今天我跟妳一起回家,明天我也住妳家,然後一起回基隆,開不開心?」
妳笑著說,只看著我,抱著我。
「開心:D」我笑著,享受妳傳遞過來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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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就坐國光就好了。」妳不耐煩。
這樣就不能一起座車了。

我想妳很趕著去赴約。

回家的路上,我看著回憶:我從陽台看著妳沿著那條路走來,妳給我的驚喜。
我朋友說,妳已經變成我的愛情史了。
過去了。傷痛還在。

我以為是最谷底了,沒想到還可以再下去。

妳不是我的了,我卻還是妳的。
我不能不在乎妳的任何心情,但我學會裝平靜的看著妳的心獻給了誰。
所以妳才不用在乎我的感受,不需要為我難過,不值得不需要沒理由。
妳開心,就夠了。

我發現,妳在我身邊的笑容越來越少了。
可能我真的不能帶給妳快樂。
那也不是我的責任了,是嗎?

對妳好,是應該的,對我來說。
對妳來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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