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5 13:15:25MoMo

得救見證:重生得救

不真實的決志

聖經告訴我們,「你若口裏認耶穌,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10:9)。「口裏承認,心裏相信」,確實是信耶穌的途徑。人認自己的罪,求主耶穌饒恕,並且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為我的罪釘死,就必定得到赧免,並且得救。

麥華禮主內弟兄

初稿:2004年6月8日
最後修改:2008年8月24日

但事實上我在先前兩次的決志中,並不為我帶來救恩。在佈道會中,我曾跟隨講員作認罪求饒恕的禱告。講員都是傳講正確福音,老師們也解釋清楚,但羊群心態所產生的決志,並不帶來永生。在醫院害怕死,為困難尋找出路,雖然決志是真心的,仍不能帶來重生。

第三次的決志,與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決志,相比更為「進步」。我體會到有一位創造世界的神的存在,我知道我需要祂,也去尋找祂。最後,我決定要信祂。這決定不是在佈道會中被人催逼,也不是在患難中被環境驅使,乃是經過數月來的思考,才作的決定。但這決定也沒有為我帶來新生命,它卻為我打開大門,讓神可以作工,將我帶進救恩之中。

全是神的恩典

神並不是不知你和我的情況,祂察看,也放在心上。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決志,並不是徒然。雖然得不著神所願意我們得的,但這兩次的表示,卻得到祂的喜悅。雖然我並沒有藉著那兩次的決志進入救恩,但祂卻將它們放在心上。最終,祂還是親自把我帶進到救恩中,進入衪愛子的國裏(西1:13)。

第一次的決志,是在中一的時候。第二次的決志,是在中三春天的時候。第三次的決志,是在中五,一九七四年十一月二月。但是重生得救,卻是在一九七五年六月,迦密中學為畢業生舉辦的夏令會中。

現在回想,神的計劃實在奇妙。我讀了兩年中一,因為我的成績實在差勁。英文默書十次零旦,就要留堂。結果我真的十次零旦,要放學後留下,延遲回家。在學期尾收到成績表時,結果要重讀中一。老師告訴我,留班對我有好處。事實上,學校是「揀選」了我留班,在留班的學生中我的成績最好。在全級一百五十人中,成績名次排在在八十九,但升班人數郤是一百二十人。第二位留班同學排名一百一十開外。

我知道這實在是神的安排。若果沒有留班,沒有重讀中一,恐怕在一九七四年時我已經離開迦密中學,沒有機會信主。況且留班使我的學業根基穩固,可以讀至中學畢業。否則在中二或中三時,可能就要離開學校,進入社會大學,也沒有機會在中五信主。重讀中一,無論在屬靈和屬世的事上,都是神給我特別的安排。

一九七五年六月中學會考後,學校為畢業生舉辦夏令會。地點是長州建道神學院。我的組長是一位住在青衣島上向那處的水上居民傳福音的傳道人。當日青衣島還沒有開發,是低下層漁民的居所。島上全是簡陋的木屋。這位傳道人充滿愛人靈魂的心,也忠於神所差派的工作。夏令會中每一空閒時間,他都安排與組員逐一傾談,作個人談道工作。

有一回,終於輪到我。當他知道我己經決志,就詢問我若果死後,會往何處去?我不知道怎樣回答。現在回想,並不是不知道答案,而是自己沒有把握。這位傳道人就打開聖經,詳細解釋。我本來有罪,為着自己所犯的罪,死後是要受刑罰,在永遠的火湖受苦。但因為主耶穌為我釘十字架,祂所流的血,已經將我的罪洗淨了。並且祂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是為我的罪受刑罰。所以將來在永恆裡,我不需要再為自己的罪受罰受苦。感謝神,祂用這位傳道人幫助我明白這救思。從那一天開始,我知道,並且有把握地說,我死後會往神那裏去。從那一天開始,我知道我得救了!

得救的確據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從那裏來,往那裏去」(約3:8)。

主耶穌說,重生也是如此。雖然我們不知道風從那裏來,往那裏去,但風吹過卻是曉得的。重生也是如此。我們不知道重生的過程,但重生後,我們卻一定曉得。重生在信耶穌的人來說,是一個舊生命的結束,一個新生命的開始。重生後,一切都改變了,連生命也都改變了。藉著這改變,我確實知道我得救了!我重生了!

末信主前,我滿咀粗言穢語。信主後,那些粗言穢語遠離我。末信主前,說謊是閒常事,信主後,母親說我「擔屎也不偷食」。這不是驕傲,這些都是新生命的改變,是主所作的,是每一位信主重生得救的人都有的改變。就像風吹過,衣角就飄起。衣角不曾飄起,風就沒有吹過。生命沒有這些改變,恐怕人未曾經歷重生,未曾得救。

請告訴我,這新生命真實嗎?

我居住在簾租屋村。為了減低建築費用,每一住戶的廁所都設在屋外,集中在一起。如廁要經過長長的走廊,天光白日還可以,但晚上臨睡前的一次可真要命,半夜三更更加不得了。天性不是怕黑,走廊其實有充足照明。本性所怕的,卻是在晚上所「出現」的嚇人鬼怪。長長的走廊,加上居於七樓,靜寂的樓梯,在腦海裏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晚上睡後,這些嚇人景象,就在夢中出來。曾在一個夢中被鬼所追,經過走廊,跑下樓梯,誰知樓梯的出口是刀山油鑊,是十八層地獄。這些夢境,常常在睡夢中出現。信主後,它還繼續威嚇著我。沒有多久,我就知道,信耶穌的人可以奉主的名驅逐這些夢境和這些威嚇。這些威嚇其實是出於撒旦。每當晚上在夢中驚醒,我就祈禱,奉主的名吩咐這些威嚇離開我,然後心中背聖經,在腦海中默默唱着詩歌,不久在安靜中再次睡着了。慢慢地,也不用多久,我再沒有這些夢境。現今黑夜靜寂,在我來說,不是恐懼,而是安靜休息。

請告訴我,神真實嗎?

小時候常常偷錢,甚至小吃店的零食也被我光顧。一次險些兒被捉。雖然全身被搜,他們還是在我身上找不到贓物,因為贓物不是藏在袋中,而是藏在衣服和肚皮的空檔中。信主二、三年後有一晚的祈禱會中,想起小吃店的偷竊,心裏不安。求主饒恕後,下定決心,偷過的,就要賠償。祈禱會後,步行到小吃店裏,拿出一百元,告訴店東,這是我小時候偷竊店裏零食的賠償。雖然店東在不明所以下不敢收取金錢,但自己的良心,卻在神面前得以完全。

請告訴我,舊生命會催使人認罪嗎?

又有一次,與弟弟發生衝突。原因他讀書成績不好,學校警告,若果沒有進步,來年不用回校上課。當時我正如火如荼地預備大學入學試,但經不起母親的要求,每晚還要抽出時間和他補習。誰知他並不感恩,還惡言相向,結果在某一天晚上動起武來。在母親隔阻底下,事件平息,我也回到書本旁。但我再看不下書本。心中所浮現的,是主耶穌對彼得的告誡,饒恕弟兄,不是七個七次,乃是七十個七次。心裏經不起神的責備,眼淚從眼中滾滾而下。母親隔着窗子看見,大聲喝罵弟弟,為何將哥哥激到如此傷心。她並不知道,眼淚是因著聖靈的責備流下。聖靈的內住是每一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必有的。「人若沒有基督的靈,他就不是屬基督的」(羅8:9)。

請告訴我,你願意有這生命嗎?

結語

我不是要拿往事來炫耀。這些都是生活瑣事,但卻是每一位得救的基督徒都可以經歷到。雖然各人事情可能不一樣,但新生命在每一位信耶穌的人都是真的,並且與舊的全不相同。每人環境也不可能一樣,但救恩在重生的人身上卻是相同。罪得赧免,在威嚇綑綁中得釋放,聖靈的內住、提醒和安慰,並那永恆的盼望和安息,是每一位信主耶穌的人都會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