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03 08:24:45fontaine

葡萄美酒廉於水

年輕時雄心萬丈的女同學,大學畢業後嫁人生子,安分地做其賢妻良母和教書娘,一晃眼也二十年,期間雖然也經常跟旅行團外出旅遊,遠如歐洲、美國,近如大陸、東南亞,她都去過了,但仍然叮囑我:「下次你再去歐洲,要是知道我放寒暑假,記得叫我一起去。」
她的理由是「你懂那麼多語言,出去很方便」。我說我只不過膽子夠大,「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而已。妹妹則在旁下評語了:「嗯!你跟她出去,她會把你訓練得很好,尤其是酒量和膽量。」妹妹說她幾年前倒西班牙探我時,午、晚兩餐都少不了紅酒,她那時只要半杯下肚,叫要昏醉半小時,每日如此昏醉兩回之後,居然就漸漸體會出淺酌的樂趣,酒量大增。
為了怕老友被誤導,以為我是酒鬼,趕緊聲明那是因為在歐洲的餐酒非常便宜之故。
「信不信由你,我在義大利的時候,寫稿用的水筆沒墨了,只好去買兩支新的,結果那一支的價錢就可以在超市買一瓶普通的紅酒。」那支筆合港幣十五元左右,在香港最多五、六元而已。結論是,既然餐酒那麼價廉,來到香港、台灣卻身價百倍,在歐洲不喝酒就太可惜了。
她瞇眼想想:「我酒量已經不錯,比較要訓練的倒是膽量。」
啊!我忘了,她是台灣那種灌酒文化訓練出來的!



上一篇:巡寶

下一篇:夜訪教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