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7 21:31:29晴妞妞☺

不要管我 *

我需要什麼
我知道
我自己在做什麼
我知道
為什麼
要約束
你們了解的
有多少


[?]


要責備的
快點巴
一次解決
我不想再受那種壓力
喜歡就喜歡
誰控制?
我這樣做
違反道德嗎

幸福我自己追尋

一定要分手至少1個月
才可以在愛上別人
這我不認同
也許認為我根本沒愛過曾先生
但我真的[確確實實]的愛過
那48天
一個的禮拜挽回
沒有半句話
就是不再有機會

情傷
我比別人更快走出
因為我是開朗病

我不再奢侈
不再奢望

我懂得放手
懂得放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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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大腦 * 2007-05-08 17:51:56

就當我們真的不了解你芭
國中那三年 真的不了解
反而是你比較了解我芭 = =

也許芭
她不是那麼好的男人   ..

你要不要回學校阿阿阿
你女兒有好多話想跟你說耶  ..

版主回應
國中怪癖一堆 *
至少我懂我現在
我開竅了呢
開心巴 *
2007-05-09 17: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