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6 22:35:10吳思鋒

珍惜生命,你還有許多路可走《官姐之死與娼妓的除罪化》

官姐是誰?我沒親眼看過官姐,只聽說她永遠站在公娼抗爭第一線,從不蒙面示人。她的願望就是可以和姊妹合作經營個合法小娼館,俸養老母家人、支付房貸和晚年棺材本(註1)。

8月17日,東森新聞網報導了官姐投海自殺的新聞(註2),文末鍵上:珍惜生命,你還有許多路可走(然後附上衛生署自殺防治中心的網址)。

珍惜生命?還有許多路可走?似乎「只是又一個人死了」,是這樣嗎?

可笑的媒體,荒謬的生存。我氣惱,同時無言以對。

我們通過媒體認識世界,通過可笑的媒體認識荒謬的世界。我從來不是樂觀主義者,為此我總是告訴自己要做個樂觀主義者。

一個人的死可以是因為制度的殘障,關於這一點我是很久很久以後才知道並且深信不疑的,官姐的死尤是如此。

娼妓,性工作者,總是裹著一層贓穢的布生存著,她們的工作職稱不只是工作職稱,像樂生院的痲瘋老者(是的,如果沒有忘記,我總是要求自己不以「患者」稱呼她們),像領有障礙手冊的身心挑戰者們(請讓我們拋去「障礙」二字)。為甚麼名稱如此重要?如何稱呼有何區別?

有,我帶著一點激動和氣憤地跟你們說「有」﹗當我們改變了對於她們的稱呼,拋去了習慣,我們會去想「為甚麼我要改變稱呼」?想,是一種意識,提醒我們另一種可能的存在,提醒我們業已形成、帶著先入為主的概念的稱呼,可能是一種充滿偏見的社會約制的眼光。

我們問,那樣的眼光是我們要的嗎?如果我們是她們的其中之一,我們希望受到那種眼光的對待嗎?

西蒙波娃說:一個人之為女人,與其說是「天生」的,不如說是「形成」的。性工作者此一職稱(更糟的是,恐怕連是不是「職」稱都會受到許多質疑),或說某一特定族群的總稱,加諸於其身上的眾多的社會大眾的眼光、傳統規範的拘束,加諸於其身上的非道德的枷鎖、污名,不是她們生來如此,而是「我們」,我們這個社會強加給她們的。

官姐的死,不是她不珍惜生命,而是「我們」,「我們」都難辭其咎。

日日春為甚麼再三呼喊「除罪化」?除了性工作者生活基本的溫飽,它更要除「社會規範」的魅,也許這樣的宣示需要很長很長的時間才能產生一點點的位移、吸引社會的眼光,但它是必須的,因為和平之前必須先有平等,否則和平只會是另一種社會眼光,它的改變只是鏡片材質的替換而已。

在想官姐為甚麼死之前,我們應該先想想自己是不是「社會眼光」的其中一副瞳孔?我們希不希望成為其中的一副瞳孔?難道我們不應該這麼設想:如果她們的其中之一是我們的朋友,或者,就是我們其中之一,我們如何希望?


註1: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悼一代名妓妓運鬥士官姐之死》,http://coswas.org/archives/2006/08/_aeae_ee_ae.html
註2:來源為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17/17/27wk.html

『妓運鬥士 官姐影像』之夜
時間:9.17.1800
地點:歸綏戲曲公園(歸綏街和重慶北路交叉口)
詳見: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http://coswas.org/
薛西 2006-09-24 00:27:48

to 路人

我一直是個路人
我從未親眼見過官姐
是壞,也是好

p.s若有空可上日日春網站逛逛

路人 2006-09-23 17:26:01

他死了?當初他看來是這麼堅強的站在人群裡..太令人震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