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6 09:42:52吳思鋒

維根斯坦與心理分析

書名:維根斯坦與心理分析Wittgenstein and Psychoanalysis
作者:John M. Heaton
譯者:蔡偉鼎
出版社:果實
出版日期:2002年10月


除非你非常清晰地思考,不然心理分析會是個既危險又骯髒的工作;它為害匪淺,而且相較之下幾無好處。(P.15)

他未曾增添什麼新知識,或修正什麼錯誤;那些事情是光靠上演講課、提供資訊,以及撰寫論文的方式就足以達成的。他在意的是那種源自於蠱惑、著魔及錯覺而來的困惑。它們要求某種態度上的轉變,亦即:順從感覺(feeling)而非理智(intellect),以深思熟慮(thoughtfulness)取代聰明伶俐(cleverness)。他就是按此方式來書寫或教學。(P.19 - 20)

當我說「人們確實只應當如同寫詩一般地來寫哲學」時,我相信我已總結了我對哲學的態度。(P.22)

維根斯坦是一位批判思考家……他所趨近的是古希臘的懷疑論者……主要長處即在於其使用到均勢(equipollence:字面意思為雙方均勢),亦即這樣的一種方法:其對於任何可能議題之雙方立場均賦予與其對手一樣強有力的論點或論證,從而讓雙方對於此議題之辯護產生一種均勢。接著這也許會引致擱置判斷(suspension of judgement),從而通向穩定和諧,且不再獨斷。(P.50 - 51)

人類的諸般關係均具有一種實踐的、有限的本質。它們是被實踐與被經驗的,且需要的是被承認(acknow-ledgement)、而非去證成與證明。(P.53 - 54)

當我們指著紅色時,我們實際上是指著某個紅色的東西;所以,我們不能僅只是用指的來決定什麼是紅色,因為我們也有可能是在指著這個紅色事物的外形或外表。(P.60)

吾人之所以認識某物,總是源於大自然的恩惠。知識最終是奠基於承認之上。(P.63)

哭是用表現的,而不能用說的,因為它沒有文法規則可言。(P.77)

「理由(reason)與原因(cause)的混淆」讓佛洛依德的追隨者陷入了一團「糟糕的混亂狀態」。(P.82)

科學知識的確定性已擴展到理由上面。心理分析被其給予了一種錯誤的必然性,所以它的主張才會顯得不容爭辯。我們不能跟一個專家去辯論原因;但是,當有人告訴我們某個有關我們行為的理由,而那理由對我們毫無意義可言,我們就能去跟他辯論。(P.85)

佛洛依德認為科學是比較優越的知識形式,故其認定宗教儀式與神話是錯誤的。……他把神話視做原始的科學理論。他生活在一個凡事都得被解釋和評估功效的時代裡,所以他才把神話和宗教儀式置於這些過程中。維根斯坦則只是小心地去描述、公平地去對待這些事實,「人類有普遍的本質」這種當時盛行的信念來解釋事情。(P.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