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5 14:59:29吳思鋒

NGO論壇記者會的一份自備簡介:消失於「公民社會」中的角落公民


角落劇團於1997年成立,全名「角落工作文化表演團」。團員即如團名所言;兼具角落咖啡劇場的餐飲工作人員與劇團團員的雙重身分,皆為身心挑戰者。我們秉持「無障礙」的平權理念,透過餐飲職場和表演藝術兩方面平行切入,希望能讓角落的身心挑戰者發現自己的潛能所在,並協助其發揮潛能於日常,致而和社會搭建「對話」之橋樑。

隨著解嚴與民主化的行進,公民意識及素養的建立與提升成為當代重要課題之一。「公民」這個概念於西元前三、四世紀已見於古希臘哲學,古希臘語為πολιτηs( polites ),在字源上是導生於πολιs( polis ),後者乃指城邦、城市或國家之意。現代的公民概念並非存在於個人,而是著重國家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主要包括個人的權利與責任)。

但長期以來,許多族群仍被置於公民的邊緣或者更遠,他們彷彿不是社會的一份子,因為該有的權利他們沒有,他們的責任卻一樣也不少。身心挑戰者作為一個被社會歸類為「弱勢」之族群,不但不能以弱勢之姿取得關注與平權,反而在一種名之曰「社會福利」的假保護機制下更加被切割於社會體制之外,永遠處在弱勢的位置。

我們的理想,便是希望一方面從職場與表演藝術多元齊下,以尋找我們與身心挑戰者的對話模式,並致力於消除社會對身心挑戰者的過度保護和偏見,讓他(她)們也能感受到並擁有,真正的「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