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2 11:27:06老師

鑑定與安置-轉介

學習障礙學生轉介
(一)轉介時間:
‧每年四月底至五月中及九月。 

(二)轉介人員:
‧由家長或導師及其他相關人員填寫「轉介表」。

(三)轉介標準:
‧智力正常或正常以上。
‧在班上學業成就低落。
‧有學習障礙的行為特徵。(可建議轉介人員填寫「國民中小學學習行為特徵檢核表」供參考)。
情緒障礙學生轉介
(一)轉介時間:
‧每年四月底至五月中及九月。 

(二)轉介人員:
‧由家長或導師及其他相關人員填寫「轉介表」。

(三)轉介標準:
‧智力正常或正常以上。
‧在班上學業成就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