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3 16:36:58鐵壁莊主

當台灣變成了新加坡… (下)

當台灣變成了新加坡… (下)



二、◆主流社會以「現代」與「進步」之名打壓少數◆

自啟蒙運動開始,「現代性」(Modernity)成為了至高無上的價值,一個人唯有在知識上與品德上全面「現代化」,才能開展人的理性與榮耀。「現代性」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是邏輯自明的,也因此,無法接受現代化的人就是野蠻、蒙昧與粗俗的代名詞。這種內部邏輯完整、且依賴資本主義政治經濟體系支撐的「現代性」論述,是一種全面性的論述,亦即代表著:政經秩序中的主流強者,必然也具備道德與品味上的「全面正確」。

也因此,這些在經濟生活中相當成功的社會主流社群,便傾向用一種「未開化」的解釋去看跟他們有著不同價值觀的人:「一定是因為對方不懂得什麼是文明,所以才會出現這樣落後的見解與生活方式」。當年西方殖民者是這樣看待落後殖民地人民,而現在所謂「北藍南綠」的台灣北部人,也是用這種心態看待南部民眾的投票選擇。

當然,「現代化」有其一定的道德強度,對於某些侵犯人權(婦女裹小腳、通姦必須被殺死)的野蠻行為,我們確實需要「建設性的破壞」來加以根除。西方社會利用「現代化」給了我們一個道德尺度,讓我們往實踐人權與自由又邁向前了一步。這樣具有人權意義的現代化,我認為必須繼續弘揚。然而,在現代化的大旗下,眼下卻出現了許多假借「進步」口號的打壓弱勢現象,這些人認定與主流現代社會不同的生活方式,就是應該被徹底破除的「落後象徵」,他們認為唯有掃除掉這些象徵,台灣才能「邁入已開發國家」之林。

「閱盟」與「捷運禁食口香糖」這兩個事件,除了凸顯國家的蠻橫集權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們標誌了一個自命「高雅」、「進步」的主流社會族群,是如何結合國家公權力打壓他們所看不順眼的,那些所謂「沒水準」或「未啟蒙」的少數族群。以前這些主流社群(或稱都市中產階級)僅僅佔據媒體發言權,若隱若現地醜化其他社群的社會形象(如嚼檳榔等同低俗),現在他們索性跳上台面,直接結合資本家與國家機器,一同全面打壓其他社群的生活方式,這個層面才是令我所真正憂心的。國家如果專權,我們可以推翻它;但社會中的主流社群如果鴨霸,少數族群除了乞求他們的寬容與尊重之外,又能如何?

○閱盟事件○

觀察閱盟的紀錄,可發現它是一個屬於「中產階級」的組織,其內部組成皆是以兒福、婦女及都市環保團體為主。除了這一次呼籲大家抵制年代與中天電視台,體現了中產階級要「穩定」訴求之外。閱盟前些日子也發表了所謂黑名單,點名許多電視節目內容「不適當」,內容大抵都與情色相關;今年初閱盟更因為蘋果日報在顯著版面出現裸露照片(反斗城市),而公開要求便利超商將蘋果日報全面下架。

平心而論,這些被閱盟點名為不良節目的電視節目內容,確有故意摻入羶色腥成分,以挑逗社會大眾,進而刺激收視率的情事,閱盟的指控也並非無的放矢,我個人也寧可肯定閱盟想要維護良好收視環境的用心。閱盟對於新聞節目綜藝化、主播製造新聞譁眾取寵的指控,都有其新聞倫理上的合理性。

但是,如果只因為節目內容很粗俗、或是報紙封面有裸露畫面,閱盟就要動員財團與廣告主加以抵制,那麼可以預見的是,今後對媒體與報刊有著不同需求的民眾,將成為首先受害的對象。在「維護清新版面」、「創造乾淨媒體」的「社會正確」下,喜歡收看這些節目與報導的民眾,他們的人權又有誰來維護?難道他們就不能擁有所謂「低俗」的喜好嗎?

電影「情色風暴」曾經闡釋了一樁美國司法史上的重要判決,在「《好色客》雜誌對法威爾」(Hustler magazine v. Falwell)一案中,好色客雜誌以不堪的色情笑話揶揄一向衛道的法威爾牧師,因此兩造告上法庭。美國最高法院最後駁回了法威爾的上訴,認定好色客雜誌不需對此賠償,法官的認定是:該雜誌確實品味低俗,「但是品味低俗並沒有罪」。法官認為,自認有高品味的人,不能因為看對方的品味不順眼,就要透過法律來規定,以讓社會符合某種特定的高尚品味;也就是說,不到最後關頭,言論自由是不該被法律所限制的。

如果閱盟抵制這些媒體,是因為這些節目或報刊未能執行分級保護措施(例如:情色內容節目應於晚間11點之後播放,書報應置於孩童看無法取得之處),那麼我對此完全同意,這些電視台應該具備相關的分級保護措施,他們也應該為執行不力受到譴責。但如果閱盟是反應了中產階級對於所謂低俗品味的敵意,並號召廣告主全力封殺所謂的低俗品味節目,那麼這樣就太專斷了。

這些節目也許在都市中產階級看來很低俗,但是可別忘了,你們不喜歡不代表你們有資格抽人廣告,如果能動員比較多廣告主的人就想讓所有的電視節目「齊一化」,那麼無法動員廣告主的貧窮閱聽大眾,他們的權益要由誰來照顧?要記得,歐洲各國、加拿大等國都還有裸體新聞這種擺明著的情色新聞,這說明一個真正民主的社會,不能只讓某些主流社群的品味與道德觀壓迫少數。

○捷運禁食口香糖事件○

同樣的,立法禁止搭乘捷運民眾嚼食口香糖與檳榔,除卻環境衛生的考量之外,也代表著一種主流文化對於他群文化的壓制。這個立法能迅速通過,跟掌握論述權的主流社群有著莫大關係。

長期以來,嚼口香糖成為「屌兒啷當」的代名詞,而嚼檳榔更是「粗俗」的象徵,兩者皆不登大雅之堂;而嚼食口香糖與檳榔的族群,也就被主流社會認為「沒水準」、「不文明」,既然他們是沒道德水準的人,那麼預期他們「吃後必然亂吐」也就變得非常合理。這種主觀認定,就好像很多民進黨支持者相信外省人終究會賣台一樣,因為唯有直接相信外省人不愛台灣,才能輕易化解對方也是「台灣人」的矛盾,才能解釋為什麼在同樣的環境中,不同族群對台灣現狀竟有著全然不同的詮釋。

本來「嚼不嚼檳榔」、「是不是主張統一」都只是偏好判斷,並未夾雜道德上的意義,這種偏好的差異,可以有其他的解釋方式:例如社會階級、職業等等;但是懶惰的論述者並不願意選擇這些詮釋方式,他們寧可用簡單的道德推論來檢視與自己不同的人。也因此,嚼檳榔就是道德水準低下的人,所以必須禁絕他們嚼食檳榔的機會,至少在一個現代化象徵的捷運裡,不能讓這種落後的文化繼續存在;而相同地,對於不愛台灣、日後也必將出賣台灣的外省人,當然必須把他們趕回中國去,因為台灣是進步的,而中國是落後的。

前些年納莉風災,台北捷運為大水所淹沒,因而停擺數週,整個台北因而陷入極度的焦慮之中,我看到報上一篇文章說,台北人的焦慮,並不只是因為必須重新回到擠公車、日曬雨淋的昔日痛苦;更重要的是,捷運是城市文明的象徵,捷運帶來了文明感,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平日你推我擠的台北人,到了捷運車站卻突然規矩地排起隊,因為踏入了捷運車站,我們就感到進入了文明與進步的具體領域。而當捷運被大水所淹沒時,台北人並不是恐懼失去一套運輸系統,而是恐懼即將失去一座現代化文明的標竿。

看到這篇文章,我不禁流下冷汗,原來捷運是如此與一般生活成為對立的二元,沒有了捷運,整個都市的文明感就要立即喪失,一個平常在華西街夜市呼嘯前進的台北人,進入捷運車站後,竟然就像著了魔式的成為一個乖乖排隊的搭乘民眾。這樣的所謂「文明」,就像一種外來的約制力量,滿足了一般人身為文明人的想像,這樣的文明感是「實存」的,也是與傳統生活方式「對立」的,只要你放棄了原本「落後」的生活方式,就可以晉身為一個現代人。台北市何其可怕,有著這座「文明中心」,持續性地製造「文明人」,在捷運內,你不再是你自己,而是一個被大量製造的文明人,而任何過去的不當殘留,都讓你不配再搭乘捷運。

也就在這個邏輯下,捷運成為一種文明指標,而不再是一套服務公眾的交通系統。為了維護現代性的存續,我們必須不斷製造一套超越現有經驗與道德判斷的捷運文明假象,讓捷運成為一個獨立的王國,一個讓我們可以一窺西方文明堂奧之處。搭捷運的人必然是「高雅」的,如果不是,那麼他們也必須變得「高雅」,這才符合這座城市對於捷運的期許。

我們忘了,嚼檳榔的人、嚼口香糖的人,他們不但是捷運背後的納稅人,也都是這座城市的住民,是捷運一開始就應該服務的對象;然而,台北捷運被賦予了過多的道德與文明意義,以致於對捷運的詮釋權,不知不覺地落入了渴求文明的都市中產階級手中。自此,捷運與其搭乘者的行為,皆成為判定一座城市是否文明的準繩,無法掌握論述權的勞動群眾(有人知道嚼檳榔是為了讓自己有力氣作粗活嗎?),卻必須為都市中產階級的精神分裂作陪葬。

原來這座城市的遊戲規則,是由一群中產階級來全盤掌控,由他們來定義誰最有可能違法、誰最有可能不守規矩。這不禁讓我又想起新加坡、那個認為大學女生才有資格為新加坡生育下一代的國度,似乎唯有受過高等教育、表現合乎西方水準的人,才是高等人類,他們卻忘了,所有的公共設施都是全民的資產,他們也忘了,只有新加坡民眾才有資格決定誰應該多生小孩、誰又能吃口香糖。

◆結語◆

沒有實質多黨的台灣,與美國一樣,變成了一個「要吵才有糖吃」的社會,在這種注重論述實力的年代,有著龐大政經資源的都市中產階級與資本家,正在試圖把他們的價值觀強行推銷給所有人。

他們不但藉由政經優勢壟斷了論述權,現在還要結合財團、國家機器來打壓少數,美其名是為了求取進步與現代化,其實只是實踐一種對其他社群的歧視。他們滿口公益道德,說得好像其他人都不配當人似的;但其實,無力找資本家保護個人偏好的貧苦大眾,在咄咄逼人的社會主流社群面前,也只不過想乞求一些寬容與尊重罷了。

民主必須奠基在多元與自由之上,在孤單的民主路上,台灣走著走著,怎麼突然變成了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