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3 10:00:50albert

我們錯了(三)地方召會與宗派公會

從馬丁路德改教以來,許多基督徒團體,一一的出現,

然而對於基督徒聚集的實行,並沒有以聖經的眼光來探討

基督徒們按著自己的需要、按著自己的喜好來聚會

直到福音傳到中國,這時的基督徒已經分成好幾個團體

對於在中國的基督徒,產生一個疑問?

為什麼同樣的聖經、同樣的神、同樣的信仰、同樣的受浸
確有許多不同團體的聚會?

在聖經中,合乎聖經的基督徒聚會究竟是如何?

這時我們才看見,原來聖經中基督徒的聚集,都是按著地名,且在一地只有一群
(意見派別)宗派的產生是肉體的行為,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合一。

約壹2:19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會仍舊與我們同在;但他們出去,是要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我們的。

加5:19.20.21 肉體的行為,都是明顯的,就是淫亂、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私圖好爭、分立、宗派、嫉妒、醉酒、荒宴以及類似的事;

約17:11 我不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阿,求你在你的名,就是你所賜給我的名裡,保守他們,使他們成為一,像我們一樣。

為著這聖經中基督徒聚集的見證,地方召會產生了,我們盼望脫離宗派主義錯誤的教導,按著神的心意,在地上作神一的見證,正如三一神是一一樣。

我們走上去了,也期許自己一直走在這一的道路上,這樣的生活是需要出代價的、是需要經歷十字架的,為著保守一,我們個人的看法、感覺、意見甚至從主領受的負擔,都需要在同伴的限制之下,這也保守我們自己,不會過於偏執,沒有人是完全的,我們都需要彼此,這叫我們更經歷神。

願主基督身體的真理更為廣傳,叫神在地上的兒女的成為一,正如神是一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