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5 11:43:32秧鷗逗鰻

我的十七歲

十七歲,究竟該說是個什麼樣的年紀?

我早經歷了十七歲,就在十七年前!

十七年後的我來看待當年我的十七歲,我想,還談得上快樂,

但若以現在成人的眼光,以現在品嚐著的現實經驗來看當年,

那時還真不只是快樂可以形容,因為似乎不曾對什麼認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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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能不必太認真,聽來消極,卻又充滿吸引力!

對工作太認真,有時可能只換得能者就活該,就該多勞的獎賞;

總太認真付出,有時終究只淪為多做就多錯,樹不大也會招風。

那愛情呢,我們絕對必須承認,認真是一回事,但不能覺得有什麼了不起,

更不能討著要得到什麼多少比例的相對結果,因為"認真"只是愛情很基本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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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十七,

我懷念那時的無憂,我懷念那時的可以無慮,以及對人事物可以不必太多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