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8 14:42:26~ Miss miiZ' ~
7月。10。~ 分享 ~
地點依舊是小泉居.......哈哈﹗
實在太懶得去思考吃什麼了﹗
這次相聚先聊一下近況,
然後她分享了一項很重要的事情﹕
較早前她掉失了一部iphone,
而她也決定報警備案,
最重要的是她說必須堅持要保留追究權利﹗
正因為她堅持要,
她才有幸找回失物﹗
我們之間分享了原因和各種可能性......哈哈﹗這裡就忽略不談了﹗
反正結論是如果我們說不追究了,
警方就會把優先權放到去别的需追究的案子去,
久而久之,失去了時效性的不追究案子就會被擱置。
所以我們那句保留追究權利的說話是很必要的﹗
雖然我們保留追究權不是為了找出犯人,
但維護我們自身利益是我們應有的權利,
所以在必要情況下我們應該要堅持追究﹗
以上﹗
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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