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6 14:22:01懶得上街去晃一晃
婚外情生恨 恐嚇寄裸照吃官司
已婚彭姓樂手透過網路結識蘇姓人妻,出軌嘿咻多次,感情生變後彭男竟寄發女方裸照。法官依相姦等罪判處彭男2年徒刑。
彭男、蘇姓女子兩人配偶雖提告,但最後都原諒另一半而撤告,因此通姦部分,彭、蘇都不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相姦、恐嚇、妨害祕密等7罪,分論併罰,判處彭男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蘇女相姦部分,則因無法證明蘇女事發時知道對方已婚而無罪。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彭男透過交換伴侶、免費性愛聊天及成人聊天交友網站,結識已婚蘇女,兩人出軌從民國99年到去年4月,到新北市新店、汐止等地汽車旅館偷情嘿咻。
蘇女後來擔心丈夫發現姦情,而向彭男提出分手,但男方不願放手,蘇女爭執後憤而離去,卻不慎將隨身碟忘在彭男車上,彭男因此取得蘇女與與丈夫電子郵件帳號密碼等資料。
兩人後來藕斷絲連,彭男又趁機偷拍蘇女裸照,後來入侵蘇女丈夫MSN,冒用對方名義寄發蘇女裸照,並傳簡訊給女方,「要你們嘗嘗眾叛親離,該付出代價了」等,讓蘇女心生恐懼。不久,彭妻意外在電腦發現性愛照,才發現丈夫婚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