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0 16:53:30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技術的詮釋面向29.
原文翻譯:
29.為了辨認出每一種個體性,有兩種方法必須聯結起來,直接的[方法]和比較的[方法]。
人們通常想要後者來成為充分的[方法],但事實上沒有任何事物在那裏能夠直接被比較,而在兩部相同種類的著作中的每一件事物都是有異質性的,因為[著作的]組織是在每個人在那裡藉由主觀的原則而被決定的。
因此在一部著作中是組織一部分的東西在其他著作中作為它相對應的部分只具有非組織的部分。所以一部分被當作基礎,並且保留完整性,另一部分則是支離破碎的,或者只是非組織的許多細節而與兩者區別開來。
直接的方法是這樣一種方法,藉由把握著作以及著作的文類藉以和其他文類相區別的純粹概念,在那裡人們從外貌上尋找辨識出著作的主觀原則。因為文類的純粹概念是某種純粹客觀的東西,在其中所有個體作為更精確的諸決定因素是隱含地被包含起來的。
後面的[比較的]方法提供了一種可能是確切足夠了的感受,但不能被提升到能夠被描述出來的清晰性。因此這兩者必須結合,即個別的諸著作從外貌上來看是藉由文類的共通概念來加以比較。
註:
29-1.直接的方法是針對著作當中的純粹概念來理解著作當中所包含的主觀原則,或者說來理解著作當中的個體性。比較的方法則是一種覺得可以滿意的感受,但詳細內容為何在本小節裡面沒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