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7 09:21:24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技術的詮釋面向9.
原文翻譯:
9.一個個體的風格在所有文類中必定是一且相同的,藉著文類的特性而有些微修改。
1.因為風格的個體性始於內在的個體性並且藉由語言來表達,所以事實上在任何地方都是相同的功能,它[風格的個體性]必定是相同的。
2.另一方面,如果在表達當中的諸細節在不同的文類中也不發生改變,我們則將它們批評為矯揉造作或者壞的習慣,因為它們在不同的文類中無法具有相同的意義。
註:
9-1.風格的個體性出於內在的個體性,而人的內在個體性是被視為一且同一的,所以風格的個體性也被視為一且同一的。
9-2.然而,在每一種文類都以相同的方式來表達,這並不是風格的個體性同一的證明,反而是一種透過外在的方式所得到的矯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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