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9 07:25:18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86.

原文翻譯:

 

86.次要的諸概念由於它們的一致性起自於作家和讀者的主觀領域只能[在下列情形]被視為是有意圖的,如果人們能夠證實有一種特別的邀請去做這樣的事,以及如果它們帶來一個特別的效益。

因為若是作家想要這些次要的諸概念,那麼他也會想要弄清楚,並且必定會為那些可能較少傾向於自己發現它們的人們做一些事。但是要給出[這樣的事],作家必須實際上嘗試去抵抗所有將它們自己暗示為分散之物的諸概念,他只能是想要它們去完成某種特定的事情。

 

註:

 

86-1.如果一個次要的概念具有主要的地位,那它就不會是次要的概念,而是占據主導地位的概念。所以如果我們想要試圖去強調一個次要的概念的地位時,必須要能夠說明為什麼這樣子做是有意義的,或者這樣子作能夠帶來什麼特別的效益。

 

86-2.如果作家想要把一個概念當作一個次要的概念,而不是將它當作有主要的概念來看待,那麼這個概念一方面有可能是會分散了作家想要強調的重點,或者一方面是這個概念有其他特定的用途,例如它說能夠說明主要的概念,使其更為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