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0 10:59:56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58.
原文翻譯:
B.形式元素的決定性
(附記:幾乎是關於所有詮釋學的關係,相對於內容元素)
58.在形式元素的關係中,更為困難的是到達類別的統一性。
唯一的例外差不多就是動詞的人稱變化(persons),但是這些人稱變化包含了裝扮過的主詞。在所有的實例中,即便是從使用方式的最大多重性那裏,與其他語詞具有關係的格(case)、介系詞、時態、修飾,[這些]是非常難找出[類別的統一性]。
註:
58-1.內容元素比較注重的是一個語詞、一個句子甚至一個段落在脈絡當中的意思。形式元素所注重的則是語詞在文法上的位格、屬性、時態變化等,這些東西更難被放到一個類別底下被統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