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3 08:55:03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53.

原文翻譯:

 

53.所有那些作家被視為「一個」作家,他們屬於那些文類當中的「一個」,那些文類更多地歸於藝術的領域。

適用於詩、歷史和修辭的準則。

[互相]銜接的單元一部分是神話的和格言的週期,一部分是語言的聲音方面的相同比例。

 

53-1.那些能被視為同一類的作家,也可以被視為屬於相同的文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