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6 09:16:51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38.

38.由此出現的確定性只有在缺乏錯誤的組成這種實例裡面才是充分的。

表述者很少地將自己完全置放在聽眾的位置上,對於那些所有並不直接在場的聽眾就更少如此做了;相反地,他認為許多只對他而言是清楚的事情,對於聽眾來說也會是清楚的。[理解的]不完善有兩種形式,歧義和不確定性,前者更多地是和形式要素有關,後者則是和實質要素有關。因為歧義只有當一個人在兩個互相對立的用法(第11小節)之間搖擺不定(當一個指示的應用已經被提供了之後,這便不再可能了)的程度上,才和語詞連上關係。

 

註:

 

38-1.第11小節提到的對立關係有:空間和時間,外在和內在,理論和實踐,理想與實際。

38-2.這裡要特別指出史萊馬赫區分了兩種理解上不完善的形式:歧義和不確定性。前者和形式要素有關,後者和實質要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