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0 09:40:23Aistesia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1.
原文翻譯:
1. 我們應該從此一面向開始,這是再清楚也不過了。
語言是從感覺方面和外在方面使得表述者和聽眾得以溝通的東西。獨立來看的話,技術的面向只能從事一種思想的內在歷程[與外在的感覺世界]的類比,因此它只能是非感覺方面的和內在方面的。
註:
1-1.在開始進行文法的詮釋面向之前,史萊馬赫對文法的詮釋和技術的詮釋做了一個簡單的區分:文法的詮釋主要是藉由感官所能夠知覺到的事物,也就是藉由語言來進行分析;技術的詮釋主要則是藉由表述者的思想來進行分析,所以不是藉由感官能直接覺察到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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