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08 10:26:03Aistesia

《普遍詮釋學》導論29.

29.整體甚至在實質上也可暫時被理解為是一種草圖。在實際的演講中,聽眾所經歷的越少,演講者必定要更多地提供這樣的概觀,而他能夠提供的概觀越少,他必定要更以這樣一種方式來演講:所有的事物仍保持在記憶中,而其後的理解便更為容易-Sermons。在法庭上的演講。

 

在書寫的話語當中,這[所代表的]是一種粗略的閱讀。第一要求。

 

註:

 

29-1.整體除了可以在形式上被當作屬來理解之外,在實質上則可以被當作一種類似素描的草圖來理解。

 

29-2.此一小節當中的《在法庭上的演講》以及《第一要求》應該是史萊馬赫的生活年代裡為人熟知的文章,由於影響整個上下文的意義不大,所以可暫時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