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2 18:34:49

逢甲百人麻將盃

沒有什麼時候會比把牌攤開的那一瞬間
還要面目猙獰的時候了

人性在這個時候一覽無遺

記得每一年的情人節,都會舉辦一些情侶的活動
例如幾百對情侶互相擁抱、接吻的活動

而我想舉辦一個百人街頭麻將的活動
不為什麼,就因為我想看幾百人露出面目猙獰時的
那股集體邪惡力量

接下來,我要認真的介紹這個活動內容

為什麼挑在逢甲呢?
因為逢甲是目前人流量最高的商圈,也是國內最大的夜市

在接下來徵召以及策劃的一個月後
我會挑一天的假日

大約晚間八九點的時候,人潮最多的時候
一百多人從逢甲的各個角落衝出來

然後迅速的四人一組,拿出牌尺,擺桌
省去抓位跟擲骰子的時間,直接就拿起麻將來打

因為我估計東風圈還沒打完條子就來了
所以我在五分鐘後,會吹哨子,各自以最快的速度離開現場

期間禁止拍攝,我們要完全進入麻將的世界
紀錄的工作交給逢甲驚慌失措的路人就可以了

到時候網路上就抓的到影片了
唯一注重的事項就是

吃碰槓胡牌的時候,必須喊的跟國軍刺槍術的”殺”一樣大聲
用丹田出力,讓遠處的路人知道我們正在發揚國粹,以示國威

由於是網路號召,你有可能跟不認識的人一桌
所以我盡量希望是禁煙場

不過如果這五分鐘內你真的聽牌的話,所謂”抽煙等手氣”
你能夠這麼悠哉的點一根煙也無所謂,不過請自備煙灰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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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細節跟注意部分
要參與這個活動的人必須知道,我們可能會觸犯這個

一、普通賭博罪: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000元以下罰金,
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刑法第 266條)。
如在公眾得以共見共聞之處所,以各種形式為賭博行為者皆屬之。

雖然我們沒有玩現金,但是條子可能給你栽贓一條罪名也有可能
一千元以下的罰金

幹!說難聽一點,一千元的本錢你都不敢繳
那你以後就不用跟人家在社會上走跳了

以後行走江湖你一點案底都沒有,你怎麼自我介紹?
案底就跟學歷一樣重要


由於我們並不是靠賭博營利,也沒有抽取佣金
所以【常業賭博罪】跟【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

也跟我們都沒有關係
所以結論是,刑法上,我們可能要頂多繳納一千元的罰金

接下來是社會秩序維護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場所”
賭博財物者,處新台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很明顯的,逢甲夜市是公共場所

這條也跟我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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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到時候我還需要一份逢甲的逃生地圖

以及集合地點,跟疏散方向
交通工具自備

個人目前可提供的工具為兩張麻將桌跟五副麻將
如果一個人可以號召四個人,那們25個人號召100人就不會太困難

解散的時候必須先行討論好,誰拿折凳,誰拿牌尺
誰搬桌子

我們也沒時間悠哉的把一百四十四張麻將一個一個收好
所以請準備塑膠袋,聽到哨子就一口氣往裡面丟,千萬不要戀戰

就算你聽的是大三元、碰碰胡、門清五暗刻單吊也千萬不要戀戰

就像有人說過

我不是為了贏錢,人情才去打麻將的,
我打麻將是因為我喜歡它,喜歡那種打得你死我活,
令人抓狂般的充實感覺

奔跑吧,牌咖!
我也是路人 2008-08-16 17:23:50

不用怕啦~
把成龍雞排當賭注之類的就沒事啦!
麻將雖然是涉倖性遊戲,
但是以食物之類的為賭注
就不是刑法上的賭博行為。
另外,以比賽為號招,
用籌碼取代牌桌上真正金錢交易,
就算最後第一名獎金1000萬也不會構成賭博,

不會觸犯刑法的啦!!!

我處理就好 2008-05-11 09:08:54

逢甲那邊我在圍事的

看到時幾時辦,告訴我一聲

場面這麼浩大,五分鐘實在不夠充裕

我讓我的人幫你撐到十五分

小銘 2008-05-01 03:57:15

為什麼不在公海辦~

難道是因為你跟巴拿馬總統沒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