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9 06:53:37小鳳
問責、授權、獎罰都重要
問責、授權、獎罰都重要
文/林玉鳳
現任行政長官參選時已經將公共行政改革列為上任之後要推動的要務,當中最重要的是授權制度,要釐清不同層級行政組織的法定職權、理順整個行政授權制度,使得每個職級職位的在位者都明晰自己的權限職分,應做哪些事,不應做哪些事。
的確,如何職權不清晰,除了大家不清楚自己的份內工作,也很難真的令官員「有責可問」,難以確立官員問責制度。反過來,如果適當授權放權,還可以調動起下屬部門的主動性和靈活性,有效提升行政效率。
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特別提及官員的處事態度和方式,說到官員的不作為問題。其實,不作為又可能與「獎罰制度」有關。根據我有限的接觸,發現有些公務員的不作為,可能出於不負責任,可能出於沒有獲得授權,亦可能因為部門長期獎罰不分,令公務員害怕自己做了決定會被上級批評,即使在緊急情況下,一位盡責的公務員可能總是猶疑不決,原因是「做錯一定會被罰,唔做最安全。」這種自保的方式,其實常常是環境使然,只要做對了也不會獲得獎賞和激勵,就很容易出現自保和「不做不錯」的態度。所以,希望政府接下來的公共行政改革,可以問責、授權、獎罰三管齊下,這才可能在獎罰分明的氣氛下,推動積極工作的氣氛,提升行政效率。
文: 原載2020年11月19日力報副刊「議事論政」專欄
圖: 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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