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07:16:47小鳳
五年前的破燈泡
五年前的破燈泡
這一兩年來陸續有中小企業店主來說故事,情節都大同小異,類似是有自稱是環保物品零售商的人上門,說政府推出《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以資助方式,鼓勵本澳的商業企業及社團選用或更換環保節能產品及設備,例如LED燈、冷暖氣機、空氣清新機等。不少店主聽說可以環保、省電又可得到資助,就交由上門的零售商代辦,自己花兩成經費換一批環保節能產品。
可是,有不少中小企業在申請資助並安裝了環保設備後,由於種種原因,例如裝修、設備損壞、搬遷、甚至是因為承受不住劇烈的競爭環境或租金漲幅而倒閉等等,最終導致受資助的環保設備早已被更換棄置、不知所蹤。但最令這些中小企經營者意想不到的是,環保節能基金方面在批出資助三、四年後,甚至將近五年的時候巡查店鋪,要求店主交出已損壞的資助設備,否則就要以未有達到五年的使用年限,不作通知就自行更換環保設備為由,要求店主退還七成資助金額。中小企業主當然無法拿出更換環保設備的「憑據」,只能退錢,當中的金額有多有少,少的幾萬,多則十幾萬,對於中小企而言,絕對是一筆高昂的支出。推動環保是大勢所趨,日後的眾多環保設備,例如廚餘處理設備,恐怕仍然要透過資助方式才能得以推廣。希望當局能夠檢視過往經驗,改進資助設備的行政工作。畢竟,五年後問人五年前那個破燈炮在哪裡?為甚麼會丟了?其實比較像笑料,因為那真的不是人性化的行政程序。
文: 原載2019年11月21日力報副刊「議事論政」專欄
圖: 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