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9 07:07:55小鳳

留給下一代的故事

留給下一代的故事   

/林玉鳳

               十多年前看學者史景遷的《婦人王氏之死》,看他如何將中國的地方誌史料再以小說的形式訴說一位婦人被殺的故事,感動得不得了,因為書中不僅「開創了史實記錄的新風貌」,還真的利用了最基本又繁雜的史料,寫成深刻感人的篇章,讓後世對書中描寫的明末清初的山東郯城,特別是當時的婦女地位和社會道德觀念,有很直觀的認識。當年史景遷可以寫出這本名著,固然是因為他有過人能力,可是,中國傳統的地方誌以及其他的長期史料積累工作其實是更重要的大背景,沒有郯城誌,他的書大概會缺了最基本的史實部分。澳門回歸快20年了,如果他日有人想把今天的澳門故事寫得真實感人,澳門其實也應該更著緊基礎史料的累積。本人早前就澳門的檔案管理法律規範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當局就甄選文件作保存或銷毀訂定準則,政府上周刊登行政命令就一般行政檔案保存期及最終用途作出規範。可是,規範附表列出的各項一般行政檔案中,絕大部分檔案均可在保存不足30年後予以銷毀,毋須移送澳門檔案館,使公眾無法在30年的檔案法定保存期限屆滿時查閱,規定要永久保存的檔案分類僅包含立法項目、會議召集書及紀錄,以及少數與檔案管理相關的文件,這樣,本澳檔案制度留給後世的記憶極之有限。其實,現今電子儲存便宜又方便,我們是不是要重新思考這些存檔和銷毀檔案的準則?因為,後世對我們今天有多少故事可以寫就,其實和今天我們留下的檔案有關。給一代留下更多故事,也是我們這一代人的職責。

 : 原載20190829日力副刊議事論政」專欄

: 力報

上一篇:傳播死角

下一篇:發展引起的真禍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