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2 08:01:15小鳳
有效的支援來自細緻的評估
有效的支援來自細緻的評估
澳門現行的殘疾評估制度,將殘疾分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語言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共六個類別,每個類別又分有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四個級別。這個劃分比起沒有劃分以前,當然是較好的,可是,如果要真的協助殘疾人士,其實還需要更仔細的評核。
像有亞氏保加症症狀的市民來說,他們在進行殘疾評估時,往往會被視為智力障礙,因此所接受的支援變成了智力障礙的支援。
亞氏保加症其實屬於自閉症譜系發展障礙,患者智力不一定異常,當中部分人甚至屬高智商或有特殊天賦,只是溝通及社交表現上異於常人,將他們視為智障,支援措施很難產生效果。
另有一些個案,是患者在香港等地接受治療及評估,當地醫院開出了部分身體功能喪失的診斷,但在澳門申請殘疾保障時卻不被認為是殘障。
也有特殊教育需要(SEN)兒童家長指出,他們的小孩儘管有不同類型的身心發展遲緩或障礙,在現今的殘疾評估制度下往往難以被評定為有需要支援的人士,因為澳門的評定流程過於簡單,未能細察小朋友的真實狀況,令得不到支援的家長在為子女張羅各種培訓及治療費用時,承受著沉重的壓力。
有不少家長認為,澳門現行的殘疾評估制度,因為不夠細緻,所以很難涵蓋大多數殘疾人士,令他們得不到恰當支援或完全得不到支援,被排除在整個殘疾支援的網絡外。
文: 原載2018年11月22日力報副刊「議事論政」專欄
圖: 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