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7 09:08:52小鳳
處罰恰當才是公義
處罰恰當才是公義
喜歡用加價來處理交通問題的交通局,應該對之前加停車場收費和加拖車費等費用的成效很滿意,所以出了新目標,建議在修訂《道路交通法》時,大幅提升輕微違反和行政違法處罰的罰款,包括一般違泊由300 元提升至600 元,實線違泊由600 元提升至900 元,違法泊在巴士站範圍由300 元提升至1,200 元。
同時建議提高對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的刑事處罰幅度至少一倍以上,希望提升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加強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及對道路使用的監管和阻嚇力,回應社會訴求。
看到這個新聞,社交網站像爆炸一樣充滿憤怒的聲音,不過,對醉駕、毒駕、酒駕和超速駕駛加重刑罰這一點,沒有多少人會異議,因為這些罪行對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有威脅,很多人詰問的是違例泊車的罰款。
一個朋友留言說:「黑的司機劏客辱罵禁錮罰一千,市民在巴士站停車罰千二?法律若缺失了公正與公義,社會將墮入永無寧日的無間地獄。這筆賬,最終還是要算在澳門人的下一代、以及他(她)們的下一代身上啊!」這個控訴,很形象的說明了,大家不是不願意受罰,可是一個社會,如果錯誤的大小和處罰輕重的比例失衡,那一定不會是一個公義的社會。
文: 原載2018年06月07日力報副刊「議事論政」專欄
圖: 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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