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儲蓄,再買樓
先儲蓄,再買樓
文/林玉鳳
“先儲蓄,再買樓”這個題目,看上去理所當然得近乎無聊,卻可能還是最有效的房屋政策。
新加坡的組屋是公共房屋,可是,組屋政策其實是一個複合的政策,有好幾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中一個是跟當地的中央公積金制度掛鈎。掛鈎後的政策也有好幾個面向,其中最為人熟悉的是那個近乎協助大家儲蓄買樓的組合:所有工作的人,都需要向中央公積金供款,但那些供款,可以在你買組屋的時候借用調出,這對首次置業的年輕人幫助很大。
類似的含有儲蓄部分的房屋政策,在德國的部分地區其實也很流行,但和組屋一樣,都是針對全民的,只要符合條件,不論任何年齡,都可以申請。有針對年輕人置業又成功得到不同專著引用的,應該是北歐國家芬蘭的“支持年輕人首次置業住房儲蓄獎勵計劃”。這個計劃,允許擁有物業的業權少於50%或未曾置業的十八至三十歲的芬蘭國民,參加一個類似預先儲蓄加住房貸款利息補貼的計劃,然後透過政府的財政補貼,儲蓄最少兩年,待儲蓄總額達到房價的百分之十,即可以透過計劃申請購屋按揭貸款。在整個儲蓄和貸款供樓過程都得到優惠,會得到比一般人高的利息,還會被免除所有儲蓄帳戶的利息稅,反正是一種類似利息補貼,卻又有誘因讓年輕人自己儲蓄買樓的政策,而且該政策需要銀行的有效介入。最重要的是,這種政策在當地不被視為刺激房地產市場的方法,而是真正有效的協助了年輕人上樓。
因為這計劃鼓勵了沒有物業的人先儲蓄,符合多數人對年輕人的期望,對年輕人而言,與銀行簽約承諾年度儲蓄金額,也是顯示他們有承擔力的好方法,不會被公衆負評。
(買不起樓的年代 · 七)
文:原載2015年11月26日《澳門日報》“筆成氣候”專欄
圖:www.kaakiro.com/wp-content/uploads/2016/11/5-e148401281725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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