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9 23:17:48小鳳

窮的因由


文/林玉鳳

 

  上周香港特首梁振英和外國傳媒解釋香港政制時說:由多數人決定,會令政策傾斜那些月入低於1800美元那半數的香港人。」意思是香港現行正引起爭議的政制安排──選委會選出特首候選人的制度,是要防止政策傾向佔人口半數的月入少於萬四元的窮人。雖然港澳區情有異,梁先生這樣說也許有其非常特殊重要的理由,可是,這種無法解釋何謂民粹政治,卻赤裸裸排除窮人選舉權的說法,十九世紀以來,全球真的沒幾個政治領袖有膽量公開說。幾年前美國總統奧巴馬競選連任時,其對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姆尼在一個沒有記者的場合,說有47%美國民眾依賴政府救濟,而他當總統後沒興趣照料這些人,因為「我的職責不是關切那47%人口,反正我也無法說服他們自力更生。」這段類似梁振英日前發言的說話,片段流出以後舉國嘩然,令羅姆尼的支持度在一夜之間大幅下調。這種將窮人視為負擔,將其窮困視為懶惰的唯一後果的想法,真想不到會在世界的這一邊聽到。

  貧窮究竟是不是都是由內因──一個人的個人因素造成的?當中真的沒有社會因素嗎?好幾年一次遊法國,住進當地朋友家中,那時法國的時事熱點是討論是否取消遺產稅和與之相關的贈與稅。當時對辯論很好奇,因為那一年澳門的立法會剛剛通過了取消澳門的遺產稅,但在澳門,取消與否幾乎沒引起什麼波瀾,社會沒多少討論就通過了。細問之下,才知道贊成取消遺產稅的法國人其實很多,因為法國的遺產稅和贈與稅實行額累進稅率,因應親屬關係和遺棄金額,稅率可以由最低的5%去到最高的六成。可是,取消的建議最後還是沒有通過,朋友說因為遺產稅是對資本主義這個制度當中的天然不公義的一種平衡,目的是調節財富分配,以避免財富過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遺產稅是法國在1789年後的大革命開始徵收的,當年革命的底因,就是社會制求不公令貧者越貧。

  資本主義制度讓有資本的人比其他人更容易累積財富,像兩個都有識見看到人民幣會在兩年後升值兩成的人,如果當中的一位只有一千元資本投資,兩年後他只能賺兩百元,但手中有一百萬元的那個人,即使才能和只有一千元的那人一樣,兩年後他賺到的是二十萬,如果沒有制度平衡這種狀況,有資本的人不用比任何人努力,都可以累積更多財富,這也是貧者越貧富者越富的一個制度因素。在資本主義制度,一個人窮的因由,的確不可能只是個人因素,一個希望社會更公平的政府,在制訂政策時本來就需要審視各種經濟制度的缺憾,而不是諉過於受制度影響無法翻身的窮人。

文:原載20141030日《澳門日報》“筆成氣候”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