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客廳言行被廣播
文/林玉鳳
不論你是否會自稱為網民,反正如果今天你已經有了上網的習慣,可不可以回憶一下,互聯網進入你的生活以後,為你帶來了什麼明顯的改變?
我是中學開始學習電腦的那一代人。那時澳門還沒有接上互聯網,沒有多少人家裡有電腦,學校電腦室用的是舊式的蘋果電腦,上課學的是寫“Go To”程式、中文打字和一大堆程式語言。1996年我開始到有上網的朋友家裡上網找資料,翌年開始用電郵,有自己的上網帳戶,那時在朋友當中好像已經算是先進的了。
可是,我也畢竟是大學畢業出來工作以後才接觸互聯網的那類人,從小學到大學,都是用紙和筆寫信,日記是用筆寫在鑲有小銀鎖的硬皮本子上的,用菲林拍的相片,曬好以後會一張一張的放到相簿裡;新聞消息都是從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得到的,想抒發感情,學習的是寫詩然後投稿,想對社會問題發表意見,如果不是在巴士或咖啡室向人表述,學習到的方法是寫信投書到報館,又或是寫成評論去投稿。
那樣的媒體生活經驗,對照在互聯網世代來臨以後成長的一代,我想,其中一個最大的不同是對“公”與“私”的感覺不一樣。讀書時對老師學校有意見,同學只會竊竊私語,私語也只會在空氣中流傳,而不會因為在討論區開帖討論或在網頁上留言而給老師發現。日記和照片,以往都是很私人的東西,如果沒有幻想自己會成名,不會想到這些東西會被放到一個人人都看得見的空間,所以當初看到網誌流行,看到別人在網上日記上把與家人吵架與男友復合的細節一一道出,看到私人生活照片貼上網誌上,還真會被嚇一跳。我用了三年時間,才開始接受在自己的網誌上放一點照片,貼一下本來就不是用來投稿到報紙的日記類文字。
是的,互聯網的一大特性,是當你以為它是大眾傳播媒介的時候,它可以很小眾,小到自己的網上日記,可能真的只有自己和三數友好會讀。可是,當你以為那裡小眾得就像家裡的書房、客廳甚或與朋友閑聊的公園、茶餐室,只有區區幾個觀眾或聽眾的時候,它又有能耐讓全世界看到你、注意到你。這媒介會跟言論自由扯上關係,就是因為這樣的特性:當你以為那是私人空間,正在用家中客廳的語言來品評世界的時候,網絡像連著“瞬間看地球”的攝錄機一樣,會把你的一言一行向世界廣播。
(自由的構成.之八)
原載2008年12月11日《澳門日報》“筆成氣候”專欄
圖片來源:http://www.dbki.org/hdr/3d/living_room/on_the_table2/living_room.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