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5 11:21:44小鳳

如果運財彤女是你的同學

圖片出處:香港《蘋果日報》http://www1.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70223&sec_id=4104&subsec_id=12731&art_id=6841673



文/林玉鳳


  讀了李展鵬在另一份報章的《我們都是金沙事件的共犯》(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hinpang/3/1281871554/20070323015140),才想到該在這個欄目也談談金沙事件。

  之前就有朋友問,事件女主角──被香港媒體親切地稱為“彤女”的十六歲少女,究竟是不是還在上學。因為以朋友的經驗,中學時若果上遊戲機中心被學校發現,回校就該得到兩個大過的“侍候”。這倒令自己記起,小學六年級的時候,班上有十多個男同學因為去回力球場給學校發現,要記大過兼罰站操場示眾的情景。如果說澳門人或我們那一人代人對賭有免疫能力,當年學校的嚴厲打擊,怎麼說都有幾分功勞在裡面。

  只是,今天的新聞太像隨波逐流的電視劇。劇集的高潮──少女獲賠錢的一幕一旦過去,故事便已乏人問津,再也讀不到少女回校以後的後續報導。這倒也令人好奇,少女所在的學校,究竟會如何面對事情。大概沒有多少所學校的校規,會有那種先見之明,寫下禁止小朋友踏足賭場的條文,因此,罰與不罰,該不僅僅僅是校規的事情。而且,要罰少女嗎?那好像跟香港傳媒為少女營造的“對抗賭場”英雄形象不大搭配;不罰嗎?學校以後又可以如何告誡學生不要做違法的事情。

  想到這裡,才記起事件發生至今,好像一直沒有教育工作者或教學團體就事件發言,不知道原因是不是事發在農曆新年的休假期間,只是,事到如今,倒很想了解,澳門本地的學校,校方或老師有沒有討論過這次事件。如果有,不知道是從什麼角度。是從學校的處理方式抑或是從事件公民教育的角度,抑或引導學生在公民教育課一類課堂上進行討論。

  自己曾經跟大學的同學討論過事情,只是內容都集中在媒體的報導方式上,記得當時就有同學提到,香港媒體曾經報導少女的同樣不足十八歲的表哥對事件的第一個反應,是“為什麼你不叫我一塊去?”這樣的反應,當然聽得自己目瞪口呆。可是,現在想來,如果請同學從“如果彤女是你的同學”開始自由發揮,請同學都說說自己會如何面對這樣的一位同學,是將她奉為新世代對抗“賭場強權”的英雄,抑或像她的親人形容的“運財童女”,反正得到的答案,該比做調查了解年輕人的價值觀要直接得多。


原載2007年3月21日《市民日報》“教學雜果冰”專欄
小鳳 2007-03-30 00:15:36

金魚:
她好像不知道自己是在坑自己的女兒...

金魚。 2007-03-29 00:05:35

那個彤女阿媽簡直不知所謂

Pan 2007-03-28 17:31:10

真的可以!!
有機會我也叫學生寫一寫!!
甚至可以給他們幾個題目選:
1-如果我是彤女
2-如果我是彤女阿媽
3-如果我是彤女的同學
4-如果我是彤女的男友
5-如果我是彤女的班主任.....

幾好玩喎!!

版主回應
收到作文後,一定要把精選給我看了:) 2007-03-30 00: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