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9 23:44:18小鳳

為了投票,她這樣練習

  她今年六十八歲了,當了多少年選民,自己已經記不清楚了,只記得自己曾經“票跟朋友走”,也曾經“票跟子女走”。這一年,她決定了要“票跟自己走”。

  她從來沒有上過學,沒有讀過書,不識字,對新聞時事的認識,都是從電視新聞、家人、朋友和每天上街市買Å時碰見的人與事中去了解。可是,儘管如此,她老早就拿定主意,這一年不與子女商量,要自己決定投給心目中的人選。

  因為心有所屬,她特別想自己支持的人可以順利勝出,於是,她開始懷疑自己以前投的票,會不會因為自己不識字而變成廢票。想著想著,她決定要再次拿起筆來學寫字。對上一次拿起筆來的時候,是二十多年前。那一年冬天,她看著家中那一大幫小孩在寫寒假作業,大概是小朋友寫字的氣氛感染了她,她跟其中一個女兒說,想學寫自己的名字。於是,在幾個女兒的鼓勵下,她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那些字寫得很大,沒有一個可以控制在女兒的方格作業簿內。可是,她依然快樂,因為那時她不計較格式,只想寫一回自己的名字。

  這一次,她決定只學習寫一個字。不,不是一個字,是一個符號,那個在選票的小格上打“√”的符號。因為擔心自己的“剔”號會“出界”成為廢票,這一次,她非常重視格式,也很重視控制自己的右手,務求讓那一“√”可以不偏不倚的停在她支持的組別旁邊。於是,在兩個五歲和八歲的孫女的指導下,每天下午她都重覆的在寫著那個“√”。一天晚上,女兒問起她的投票意向,孫女搶白說:“阿婆已經決定了,還在學寫字準備去投票!”然後,孫女偷偷的跑進婆婆的房間,把婆婆的一疊作業拿出來在飯桌上展示。看著那一頁又一頁底面都填滿了不同顏色的“√”,那成百上千又藍又黑的“√”,有大有小也有一行又一行整整齊齊的,女兒忍不住問:“媽,你為什麼這麼認真?”

  “因為我怕自己會寫錯啊!我想真正支持他啊!因為他是個好人!”媽說。真的,是媽說的,我的媽媽說的。那個為了投好自己的一票,在很多個下午跟孫女學寫“√”字的她,就是我的媽媽。那一夜,我覺得“阿媽好有型”,為了投好自己的一票,她是這樣的認真,這樣的令人敬佩。看到那些“√”號,忽然想大聲說:“我阿媽都去投票,你點好意思話唔投!”

原載2005年9月22日《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