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4 16:57:54阿渡

高海拔之戀二

 該從電影還是故事的開始說起呢?

 電影一開始,知道古天樂演的是國際巨星麥可時,我在想,是在開玩笑嗎?我不是要看喜劇片啊!加上鄭秀文出場的跑步姿勢,讓我一時也不分清那個背影是不是從「我左眼見到鬼」裡剪下來的。但她還是懂得一兩場哭戲的。

不過,當古天樂發燒昏迷,對著女主角秀,如鬼上身般唸出電影台詞時,我又突然理解編劇將男主角設定為電影明星的用意,加上後來的戲中戲……

電影〈或小說〉,所謂的「再創作」,確實能達到救贖的作用,因為阿秀與小田的遭遇真是太教人鼻酸了,拍戲的麥可有能力讓他們在電影裡有好的結局,多少撫慰人心。

所以故事的開始是,一位去香格里拉旅行的女大生邂逅了山上旅舍的老闆,木訥害羞的老闆對她一見鍾情卻不知怎麼表達,只知她是國際影星麥可的粉絲,便為她模仿起麥可電影裡的橋段,學了一年的鋼琴,也不知女孩明年暑假還回不回來。

女孩真的回來了,他卻又沒勇氣為她彈一曲,訴衷情。就這樣,又過了一年。要不是村醫大嬸恬妞幫忙,女孩可能永遠不會知道,老闆今年為了載她追夕陽,學騎車摔得有多慘。

「我走了。」女孩如同往年每次離開一樣,就說這一句。

「拜拜。」老闆說,如同往年……

「你沒有其他要跟我說的嗎?」女孩按耐不住了,逼老闆攤牌,終於他們去追了夕陽,還一齊摔了車,所以新婚照上的他們還纏著繃帶。

我們多希望故事就停在這,女孩與老闆,也許以後會吵吵鬧鬧說要離婚,也許生了一雙寶寶,養了一柵欄的牦牛還是要鬧離婚,都好。

可老闆卻因為一個悲劇,闖進了樹海,就此失去了音訊。

在樹海裡迷失七年的事件聽來像傳說,但我總覺得真有其事。若世上一切都能是隱喻,我們何嘗不曾為了什麼而迷失,即使出口就在五百公尺外,甚至更近。

老闆走不出樹海,女孩一直在等待,卻等到另一個失意的人來,電影展開。

在故事與電影交錯間,一邊看,我一邊想,這些值不值得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