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7 00:31:17@-CHEN
開診斷書必看 !
禮拜二麻煩我姐載我去開診斷書
結果 我爸媽看到那個宜休養4週就...
因為當初住院時 醫生自己說恢復期最少要3個月
可是打出來的竟然只有4週 他們就很火...
他們認為是我沒跟醫生說明白 還有爭取的空間
禮拜四換他們和我去醫院
說了很久 結果得到的結論依舊是宜休養4週...
我知道醫生的立場是什麼
可是當初第二次門診 明明是他自己說3個月再來看看的
現在又這麼說:
3個月沒來 突然要他寫至少休息3 4個月他沒辦法寫...
從這裡我得到的經驗是:
不管醫生有沒有說要回診 或是多久以後回診
每個月照去就是了 哪怕身體一切無恙
這樣診斷書上的宜休養4週就是去門診的月數再+一個月
還有如果身體需要靠中藥調理 記得找有執照的醫生
而不是隨便找間中藥行自行抓藥...
這樣一來不但自己有保障 對醫生也不會為難。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
急診後要轉病房時 護士問要不要開診斷書 開就對了
因為那時候的紀錄是最真實的紀錄
等到後期恢復的差不多 或是還在恢復期
就算要急診的診斷書還是會以醫生的報告為主
如果當下沒開 以後也不需要開了
真的很浪費錢 不管你的保險有沒有實支實付。
真慘...
那你這修養的期間
對醫生來說
都算空白摟?
哀...
醫師是不是說
因為沒有醫療證明所以不開那麼多??
我個人認為說穿了
就是沒給他賺那幾個月的錢
他就不開給你了...
當然醫生一開始也不可能明說
也只是沒想到選擇相信醫生 最後會得到這種結果...
反正本來就沒有要靠保險大撈一筆
只是會有被騙的感覺
所以就把他寫出來 讓以後遇到類似狀況的人做個參考。 2009-02-13 14: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