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4 17:37:02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申請公司,公司登記,侵占朝天宮帳款 曾蔡美佐被訴


〔記者林國賢/虎尾報導〕因偽造文書等案在監服刑的前國民黨立委曾蔡美佐,擔任朝天宮董事長期間,涉嫌以職務之便,與會計鄧靜璟共同虛列、漏失廟款,將公款私用,經朝天宮董事會告發後,雲林地檢署昨日偵結,依侵占、背信等罪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曾蔡在監服刑 檢求處重刑

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經會計師查帳,鄧靜璟與曾蔡美佐自八十四年至九十六年二月間短漏報及虛列資產高達二億八千九百六十七萬三千四百七十七元。檢察官認為,曾蔡美佐身為朝天宮董事長,職掌百年名剎,竟辜負千萬信徒所託,從中牟利,建議法官從重量刑。而鄧靜璟因坦承犯案,並與廟方達成和解,檢方求處緩刑。

不過,因年代久遠,鄧靜璟已記不起全部細節,且未完整記錄於帳冊,無法完整釐清二億八千多萬元的去向,檢方只能就證據明確部分進行概列。

起訴書說,鄧靜璟於八十四年初至九十六年二月間擔任朝天宮會計,九十年間,朝天宮董事會決議捐款予桃芝風災民眾,鄧靜璟使用「暫付款」為會計科目登載入帳,並提領三百萬元存入其夫帳戶,之後,朝天宮實際捐助為一百六十八萬元,鄧明知其夫帳戶內結餘一百三十二萬元,卻未依程序核銷繳還。此外,朝天宮辦理第八屆董監事改選時,預支二百萬元,鄧同樣以「暫付款」為支出明細,將廟方繳回餘款九十三萬五千二百七十九元,佔為己有。

起訴書指出,曾蔡美佐為彌補自家支票存款帳戶之虧空,避免發生跳票,於九十年四月、六月、七月三次指示鄧由保管的暫付款分別提領二十四萬四千、二十四萬一千七百、五十萬、二十八萬元等款項,匯入其子支票帳戶內,共同侵占朝天宮公款。

文章來源: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