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4 17:05:17房屋陳總仔

撤銷徵收之法定要件為何?

撤銷徵收之法定要件為何?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

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一、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二、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
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


@房地產買賣/持分房地產/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