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3 21:39:19傅布

◇貴重◇

(圖: 香港公園07102007)

女友與我有不明文規定:
彼此都不該送太貴重的禮物給對方

同事P問我怎麼有這樣的規定
嗯 其實真不容易解釋
其實我本身對這沒甚麼立場
反而覺得如果負擔得起的話
價錢倒不是問題
就怕 有天對送禮物的意義會變質

想想以前我們甚麼都沒有的時候
約會時竟可沒有甚麼消費活動
吃飯與交通也盡挑便宜的
只是在海邊坐坐聊聊
也可以樂上半天

快樂 不一定沿自金錢

能簡簡單單的牽著妳手
吻妳的唇
比甚麼都還貴重

231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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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2007-12-25 23:32:55

所有的回憶真的很珍貴...最美的禮物^^聖誕快樂

版主回應
是啊
有時還真想回到昔日的時空中啊~

新年快樂哩
2007-12-28 21:21:50